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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疆蛊事2 第十卷 天下无处安宁 第五十六章 偶遇同学
苗疆蛊事2 本章字数:7950 苗疆蛊事2txt下载
听到这话儿,我左右一看,发现远处的确有人朝着这边跑了过来。
这个时候是白天,再偏僻的地方,终究还是会有人在的,我赶忙将地上那金剑的碎片给收拾起来,然后与屈胖三遁离此地了去。
此刻李晔死去,他用来禁锢空间的剑阵也消失一空,倒也没有什么能够阻拦我们。
几个起落之后,两人来到了河对面的小树林,远远眺望过去,瞧见有几个年轻人朝着李晔的尸体小心翼翼地靠了过去,而更远处,有一个红衣女孩儿似乎在打电话。
屈胖三打量了一番,然后说道:“行了,事情差不多了,我们得赶紧离开这里。”
李晔的身份很特殊,除了是那所谓的太明玉完天剑主之外,他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在千通集团里面工作。
也就是说,千通集团有问题,有很大的问题。
但这件事情是我们两个人目前无法处理的,一个太明玉完天剑主都已经让我们两个差点儿挂在这里,如果再跑来两三个,我们估计就得交待在这里了。
而且除了这个事儿,李晔其实也被有关部门给盯上了。
抓捕他的大部队,估计已经抵达了葫芦岛。
尽管因为家事,李晔返回了滨城,那帮人扑了一个空,但是在得到消息之后,肯定会第一时间扑到这边来的。
而如果这帮人到了此处,我们再想要离开此地,就有些麻烦了。
我有过相关的经历,自然知道有关部门的力量有多么强大,所以能不跟这些人碰面,那是最好。
屈胖三一说,我立刻应允,然后前往了车站。
到了傍晚的时候,我们已经在了南下的动车之上,而且还过了京都。
滨城就算是有再多的麻烦,都与我们无关了。
屈胖三一路都在睡觉,而我则靠在椅子上,开始与聚血蛊小红交流了起来。
我与它虽然不能言语,但是心意却能相通。
而这个时候,我也已经明白了一点,那就是当日小红挺身而出,承接了新摩王引神而下时奎师那投影大部分的力量,这并不是它能够承受得住的,所以陷入了那么长时间的昏迷,而所幸的一点在于沉睡能够让它的身体自愈,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睡眠,它身上的伤势已经基本上好得差不多了,甚至还吸收了一部分。
只可惜如果给它足够的时间,必定能够借助那样的力量进行进化,从而变得更加强大。
但这过程被中断了。
对于这一点我十分愧疚,然而聚血蛊却并没有太多的负面情绪。
从它的心情波动传递而来的,是十分平静的状态。
因为如果当时它不站出来的话,估计我都已经被那太明玉完天剑主李晔给干掉了,而我与它其实是一体同生的,我死了,它就算是进化得再厉害,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聚血蛊在没有被降服之前,对待宿主简直就是可以称得上是残忍。
但是在此之后,却是忠心耿耿。
因为它便是我,我便是它。
一体共存。
一路上并无太多的事情发生,我用的是假的身份证――说是假的,其实是别人丢的那种真身份证,从而避免了被有心人的监控。
一路辗转,三天过后,我们抵达了晋平附近的从江高铁站。
这高铁站是新修通的,落车之后,两人又转乘中巴车,在天黑之前赶到了晋平现场。
抵达晋平的时候天色已晚,没有车会回大敦子镇,我想了一下,觉得还是算了,于是就在县城找了一家宾馆住下。
这家宾馆叫做林业大酒店,在县城的老宾馆了,我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同学喝多了,还在这里开过房间――当然,在读书的时候,能够开房住酒店的都是土豪,出钱的自然也不是我。
那个时候住在这儿,踩着厚厚的地毯,人都有点儿飘,不过这么多年过去,这里的装修一点儿没变,感觉就有一点儿陈旧了。
不但如此,房间里还有一些陈腐的气味,弄得屈胖三挺不高兴的。
这家伙是个十分懂得享受的人,衣食住行,平日里的要求都挺高,刚刚带他从荒域里过来的时候,一包泡面就能够让这小子乐上一整天,对着那汤都能够呼噜噜地喝完去,结果现在别说泡面,就算是麦当劳、肯德基这种洋快餐都忽悠不了他了。
唉,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我给屈胖三闹得没办法,于是便带他出去外面吃饭,用祭奠五脏庙的方式,来堵住这小子的嘴。
两人赶了一路车,先洗了澡,然后走下了楼梯,行走在晋平县城的大街上,望着周遭的人流,还有耳熟的乡音,莫名就多了几分亲切,而屈胖三却并不管这些,不断地催我道:“哎,去哪儿吃呢?”
我挠了挠头,说边走边逛吧?
我这些年一直都在外面,回家的次数算不得,回来了也没怎么在县城停留,而虽然以前读书的时候对县城十分熟悉,但这些年来变化也是挺大的,一时半会儿,倒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两人也是闲逛,我记得靠江边的六街那儿餐馆比较多,于是便带着他往那儿走去。
走到江边的街道,我才发现这儿跟我读书的时候已经大变了模样,江边不但修起了围栏和青石板的行人道,而且在夜里的时候还弄了许多的彩灯,此刻一通上电,五彩斑斓,十分漂亮。
再加上远处几座风雨桥上面古香古色的彩灯,将整个县城弄得十分绚丽。
我们来到了六街一家叫做“陶然居”的馆子。
之所以选择这里,因为这儿的装修古色古香,地方宽敞,而且看着生意也不错。
挑馆子,别的东西不重要,关键在于食客多不多。
如果大厅里人头济济,那味道绝对不错,但如果说是在这个时间点还是门前冷落鞍马稀,那就别以身试毒了。
至于这店名,我就不吐槽了。
好像有点儿烂大街。
走入其中,立刻有身穿苗族风格短裙的服务员赢了上来,说先生几位?
我说两位。
服务员想要引我们到大厅角落去,我便问道:“有没有包厢?”
服务员有点儿为难,说先生,包厢需要人多一些……
我说我们比较喜欢安静,人少不行么?
她说需要加收包厢费。
我说没问题。
服务员热情了许多,带着我上了二楼,来到了一个能看到江景的包厢,请我们坐下,然后递上了菜单来。
我让屈胖三先点,他拿过来打量了一番,然后问我道:“这个牛瘪汤是什么鬼?”
呃……
说到这牛瘪汤,它其实是我们这一带一种比较有名的食物,最早是从侗寨传出来的,其实就是牛胃部反刍而出的青草和泥汁,这玩意无限接近于牛粪了,但是却又有一种古怪的香味存在,喜欢吃的人十分喜爱,特别上瘾。
而据说牛瘪汤、羊瘪汤能够防治蛊毒,所以在苗疆一带特别受欢迎。
我心中知晓,却并不点破,装作不知道,说好奇就点一锅来看看呗,说不定你会喜欢,毕竟招牌菜。
屈胖三点头,说好,然后又点了一大桌子的菜,都是我们当地比较有特色的菜肴,比如酸鱼啊、折耳根之类的。
最后屈胖三有叫了两斤甜米酒。
这小子,真的会享受。
屈胖三有一种停不下来的架势,旁边帮着点菜的服务员都看不下去了,说如果只有两位的话,已经很足够了,我们的份量很足的……
我说好吧。
服务员退下,而屈胖三则拿筷子去夹桌子上赠送的炸黄豆,我这个时候想着把手机卡换过来,不过没有开卡针,便出去跟服务员借。
结果我走出包厢,没两步,突然有人叫我:“陆言?”
啊?
我回过头来,瞧见一个身穿警服,长得十分精神的男子,有点儿酒气,不过却一脸惊喜地站在我身后呢。
我看着这警察有点儿熟悉,却叫不出名字来,有点儿尴尬,不过对方却笑了,过来拉住了我的胳膊,说陆言,你小子一走许多年,一直都没有见你冒过头,qq上面也没有见过你人,群里面也没有见你冒过泡,怎么着,现在搁哪儿发财嗯?
我想起来了,这人是我的高中同学,叫秦什么来着。
那个时候我读书的时候比较孤僻,后来又没有上大学,一直在南方打工,跟这些同学也失去了联系。
那同学拉着我,也不由我分说,开口说道:“你说这也是巧了,向立志从镇远回来,我们几个待在晋平的同学请他吃饭呢,好多人都在,走走走,我带你过去,这么多年没有见到你,他们指不定高兴死了。”
对方这么热情,我推脱不过,便跟他来到了不远处的另外一个包厢。
这包厢比我们那儿大多了,一进去,好家伙,一大桌七八人,正在那里聊得热火朝天呢,而我的目光扫量一眼,顿时就有点儿尴尬了。
因为这儿还有几个女同学,其中的一个叫做许智华,正是我读书时候的暗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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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这里跟大家提前说一个事儿,小佛有两个哥们儿过来找我,我准备带出去喝酒,是很好的那种朋友,这个城市里为数不多的朋友,所以不确定会不会喝醉,所以明天早上的更新,可能会迟一些,甚至到下午,如果晚了,希望大家能够原谅小佛好久没有出现过的小任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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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是白天,再偏僻的地方,终究还是会有人在的,我赶忙将地上那金剑的碎片给收拾起来,然后与屈胖三遁离此地了去。
此刻李晔死去,他用来禁锢空间的剑阵也消失一空,倒也没有什么能够阻拦我们。
几个起落之后,两人来到了河对面的小树林,远远眺望过去,瞧见有几个年轻人朝着李晔的尸体小心翼翼地靠了过去,而更远处,有一个红衣女孩儿似乎在打电话。
屈胖三打量了一番,然后说道:“行了,事情差不多了,我们得赶紧离开这里。”
李晔的身份很特殊,除了是那所谓的太明玉完天剑主之外,他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在千通集团里面工作。
也就是说,千通集团有问题,有很大的问题。
但这件事情是我们两个人目前无法处理的,一个太明玉完天剑主都已经让我们两个差点儿挂在这里,如果再跑来两三个,我们估计就得交待在这里了。
而且除了这个事儿,李晔其实也被有关部门给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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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因为家事,李晔返回了滨城,那帮人扑了一个空,但是在得到消息之后,肯定会第一时间扑到这边来的。
而如果这帮人到了此处,我们再想要离开此地,就有些麻烦了。
我有过相关的经历,自然知道有关部门的力量有多么强大,所以能不跟这些人碰面,那是最好。
屈胖三一说,我立刻应允,然后前往了车站。
到了傍晚的时候,我们已经在了南下的动车之上,而且还过了京都。
滨城就算是有再多的麻烦,都与我们无关了。
屈胖三一路都在睡觉,而我则靠在椅子上,开始与聚血蛊小红交流了起来。
我与它虽然不能言语,但是心意却能相通。
而这个时候,我也已经明白了一点,那就是当日小红挺身而出,承接了新摩王引神而下时奎师那投影大部分的力量,这并不是它能够承受得住的,所以陷入了那么长时间的昏迷,而所幸的一点在于沉睡能够让它的身体自愈,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睡眠,它身上的伤势已经基本上好得差不多了,甚至还吸收了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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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过程被中断了。
对于这一点我十分愧疚,然而聚血蛊却并没有太多的负面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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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如果当时它不站出来的话,估计我都已经被那太明玉完天剑主李晔给干掉了,而我与它其实是一体同生的,我死了,它就算是进化得再厉害,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聚血蛊在没有被降服之前,对待宿主简直就是可以称得上是残忍。
但是在此之后,却是忠心耿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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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宾馆叫做林业大酒店,在县城的老宾馆了,我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同学喝多了,还在这里开过房间――当然,在读书的时候,能够开房住酒店的都是土豪,出钱的自然也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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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牛瘪汤,它其实是我们这一带一种比较有名的食物,最早是从侗寨传出来的,其实就是牛胃部反刍而出的青草和泥汁,这玩意无限接近于牛粪了,但是却又有一种古怪的香味存在,喜欢吃的人十分喜爱,特别上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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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我走出包厢,没两步,突然有人叫我:“陆言?”
啊?
我回过头来,瞧见一个身穿警服,长得十分精神的男子,有点儿酒气,不过却一脸惊喜地站在我身后呢。
我看着这警察有点儿熟悉,却叫不出名字来,有点儿尴尬,不过对方却笑了,过来拉住了我的胳膊,说陆言,你小子一走许多年,一直都没有见你冒过头,qq上面也没有见过你人,群里面也没有见你冒过泡,怎么着,现在搁哪儿发财嗯?
我想起来了,这人是我的高中同学,叫秦什么来着。
那个时候我读书的时候比较孤僻,后来又没有上大学,一直在南方打工,跟这些同学也失去了联系。
那同学拉着我,也不由我分说,开口说道:“你说这也是巧了,向立志从镇远回来,我们几个待在晋平的同学请他吃饭呢,好多人都在,走走走,我带你过去,这么多年没有见到你,他们指不定高兴死了。”
对方这么热情,我推脱不过,便跟他来到了不远处的另外一个包厢。
这包厢比我们那儿大多了,一进去,好家伙,一大桌七八人,正在那里聊得热火朝天呢,而我的目光扫量一眼,顿时就有点儿尴尬了。
因为这儿还有几个女同学,其中的一个叫做许智华,正是我读书时候的暗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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