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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第一八二章知恩图报?或许是!
“东方朔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张汤如是说。
一个人如果能孜孜以求的帮助另外一个人名扬天下,这绝对是莫大的恩德,非刎颈之交不可求。
每个人都这样说,云琅也就不得不接受这种论断,如果再继续纠缠发明权的问题,可能会被人腹诽为小人。
云琅确信,他绝对不会为了东方朔去抹脖子,同样的,估计东方朔也不会为了云琅去自杀。
聪明人让人讨厌,就讨厌在这一点,他们的有行为规则,有明确的止损线,一旦事不可为,跑的最快的一定是他们。
东方朔的一张嘴确实能活死人肉白骨,他的那一双手除了吃饭之外,剩下的功能就是握笔了。
所以,他对如何制造四轮马车一无所知,在云家开始如火如荼的给阿娇制造四轮马车的时候,东方朔唯一明白的事情就是——云家的肉骨头很好吃!
在东方朔被关进监牢的时候,他的老婆也没有跑,一路跟着囚车从长安走到上林苑,还要照顾东方朔,这样的女人很难得,云琅就是这么认为的。
东方朔则认为这是必然,他以为只要他没死,就算是少了一个鼻子也有大群的女人扑上来。
至于那个死都要跟他在一起的那个良姬,是他出于怜悯才让她跟在身边的。
瞅着良姬利用云家的资源,将东方朔照顾的无微不至,即便被东方朔呼来喝去,也心甘如怡的模样,云琅很想仰天长啸几声。
这样的女人他在后世就没有遇见过,在大汉同样没有遇见一个!
不知为什么,他接触的不是卓姬这种商场女强人,就是长平,阿娇这种政治女强人,再不然,遇到的就是丑庸这种能把人活活气死的女人。
不管是哪一种都跟云琅理想中的老婆相去甚远,跟这几种女人多待一天很可能就会折寿一天。
放眼望去,自己身边,竟然没有一个适合被他发展成云氏女主人的人。
四轮马车最难以制造的其实就是车厢底下的转盘,这种马车是依靠两个可以左右转动的前轮来控制方向的,因此,云琅就特意将车厢底下的转盘弄成了铁的。
可是,问题接着就出来了,两只前轮快变成了万向轮,对于驾驭马车的车夫要求就提高的了很多。
云琅在驾驭这辆只有架子的马车冲进田地里之后,大长秋就派来了三五个经验丰富的车夫,日夜操练。
曹襄回来了,意气风发,只是人瘦的没了人形。
“长驱一千四百里逐奴,将之一一斩杀在刀下,为平生最快意的事情。
阵斩一百六十四,活捉三十有五,缴获无数,其中战马不下三白匹。”
曹襄把话说的波澜不惊,只是一双眼睛中满是渴望,他非常渴望自己的这几个同伴能够好好的夸夸他。
“雁门关下,可还有百姓?”霍去病从烤羊腿上撕下一块肉塞嘴里道。
“我只到太原府。”曹襄的脸有些红。
“五百长门宫卫,再加上你的三百家将,如此大的一股力量,没有去雁门关外瞅瞅,实在是遗憾。”霍去病叹口气道。
“左谷蠡王就在雁门关外,整座城关已经被他破坏殆尽,我只有八百人如何能与左谷蠡王的三万大军作战?”曹襄不由得有些愤怒。
“一整只羊,不是一口吃完的,你部八百人除你之外,全部都是最精锐的骑兵,且一骑双马,军粮,军械充足,只要不与左谷蠡王的大军正面作战,围绕着他的大军,今天吃一口,明日吃一口,只要指挥相宜,八百人足够了,再多反而不美,也不是没有机会击败左谷蠡王。”
听了霍去病的话,曹襄惊讶的指着霍去病对云琅道:“他疯了。”
云琅点头道:“他确实疯了,现在满脑子都是匈奴人,你去看看,军卒们训练用的木头桩子都被他标注了匈奴人的编号,从匈奴一号,到八百号,中间,还有大当户,裨王,校尉,算得上是一整支匈奴军队。
不过啊,不疯魔不成活,就看他将来能走到那一步了,身为他的军司马,我只能求天神保佑他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否则我一定会有死掉的危险。”
曹襄腾地一下从地板上站起来怒道:“你什么时候成了他的军司马?”
李敢吐掉嘴里的羊骨头道:“自从他击杀了十六个匈奴之后。”
“什么?你击杀了十六个匈奴?不是霍去病抓住之后给你当靶子射死的?估计你还没有用刀子一连砍十六颗脑袋的勇气。”
“长矛刺死了两个,剩下的都是我用弩箭狙杀的。”云琅咬了一口黄瓜淡淡的道。
“天杀的,我只杀死了一个匈奴……”
“人家现在是少上造,也是骑都尉司马,实封一百二十户,听说就在蓝田县,这可是关内的封赏,可不是什么糊弄人的关外封爵。”
“已经经过太尉府了?”曹襄的声音越发的尖利。
“没你什么事了。”霍去病嗤的笑一声,然后又不忍心看曹襄那张难看的脸,就把脑袋转过去。
“你怎么选了他?”曹襄怒吼。
云琅摊摊手无奈的道:“关我屁事。”
“你怎么不问问我?”
云琅又摊摊手道:“关你屁事!”
曹襄一屁股坐地上叹息道:“这两句话不错,天底下的事情无非就是关我屁事,跟关你屁事这两种结果。
好吧,不说了,吃东西,我要好好长膘,这一趟远行,身子骨差点被颠散了,你别说,公孙敖这混蛋就算有千般不是,训练军卒还是很有一套的。
我如果不是硬抗过了他的训练,这趟远行就能要了我的命。”
“我听我母亲说,骊山地龙翻身了,长安却没有动静,有人说,这是上苍在警告陛下,不得与阿娇这个罪妇过于亲近。
否则,地龙为何独独在陛下居留长门宫的时候翻身呢。”
曹襄是一个很洒脱的人,见争取云琅当他的军司马已经成了泡影,立刻开始卖弄自己广博的消息。
李敢嘿嘿笑道:“第一个说这话的人下场一定很惨。”
曹襄大笑道:“没错,牙门将军宁良,已经被斩首弃市了。”
霍去病皱眉道:“他一介牙门将,掺和进宫闱之争里做什么?这不是找死吗?”
曹襄大笑道:“他有一个妹妹是宁美人。”
霍去病见云琅瞅着他,就不耐烦的道:“皇后不会管这些事情,阿娇也没法子再进宫当皇后。”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的骑都尉可是真正的外戚军队,这个名头一定要改掉才好,否则,就算是打了胜仗,也会逊色三分,人家公孙敖就是看准了你身为外戚,不好与他一个泼皮无赖汉争执,才把最好的兵员都给带走了,武库里也仅仅留给你一些不能用的破烂。”
霍去病摇头道:“一大家子人呢,怎么可能改弦易张?如果没有皇后,卫氏一族没有出头的可能,我舅舅更是没机会从马夫变成长平侯的。
生死与共是必然的。”
很多时候,只要说话说到无可奈何的时候,话题也就自然而然的结束了。
谁都有要保护的人,谁都有紧张的人,谁都有怜惜的人。
普天之下,只有云琅觉得自己是一个孤魂野鬼。
皎洁的月光下,东方朔手持木勺,正在往良姬的脑袋上浇水,良姬低着头正在揉搓头发,露出好大一片白皙的脊背。
夜色静谧,只有哗哗的水声与东方朔吟诵《诗经》的声音。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东方朔嘴巴很硬,心肠却很软,只要看他温柔的动作,就知道良姬在他心中并非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
良姬估计也知道,所以才死死的缠着东方朔不松手,东方朔总说良姬是个愚蠢的女人,现在看来,愚蠢的很可能是东方朔。
云氏的温泉水洗过澡之后,最好用清水再冲洗一遍,毕竟,水里面的硫磺味道并不是很好闻。
东方朔捧起一缕良姬的头发,放在鼻端嗅一下道:“杂味已经很淡了,还是再清洗一遍的好。”
云琅就坐在二楼的黑暗处,见东方朔提着装满泉水的木桶去了温泉水池处,换取泡在温泉水里已经温热的清水。
就微微的叹一口气,走进了屋子,红袖点亮了蜡烛轻声道:“夜深了,小郎该安寝了。”
云琅躺在床上,瞅着窗外的明月问红袖:“大长秋很看重你,我不问是什么关系,只告诉你一件事,你如果想要去长门宫,随时都能去。
前日,大长秋已经暗示过我了。”
红袖摇摇头道:“婢子在云氏虽说只是一个婢女,过的比在来氏还要好些,更快活些。
既然如此,婢子为何还要去长门宫呢?那里能让婢子更加快活,更加舒坦吗?
明显是不成的,我娘早就说过,她恨不能嫁给贫家子,虽然粗茶淡饭,却能落一个轻松自在。”
云琅笑道:“那是你娘没有过过贫家小户的日子才会这样说,如果她真的成了贫家的主妇,或许就不会这样想了。”
红袖笑道:“或许吧,反正婢子不想离开云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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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朔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张汤如是说。
一个人如果能孜孜以求的帮助另外一个人名扬天下,这绝对是莫大的恩德,非刎颈之交不可求。
每个人都这样说,云琅也就不得不接受这种论断,如果再继续纠缠发明权的问题,可能会被人腹诽为小人。
云琅确信,他绝对不会为了东方朔去抹脖子,同样的,估计东方朔也不会为了云琅去自杀。
聪明人让人讨厌,就讨厌在这一点,他们的有行为规则,有明确的止损线,一旦事不可为,跑的最快的一定是他们。
东方朔的一张嘴确实能活死人肉白骨,他的那一双手除了吃饭之外,剩下的功能就是握笔了。
所以,他对如何制造四轮马车一无所知,在云家开始如火如荼的给阿娇制造四轮马车的时候,东方朔唯一明白的事情就是——云家的肉骨头很好吃!
在东方朔被关进监牢的时候,他的老婆也没有跑,一路跟着囚车从长安走到上林苑,还要照顾东方朔,这样的女人很难得,云琅就是这么认为的。
东方朔则认为这是必然,他以为只要他没死,就算是少了一个鼻子也有大群的女人扑上来。
至于那个死都要跟他在一起的那个良姬,是他出于怜悯才让她跟在身边的。
瞅着良姬利用云家的资源,将东方朔照顾的无微不至,即便被东方朔呼来喝去,也心甘如怡的模样,云琅很想仰天长啸几声。
这样的女人他在后世就没有遇见过,在大汉同样没有遇见一个!
不知为什么,他接触的不是卓姬这种商场女强人,就是长平,阿娇这种政治女强人,再不然,遇到的就是丑庸这种能把人活活气死的女人。
不管是哪一种都跟云琅理想中的老婆相去甚远,跟这几种女人多待一天很可能就会折寿一天。
放眼望去,自己身边,竟然没有一个适合被他发展成云氏女主人的人。
四轮马车最难以制造的其实就是车厢底下的转盘,这种马车是依靠两个可以左右转动的前轮来控制方向的,因此,云琅就特意将车厢底下的转盘弄成了铁的。
可是,问题接着就出来了,两只前轮快变成了万向轮,对于驾驭马车的车夫要求就提高的了很多。
云琅在驾驭这辆只有架子的马车冲进田地里之后,大长秋就派来了三五个经验丰富的车夫,日夜操练。
曹襄回来了,意气风发,只是人瘦的没了人形。
“长驱一千四百里逐奴,将之一一斩杀在刀下,为平生最快意的事情。
阵斩一百六十四,活捉三十有五,缴获无数,其中战马不下三白匹。”
曹襄把话说的波澜不惊,只是一双眼睛中满是渴望,他非常渴望自己的这几个同伴能够好好的夸夸他。
“雁门关下,可还有百姓?”霍去病从烤羊腿上撕下一块肉塞嘴里道。
“我只到太原府。”曹襄的脸有些红。
“五百长门宫卫,再加上你的三百家将,如此大的一股力量,没有去雁门关外瞅瞅,实在是遗憾。”霍去病叹口气道。
“左谷蠡王就在雁门关外,整座城关已经被他破坏殆尽,我只有八百人如何能与左谷蠡王的三万大军作战?”曹襄不由得有些愤怒。
“一整只羊,不是一口吃完的,你部八百人除你之外,全部都是最精锐的骑兵,且一骑双马,军粮,军械充足,只要不与左谷蠡王的大军正面作战,围绕着他的大军,今天吃一口,明日吃一口,只要指挥相宜,八百人足够了,再多反而不美,也不是没有机会击败左谷蠡王。”
听了霍去病的话,曹襄惊讶的指着霍去病对云琅道:“他疯了。”
云琅点头道:“他确实疯了,现在满脑子都是匈奴人,你去看看,军卒们训练用的木头桩子都被他标注了匈奴人的编号,从匈奴一号,到八百号,中间,还有大当户,裨王,校尉,算得上是一整支匈奴军队。
不过啊,不疯魔不成活,就看他将来能走到那一步了,身为他的军司马,我只能求天神保佑他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否则我一定会有死掉的危险。”
曹襄腾地一下从地板上站起来怒道:“你什么时候成了他的军司马?”
李敢吐掉嘴里的羊骨头道:“自从他击杀了十六个匈奴之后。”
“什么?你击杀了十六个匈奴?不是霍去病抓住之后给你当靶子射死的?估计你还没有用刀子一连砍十六颗脑袋的勇气。”
“长矛刺死了两个,剩下的都是我用弩箭狙杀的。”云琅咬了一口黄瓜淡淡的道。
“天杀的,我只杀死了一个匈奴……”
“人家现在是少上造,也是骑都尉司马,实封一百二十户,听说就在蓝田县,这可是关内的封赏,可不是什么糊弄人的关外封爵。”
“已经经过太尉府了?”曹襄的声音越发的尖利。
“没你什么事了。”霍去病嗤的笑一声,然后又不忍心看曹襄那张难看的脸,就把脑袋转过去。
“你怎么选了他?”曹襄怒吼。
云琅摊摊手无奈的道:“关我屁事。”
“你怎么不问问我?”
云琅又摊摊手道:“关你屁事!”
曹襄一屁股坐地上叹息道:“这两句话不错,天底下的事情无非就是关我屁事,跟关你屁事这两种结果。
好吧,不说了,吃东西,我要好好长膘,这一趟远行,身子骨差点被颠散了,你别说,公孙敖这混蛋就算有千般不是,训练军卒还是很有一套的。
我如果不是硬抗过了他的训练,这趟远行就能要了我的命。”
“我听我母亲说,骊山地龙翻身了,长安却没有动静,有人说,这是上苍在警告陛下,不得与阿娇这个罪妇过于亲近。
否则,地龙为何独独在陛下居留长门宫的时候翻身呢。”
曹襄是一个很洒脱的人,见争取云琅当他的军司马已经成了泡影,立刻开始卖弄自己广博的消息。
李敢嘿嘿笑道:“第一个说这话的人下场一定很惨。”
曹襄大笑道:“没错,牙门将军宁良,已经被斩首弃市了。”
霍去病皱眉道:“他一介牙门将,掺和进宫闱之争里做什么?这不是找死吗?”
曹襄大笑道:“他有一个妹妹是宁美人。”
霍去病见云琅瞅着他,就不耐烦的道:“皇后不会管这些事情,阿娇也没法子再进宫当皇后。”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的骑都尉可是真正的外戚军队,这个名头一定要改掉才好,否则,就算是打了胜仗,也会逊色三分,人家公孙敖就是看准了你身为外戚,不好与他一个泼皮无赖汉争执,才把最好的兵员都给带走了,武库里也仅仅留给你一些不能用的破烂。”
霍去病摇头道:“一大家子人呢,怎么可能改弦易张?如果没有皇后,卫氏一族没有出头的可能,我舅舅更是没机会从马夫变成长平侯的。
生死与共是必然的。”
很多时候,只要说话说到无可奈何的时候,话题也就自然而然的结束了。
谁都有要保护的人,谁都有紧张的人,谁都有怜惜的人。
普天之下,只有云琅觉得自己是一个孤魂野鬼。
皎洁的月光下,东方朔手持木勺,正在往良姬的脑袋上浇水,良姬低着头正在揉搓头发,露出好大一片白皙的脊背。
夜色静谧,只有哗哗的水声与东方朔吟诵《诗经》的声音。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东方朔嘴巴很硬,心肠却很软,只要看他温柔的动作,就知道良姬在他心中并非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
良姬估计也知道,所以才死死的缠着东方朔不松手,东方朔总说良姬是个愚蠢的女人,现在看来,愚蠢的很可能是东方朔。
云氏的温泉水洗过澡之后,最好用清水再冲洗一遍,毕竟,水里面的硫磺味道并不是很好闻。
东方朔捧起一缕良姬的头发,放在鼻端嗅一下道:“杂味已经很淡了,还是再清洗一遍的好。”
云琅就坐在二楼的黑暗处,见东方朔提着装满泉水的木桶去了温泉水池处,换取泡在温泉水里已经温热的清水。
就微微的叹一口气,走进了屋子,红袖点亮了蜡烛轻声道:“夜深了,小郎该安寝了。”
云琅躺在床上,瞅着窗外的明月问红袖:“大长秋很看重你,我不问是什么关系,只告诉你一件事,你如果想要去长门宫,随时都能去。
前日,大长秋已经暗示过我了。”
红袖摇摇头道:“婢子在云氏虽说只是一个婢女,过的比在来氏还要好些,更快活些。
既然如此,婢子为何还要去长门宫呢?那里能让婢子更加快活,更加舒坦吗?
明显是不成的,我娘早就说过,她恨不能嫁给贫家子,虽然粗茶淡饭,却能落一个轻松自在。”
云琅笑道:“那是你娘没有过过贫家小户的日子才会这样说,如果她真的成了贫家的主妇,或许就不会这样想了。”
红袖笑道:“或许吧,反正婢子不想离开云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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