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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辆越野车从111号壁垒出发,庆缜让庆毅挑选十个人,便是要让他们分别走十条不同的路,以此来确保西南的消息可以准确送至西北。
此时,只有他们越分散,这消息送达的成功几率才能越高。
这些士兵并不知道太多消息。
他们不知道前往中原的其实并不是庆缜本人。
他们不知道送消息去西北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们更不知道这一趟去西北可能会死。
他们只知道,他们就是死,也要把61号壁垒和谈的消息传递到西北军手里。
或许,瞒着他们对他们有些公平,但是庆缜必须防着零。
若是这些士兵被半路截杀,然后被零用纳米机器人窃取了他们的记忆,那么这次计划将再无秘密可言。
所以庆缜必须瞒着他们,冷静的看着他们去送死。
银杏庄园从罗岚、许瞒离开后,就再也不允许任何人靠近了,连庆氏士兵都不可以。
这偌大的庄园里,仅有庆缜、庆毅两人。
不是这庆氏再也没有可以信任的人,而是庆缜要避免一切意外。
庆缜坐在黑色的湖上怔怔的望向远山,庆毅在厨房里倒腾了半天,终于做出两碗炒米饭来。
庆毅端着炒米饭在庆缜旁边席地而坐:“二哥,我这手艺太差了,你将就一下。”
炒米饭有点焦糊色,看样子庆毅平日里也从未亲手做过饭,庆缜接过炒饭笑了笑:“也真是为难你了。”
庆毅扒拉两口炒饭又去取来葡萄酒来,不是他想喝酒,纯粹是炒米饭太难吃了有点噎人。
庆毅喝了两口酒感慨道:“要是让那些老头子知道我拿他们的藏酒配炒米饭,怕是要气的从地下爬出来吧。”
“他们爬不出来,”庆缜摇摇头:“我哥听说他们让我光脚走了二十多公里雪路,就在下葬前,偷偷把他们骨灰扬了。所以那场葬礼上,所有骨灰盒其实都是空的。”
庆毅:“……”
虽然人是庆缜他们杀掉的,但那些老头子毕竟是庆氏的脸面,所以庆缜还是给他们举办了葬礼。
然而罗岚从来都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人,他怎么可能看着那些老头子进庆氏祖坟里?
用罗岚的话说,他们的那位老爷子死了之后还得和这些人埋在一起得多糟心啊?
庆缜笑了笑:“他一直都是这么凶狠的人对不对,小时候就这样。我哥这人的凶性从来都没有变过,只是收敛起来了而已,从我开始给庆氏当影子开始。”
“为什么收敛?”庆毅好奇道。
“我也问过他为什么,他当时大大咧咧的说,若是我想要夺庆氏,那就要先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能让所有人都害怕我、敌视我,”庆缜笑着解释道:“所以,他与我常常被视为一个整体,自然不能做给我抹黑的事情。”
庆缜继续说道:“但其实我一直想给他说,我并不怕他给我抹黑什么。我以前对他说过,我是拿他当榜样的但他不信,可我心里确实是这样想的。”
年少时,罗岚带着他一起去银杏山上偷白果卖,卖完回来换了钱以后俩人不舍得买肉吃,因为还得换了钱给老头子看病。
所以大多数时间里,罗岚会选择相对便宜点的鸡蛋给庆缜补身体。
老爷子一病不起后,罗岚要给庆缜做饭,还要给庆缜洗衣服,家里的所有重活、脏活、累活,都几乎是罗岚一个人在干。
那个总是大大咧咧的胖子,从一开始就把整个家庭的责任扛在了肩上。
或许对别人来说,罗岚如今是庆氏里权柄滔天的二号人物,但对于庆缜来说,那只是他的哥哥而已啊。
庆毅做的一碗蛋炒饭勾起了庆缜的许多回忆,因为庆缜记得罗岚第一次给他做蛋炒饭,也炒糊了。
但当时大家一点都不难过,连一直没什么精神和食欲的老爷子都吃了一整碗。
这时候庆毅的一个问题把庆缜的思绪拉了回来:“二哥,这次去西北的十名士兵有机会活着回来吗?”
庆缜想了很久,然后叹气摇头。
庆毅神情有些黯然:“他们之中,还有当初跟着你一起杀上银杏山的,结果现在明知道有危险,还是义无反顾的去了。”
“阿毅,”庆缜说道:“把他们的名字都记下来,如果这场灾难之后你我还活着,那就需要有人纪念他们。”
“嗯,”庆毅点点头。
“休息吧,你已经很久没睡了,”庆缜说道。
“那我睡会儿,二哥有事你喊我,”庆毅从自己肋下的枪套上抽出一支手枪来,他检查了一下弹匣里黄澄澄的子弹,这才稍微安心的躺在了大理石地板上、枕着靠枕睡去。
偌大的银杏庄园只有两人,这让庆毅仿佛又回到了年少时跟着罗岚、庆缜他们在街头打架的时光。
没有下属、没有士兵与军队,大哥冲在前面,二哥出谋划策。
那时候和现在一样,他们真正能依靠的只有他们这几个人。
直到这一刻庆毅才终于明白,这人世间确实有东西比权力更重要。
……
十辆越野车离开111号壁垒之后,立刻分成十条路线消失在了荒野上。
如今西南的公路是刚刚修筑的,路况极好,而且能拥有车辆并来往于各个壁垒之间的人又少,所以这十辆车一路都风驰电掣的。
早先罗岚还专门去178要塞与张景林建立了贸易关系,所以整个西北西南的公路都联合修筑,一路畅通。
他们后备箱里全装了油桶,这样一来就可以自给自足的开到144号壁垒了。
按照路程计算,111号壁垒距离144差不多800公里的样子,如果全速开的话,傍晚出发,说不定半夜就能抵达。
所有人其实心里都明白这任务并没有那么简单,但是当庆毅问大家愿不愿意去的时候,所有人都回答了愿意。
张余歌,当初庆缜登银杏山兵变时,还曾记起过他的姓名,那位曾经的长官甚至还记得他妈妈身体不好。
庆氏易主之后张余歌活下来了,他原本以为生活会回归正常,就像其他的普通士兵那样。
结果没过多久,庆氏便有人将他妈妈接进了111号壁垒最好的医院,并由庆氏财团承担所有医疗费用。
某天张余歌拎着饭盒去医院照顾母亲的时候,推开病房门赫然看到庆缜正坐在母亲床边。
那位遥不可及的长官正笑着对他母亲说:张余歌是一名优秀的战士,没有人比他更加优秀,他就是庆氏部队的荣耀。
之后,张余歌的母亲每天都要兴高采烈的跟病友提及此事,他相信,这大概是他母亲最开心的时光了。
再后来,母亲还是因为绝症离开了,临走前母亲还叮嘱张余歌,千万不要辜负长官的厚望。
再再后来,张余歌从下士升到上士,又从上士升到中尉,如果没今天这茬子事,他恐怕还能在部队里继续一路高升吧。
但是张余歌觉得这些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君以国士待我,我必以国士报之。
路上,张余歌开车时总觉得自己像是在被窥探似的。
越野车一路北上,就在他即将离开庆氏境内的时候,张余歌忽然看到路边枝头上的麻雀越来越多,而且……那些麻雀竟是都在静静的注视着他。
夜色里,这些麻雀站在枝头上,看起来就像是黑压压的一片十分惊悚。
这个时代里的麻雀虽然体型硕大,但只要你不攻击它,它是不会攻击你的,所以平日里大家就算见到麻雀也不会多么担心,这生物归根结底吃的依然是素食。
然而这一刻,张余歌内心忽然升起一丝恐惧来,他从未想象过,原来麻雀也会如此的恐怖。
张余歌打开远光灯,刹那间他看到前路两旁的树枝上站满了麻雀,当车灯照射在它们的眼睛上,竟反射出诡异的银色光芒来。
“哪里来的这么多麻雀?”张余歌在车中暗自心惊着。
之前012号基地就是被麻雀袭击的,此事已经在军中内部通报,所以张余歌的心情,已经开始慢慢沉落谷底。
只是现在并非退缩的时候,他很清楚此行的使命:如果遇见敌人便不用逃了,因为一定逃不掉,这个时候他需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个,帮其他路上的战友吸引火力。
他们十人中,只要有一人能将消息送到西北,那就算是他们十人的集体荣耀。
功成不必在我。
张余歌看着那群黑压压的麻雀一连串的站在树枝上,连梧桐树的枝干都被压弯了下来,可他心中不再有畏惧,反而升起了一丝勇气。
骤然间,麻雀一只只飞离树枝,它们在天空之中慢慢汇聚成漩涡,羽翼尖锐的像是刀锋。
就在这危机四伏的黑夜里,张余歌一脚油门轰了下去,黑色的越野车宛如一头猛兽般开始突围。
狰狞的金属机器浑身都是紧绷的肌肉,张余歌开的可不是什么大路货,而是庆氏内部性能最强的军用越野。
这种车一般只有庆毅、庆缜、罗岚这样的人物可以坐。
虽然庆缜知道这些要送信的人会死,但他依然要把最好的保命工具留给他们,能不能活下来是战士们的事情,想不想让这些战士们活下来是他庆缜的事。
死亡,是大家身处这个时代里没有退路的选择,但在此之前,人生要尽兴!
引擎轰鸣着,八缸涡轮增压发动机一瞬间便将潜力压榨到了极致,车内的张余歌只感觉一股巨力从车子的滚轴中传递出来,他的背部被紧紧压制在车椅上。
全时四驱的传动系统让越野车轮胎的抓地能力更加强悍,宽大的轮毂,就像是野兽强壮而有力的四肢。
张余歌车内开始亢奋的大吼大叫起来,黑色的金属野兽竟是一头从盘旋的麻雀中间冲破而出,就像是海洋中的驱逐舰一头冲出了漩涡!
麻雀一只只冲撞到挡风玻璃上,用它们锐利的喙来尝试破开窗户,然而那猛烈的啄击却只能在玻璃上留下一个小小的白点。
若是普通车辆,恐怕玻璃早就碎了,但这十台越野车不同,它们的玻璃全都是防弹的。
此时张余歌已然心无旁骛,他只管轰踩油门朝北方狂奔,至于能走到哪里那就全看命了。
麻雀汇聚而成的乌云始终紧紧跟随着,它们不再攻击,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这并不符合生物本能,张余歌感受到,那些麻雀背后似乎还有什么东西在指挥着它们,让它们的行动准则变的更加精于计算。
没有盲目的冲击,麻雀仿佛忽然化身猎豹匍匐下了身子,等待着给予猎物致命一击。
金属野兽虽然狂猛,但也有力竭之时。
张余歌看了一眼仪表盘右侧代表着油箱的刻度,他最多还能再行驶200公里,到了那个时候金属野兽将渐渐停歇。
他没法下车加油,只能坐在车里成为一坐孤岛。
一个多小时后,仪表盘上的刻度渐渐变成了红色,黑色越野车也渐渐放慢了速度,停靠在公路边上。
不会有增援了,张余歌知道这次自己身后并不会有战友。
直到这时,他才有心思坐在车里点燃一根香烟,灰色的烟雾瞬间在车内弥漫。
张余歌将车窗降下了一丝缝隙,麻雀就在他身边拼命的想要从缝隙中钻进来,却被死死卡住。
他好像没有看到那些麻雀似的,自顾自一口又一口抽着烟。
以不畏惧的神色面对敌人,是一名合格的庆氏军人应有的心理素养,但如果这时候真有人问张余歌怕不怕,他会笑骂着回答:这他妈要说不怕,肯定是假的,你不怕你来试试?
这时候,麻雀忽然不再盲目的想要从缝隙挤进来,而是在天上排成队列,然后一头头撞向前挡风玻璃。
张余歌忽然发现,这些麻雀的喙竟然每次落点都一样,就像是精确计算过似的。
“卧槽,这特么是成精了吗?”张余歌怔怔道。
不过他也没再多看,而是兀自又点上了一根香烟,然后打开了车上的音乐播放器,液晶屏里显示着车上的音乐列表。
《一步之遥》
《悲怆》
《啊,朋友再见》
张余歌嘀咕道:“这都什么歌啊,也不知道这辆车以前是谁的座驾,歌名还都挺特么应景的啊,故意的吧……”
他点开啊朋友再见,悠长的手风琴、钢琴前奏忽然飘了出来。
啊如果我在,战斗中牺牲。
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啊每当人们,从这里走过。
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前挡风玻璃上的裂纹越来越大,张余歌的思绪好像又回到了那个雪夜,身穿白色西装的庆缜迎面走来对他轻声说道:“我记得你,你叫张余歌,以前是我手下的兵,杀火种公司的时候你立过功。”
然后张余歌看着那个身影一路登山,腰背挺直。
那天晚上庆缜教会他十个字,傲从骨中立,万难不屈膝,这是庆氏重生后新的灵魂。
张余歌看着窗外黑压压的麻雀,再看了看挡风玻璃上即将爆裂的裂纹。
“坐以待毙可不是庆氏的风格,老子叫张余歌,老子在庆氏立过功。”
他笑了笑从副驾驶座位上拿起自己的自动步枪,熟练的拉动枪栓,张余歌把车内的音乐调到最大,然后推门下车向天空扫射。
然后被数不清的麻雀淹没。
车内音乐还在继续播放着,歌声越来越激昂。
啊如果我在,战斗中牺牲。
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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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偌大的庄园里,仅有庆缜、庆毅两人。
不是这庆氏再也没有可以信任的人,而是庆缜要避免一切意外。
庆缜坐在黑色的湖上怔怔的望向远山,庆毅在厨房里倒腾了半天,终于做出两碗炒米饭来。
庆毅端着炒米饭在庆缜旁边席地而坐:“二哥,我这手艺太差了,你将就一下。”
炒米饭有点焦糊色,看样子庆毅平日里也从未亲手做过饭,庆缜接过炒饭笑了笑:“也真是为难你了。”
庆毅扒拉两口炒饭又去取来葡萄酒来,不是他想喝酒,纯粹是炒米饭太难吃了有点噎人。
庆毅喝了两口酒感慨道:“要是让那些老头子知道我拿他们的藏酒配炒米饭,怕是要气的从地下爬出来吧。”
“他们爬不出来,”庆缜摇摇头:“我哥听说他们让我光脚走了二十多公里雪路,就在下葬前,偷偷把他们骨灰扬了。所以那场葬礼上,所有骨灰盒其实都是空的。”
庆毅:“……”
虽然人是庆缜他们杀掉的,但那些老头子毕竟是庆氏的脸面,所以庆缜还是给他们举办了葬礼。
然而罗岚从来都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人,他怎么可能看着那些老头子进庆氏祖坟里?
用罗岚的话说,他们的那位老爷子死了之后还得和这些人埋在一起得多糟心啊?
庆缜笑了笑:“他一直都是这么凶狠的人对不对,小时候就这样。我哥这人的凶性从来都没有变过,只是收敛起来了而已,从我开始给庆氏当影子开始。”
“为什么收敛?”庆毅好奇道。
“我也问过他为什么,他当时大大咧咧的说,若是我想要夺庆氏,那就要先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能让所有人都害怕我、敌视我,”庆缜笑着解释道:“所以,他与我常常被视为一个整体,自然不能做给我抹黑的事情。”
庆缜继续说道:“但其实我一直想给他说,我并不怕他给我抹黑什么。我以前对他说过,我是拿他当榜样的但他不信,可我心里确实是这样想的。”
年少时,罗岚带着他一起去银杏山上偷白果卖,卖完回来换了钱以后俩人不舍得买肉吃,因为还得换了钱给老头子看病。
所以大多数时间里,罗岚会选择相对便宜点的鸡蛋给庆缜补身体。
老爷子一病不起后,罗岚要给庆缜做饭,还要给庆缜洗衣服,家里的所有重活、脏活、累活,都几乎是罗岚一个人在干。
那个总是大大咧咧的胖子,从一开始就把整个家庭的责任扛在了肩上。
或许对别人来说,罗岚如今是庆氏里权柄滔天的二号人物,但对于庆缜来说,那只是他的哥哥而已啊。
庆毅做的一碗蛋炒饭勾起了庆缜的许多回忆,因为庆缜记得罗岚第一次给他做蛋炒饭,也炒糊了。
但当时大家一点都不难过,连一直没什么精神和食欲的老爷子都吃了一整碗。
这时候庆毅的一个问题把庆缜的思绪拉了回来:“二哥,这次去西北的十名士兵有机会活着回来吗?”
庆缜想了很久,然后叹气摇头。
庆毅神情有些黯然:“他们之中,还有当初跟着你一起杀上银杏山的,结果现在明知道有危险,还是义无反顾的去了。”
“阿毅,”庆缜说道:“把他们的名字都记下来,如果这场灾难之后你我还活着,那就需要有人纪念他们。”
“嗯,”庆毅点点头。
“休息吧,你已经很久没睡了,”庆缜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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偌大的银杏庄园只有两人,这让庆毅仿佛又回到了年少时跟着罗岚、庆缜他们在街头打架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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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张余歌的母亲每天都要兴高采烈的跟病友提及此事,他相信,这大概是他母亲最开心的时光了。
再后来,母亲还是因为绝症离开了,临走前母亲还叮嘱张余歌,千万不要辜负长官的厚望。
再再后来,张余歌从下士升到上士,又从上士升到中尉,如果没今天这茬子事,他恐怕还能在部队里继续一路高升吧。
但是张余歌觉得这些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君以国士待我,我必以国士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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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车一路北上,就在他即将离开庆氏境内的时候,张余歌忽然看到路边枝头上的麻雀越来越多,而且……那些麻雀竟是都在静静的注视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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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里的麻雀虽然体型硕大,但只要你不攻击它,它是不会攻击你的,所以平日里大家就算见到麻雀也不会多么担心,这生物归根结底吃的依然是素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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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余歌打开远光灯,刹那间他看到前路两旁的树枝上站满了麻雀,当车灯照射在它们的眼睛上,竟反射出诡异的银色光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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骤然间,麻雀一只只飞离树枝,它们在天空之中慢慢汇聚成漩涡,羽翼尖锐的像是刀锋。
就在这危机四伏的黑夜里,张余歌一脚油门轰了下去,黑色的越野车宛如一头猛兽般开始突围。
狰狞的金属机器浑身都是紧绷的肌肉,张余歌开的可不是什么大路货,而是庆氏内部性能最强的军用越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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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一只只冲撞到挡风玻璃上,用它们锐利的喙来尝试破开窗户,然而那猛烈的啄击却只能在玻璃上留下一个小小的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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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张余歌已然心无旁骛,他只管轰踩油门朝北方狂奔,至于能走到哪里那就全看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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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有增援了,张余歌知道这次自己身后并不会有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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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余歌将车窗降下了一丝缝隙,麻雀就在他身边拼命的想要从缝隙中钻进来,却被死死卡住。
他好像没有看到那些麻雀似的,自顾自一口又一口抽着烟。
以不畏惧的神色面对敌人,是一名合格的庆氏军人应有的心理素养,但如果这时候真有人问张余歌怕不怕,他会笑骂着回答:这他妈要说不怕,肯定是假的,你不怕你来试试?
这时候,麻雀忽然不再盲目的想要从缝隙挤进来,而是在天上排成队列,然后一头头撞向前挡风玻璃。
张余歌忽然发现,这些麻雀的喙竟然每次落点都一样,就像是精确计算过似的。
“卧槽,这特么是成精了吗?”张余歌怔怔道。
不过他也没再多看,而是兀自又点上了一根香烟,然后打开了车上的音乐播放器,液晶屏里显示着车上的音乐列表。
《一步之遥》
《悲怆》
《啊,朋友再见》
张余歌嘀咕道:“这都什么歌啊,也不知道这辆车以前是谁的座驾,歌名还都挺特么应景的啊,故意的吧……”
他点开啊朋友再见,悠长的手风琴、钢琴前奏忽然飘了出来。
啊如果我在,战斗中牺牲。
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啊每当人们,从这里走过。
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前挡风玻璃上的裂纹越来越大,张余歌的思绪好像又回到了那个雪夜,身穿白色西装的庆缜迎面走来对他轻声说道:“我记得你,你叫张余歌,以前是我手下的兵,杀火种公司的时候你立过功。”
然后张余歌看着那个身影一路登山,腰背挺直。
那天晚上庆缜教会他十个字,傲从骨中立,万难不屈膝,这是庆氏重生后新的灵魂。
张余歌看着窗外黑压压的麻雀,再看了看挡风玻璃上即将爆裂的裂纹。
“坐以待毙可不是庆氏的风格,老子叫张余歌,老子在庆氏立过功。”
他笑了笑从副驾驶座位上拿起自己的自动步枪,熟练的拉动枪栓,张余歌把车内的音乐调到最大,然后推门下车向天空扫射。
然后被数不清的麻雀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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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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