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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麓2的美指,原先是做旅游杂志摄影的,去过不少好地方,云麓2的下半部场景,有清澈湖水又有沙漠,还要有红色罂粟花海,竟然都被他找到了。
这地方少数民族聚集,民风彪悍,赵黎那小流氓也收敛起来,把剧组成员集中起来开了个会,大意是:不要惹事,这里的人虽然热情好客,但是惹毛了他们,他们不要命的。我们干完这一票就回去文明世界潇洒了,所以不要在这发生什么意外。
很烦人的一点,就是饮食习惯不同,虽然饭店上了星级,但是别的地方的菜系到了这边就变了味,同化了,酒店也没办法。
我吃了两天印度咖喱一样怪味道的菜,忍无可忍,点了一道火锅,给饭店赔点钱,把锅昧了下来。
我腿不方便,指挥阿青去帮我买菜,这小姑娘口风倒是紧,奈何剧组的人个个都比贼还精。
第一个发现这秘密的人是赵黎,他来我房间找我扯淡,发现了我藏在柜子里的锅。
被他发现是好事,因为有人帮忙洗锅了,而且他很阔气,财大气粗门路广,不知道从哪搞到一大包泡椒过来,佐料也搞了不少。最重要的事,他忙得很,老呆在片场,所以吃不了多少。
第二个入伙的是mickey。
黄景在外面闻名世界跑宣传,大黄没人照顾,每天吃不饱,我就让mickey把他叫过来了。
然后就是齐楚。
他来我房间找阿青。一进门就看见我坐在椅子上,手边一支拐杖,指挥大黄洗锅mickey切菜,阿青帮我叠衣服。
他平素就是一张棺材脸,这时候也没一点波动,只用研究的目光扫了我的排场一眼――我在电视柜上铺了砧板,切菜做饭摆调料。
mickey热情招呼他:“BOSS,你也来吃嘛,很快就好了……”
他说:“我还有点台本要背……”
眼睛却不着痕迹看着我。毕竟,我算是这个临时小灶的主人。
我把他看得通彻透明:“拿过来背吧,我看你晚上也没吃多少饭。”
齐楚回房间,拿了台本过来。我还担心他会把莫延也带过来,还好他识相,没有带那个现世宝过来碍我的眼――莫延和明月简直是天生一对,明月一个女的也就算了,他一个男的也有公主病,和明月坐在一起抱怨这里的伙食,两个人一唱一和能抱怨半个小时,一副高贵冷艳豌豆公主样子。伙食不好你不吃不就行了,你有种就自己做!做又不会做,人家做给你吃还抱怨。再说了,你一个男的,吃点难吃饭菜怎么了!抱怨个鸟!
这酒店厨师简直丧心病狂,除了蔬菜是清白的,连腊肠里都是一股奶味,更别说火锅汤那一副咖喱汤的样子。所以我每天点火锅,就是为了那点蔬菜。
阿青勤快,买了大块牛羊肉,mickey手巧,我只简略说了一下要求,他就能把牛羊肉片得蝉翼一样薄,就是娘兮兮的,叫他切个肉还抱怨。
大黄老实,洗了锅,拿着矿泉水在旁边等。
齐楚坐在一边,从台本上方瞄我动作。
有他在,我也不好做得太辣,锅底抹点香油烧热,炒了下骨头,然后熬骨头汤,放萝卜枸杞,阿青一脸期待看我,我摆摆手:“今天不放那么多辣椒了。”
好在还可以炒几个菜,这点没法指挥别人,我腿虽然拆了石膏,还是有点不方便,正弯腰拿油瓶,一只手握着油瓶递过来。
是齐楚。
他垂着眼睛,额侧发尾垂在眼睛旁边,顺手拿切过的葱蒜来,我给他做过太多次菜,流程他都记得清楚。
阿青和mickey都一副又震惊又欣慰表情,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你洗手没?”我破坏气氛地问。
“洗了。”
“帮我把羊肉切丁,泡椒切碎,小心辣到手。”我接过油瓶。
“好。”
-
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我还没有这么流氓,没有这么圆滑,没有这么强大到不需要他一丝怜悯。那时候我也会挫败,也会脸上表情丰富,也会热血,也会愤慨和他抱怨业界黑幕,也会是一个不专业的经纪人,不会让他觉得被我操控。
那时候我经常炒菜,我最不会切的就是辣椒,最惨的是用菜刀把辣椒从砧板上铲起来下锅的那一下,经常手掌侧面沾到辣椒,辣得痛一下午。
他总是骂我:“怕辣就不要放这么多辣椒……”骂完还是会接过菜刀,帮我切辣椒。
我也还是会嘴硬“这叫化学反应,辣椒对皮肤的化学反应,你读过书没有,以为每个人的手都和你一样变态!”也总是会跟在他后面骂:“你洗过手没有!”
那时候的我也有弱点,也有需要他帮忙的时候,而不是现在,谁都知道我是肖林,而他是我一手捧起来的齐楚。我总是告诉他,不要这样,不要那样,我总是圆滑,总是世故。
那时候的我还有机会,在他面前露出狼狈一面,让他可以像英雄一样,帮我解决棘手事情。
那时候他还没那么讨厌我。
所以那时候他还没那么喜欢莫延。
-
我想,我总也会记得,齐楚绕过我去盛汤的时候,脸颊从我眼前擦过的那一瞬间。
我记得他明亮眼睛,俊美轮廓,和尝到辣椒后皱了皱眉头,说了句“好辣”的表情。
因为我以后再也看不到了。
还有七天,我就得走了。
还有七天,这个叫齐楚的人,不再是我一手捧起来的小天王,他会有怎样的遭遇,他会遇见怎样的人,他和莫延会怎样继续,都不关我的事了。
七年前,我想,我只要一直陪在他身边,当他的经纪人,一辈子当下去,就算他再不喜欢我,我们也是朋友,也是亲近的人。他的一辈子都是与我有关的,我每天都可以看着他,和他说说话,多好。
原来不是的。
我做不到。
我是这样喜欢他,喜欢到,没有办法祝福他。
只是想着,他没有我,也可以生活下去。只是心里隐隐知道,我不是他最重要的人,我就没有办法再坚持哪怕一天。
因为他于我来说,是耀眼的光,是灼热的空气,是最重要的人,是最好而又最痛的存在,是我所有的热血和冲动,他是我仅存的梦想,最大的奢望,最不能被追问的情绪,和所有可望不可即的总和。
因为我爱过他,而且爱着他。
所以我不能再在他身边呆下去了。
这世上,没有人能真正将心比心地为你痛苦,为你着想,哪怕是至亲,哪怕是最好的朋友,没有人能像你自己一样,痛那么久。
你犯一天贱,是冲动,犯一年贱,是深情。犯一辈子贱,就成了傻逼。
没有人能踏着七彩祥云来解救你。
人总要学着自己放自己一条生路。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天在LOL,所以时间各种不准~
明天恢复正常,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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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烦人的一点,就是饮食习惯不同,虽然饭店上了星级,但是别的地方的菜系到了这边就变了味,同化了,酒店也没办法。
我吃了两天印度咖喱一样怪味道的菜,忍无可忍,点了一道火锅,给饭店赔点钱,把锅昧了下来。
我腿不方便,指挥阿青去帮我买菜,这小姑娘口风倒是紧,奈何剧组的人个个都比贼还精。
第一个发现这秘密的人是赵黎,他来我房间找我扯淡,发现了我藏在柜子里的锅。
被他发现是好事,因为有人帮忙洗锅了,而且他很阔气,财大气粗门路广,不知道从哪搞到一大包泡椒过来,佐料也搞了不少。最重要的事,他忙得很,老呆在片场,所以吃不了多少。
第二个入伙的是mickey。
黄景在外面闻名世界跑宣传,大黄没人照顾,每天吃不饱,我就让mickey把他叫过来了。
然后就是齐楚。
他来我房间找阿青。一进门就看见我坐在椅子上,手边一支拐杖,指挥大黄洗锅mickey切菜,阿青帮我叠衣服。
他平素就是一张棺材脸,这时候也没一点波动,只用研究的目光扫了我的排场一眼――我在电视柜上铺了砧板,切菜做饭摆调料。
mickey热情招呼他:“BOSS,你也来吃嘛,很快就好了……”
他说:“我还有点台本要背……”
眼睛却不着痕迹看着我。毕竟,我算是这个临时小灶的主人。
我把他看得通彻透明:“拿过来背吧,我看你晚上也没吃多少饭。”
齐楚回房间,拿了台本过来。我还担心他会把莫延也带过来,还好他识相,没有带那个现世宝过来碍我的眼――莫延和明月简直是天生一对,明月一个女的也就算了,他一个男的也有公主病,和明月坐在一起抱怨这里的伙食,两个人一唱一和能抱怨半个小时,一副高贵冷艳豌豆公主样子。伙食不好你不吃不就行了,你有种就自己做!做又不会做,人家做给你吃还抱怨。再说了,你一个男的,吃点难吃饭菜怎么了!抱怨个鸟!
这酒店厨师简直丧心病狂,除了蔬菜是清白的,连腊肠里都是一股奶味,更别说火锅汤那一副咖喱汤的样子。所以我每天点火锅,就是为了那点蔬菜。
阿青勤快,买了大块牛羊肉,mickey手巧,我只简略说了一下要求,他就能把牛羊肉片得蝉翼一样薄,就是娘兮兮的,叫他切个肉还抱怨。
大黄老实,洗了锅,拿着矿泉水在旁边等。
齐楚坐在一边,从台本上方瞄我动作。
有他在,我也不好做得太辣,锅底抹点香油烧热,炒了下骨头,然后熬骨头汤,放萝卜枸杞,阿青一脸期待看我,我摆摆手:“今天不放那么多辣椒了。”
好在还可以炒几个菜,这点没法指挥别人,我腿虽然拆了石膏,还是有点不方便,正弯腰拿油瓶,一只手握着油瓶递过来。
是齐楚。
他垂着眼睛,额侧发尾垂在眼睛旁边,顺手拿切过的葱蒜来,我给他做过太多次菜,流程他都记得清楚。
阿青和mickey都一副又震惊又欣慰表情,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你洗手没?”我破坏气氛地问。
“洗了。”
“帮我把羊肉切丁,泡椒切碎,小心辣到手。”我接过油瓶。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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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我还没有这么流氓,没有这么圆滑,没有这么强大到不需要他一丝怜悯。那时候我也会挫败,也会脸上表情丰富,也会热血,也会愤慨和他抱怨业界黑幕,也会是一个不专业的经纪人,不会让他觉得被我操控。
那时候我经常炒菜,我最不会切的就是辣椒,最惨的是用菜刀把辣椒从砧板上铲起来下锅的那一下,经常手掌侧面沾到辣椒,辣得痛一下午。
他总是骂我:“怕辣就不要放这么多辣椒……”骂完还是会接过菜刀,帮我切辣椒。
我也还是会嘴硬“这叫化学反应,辣椒对皮肤的化学反应,你读过书没有,以为每个人的手都和你一样变态!”也总是会跟在他后面骂:“你洗过手没有!”
那时候的我也有弱点,也有需要他帮忙的时候,而不是现在,谁都知道我是肖林,而他是我一手捧起来的齐楚。我总是告诉他,不要这样,不要那样,我总是圆滑,总是世故。
那时候的我还有机会,在他面前露出狼狈一面,让他可以像英雄一样,帮我解决棘手事情。
那时候他还没那么讨厌我。
所以那时候他还没那么喜欢莫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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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总也会记得,齐楚绕过我去盛汤的时候,脸颊从我眼前擦过的那一瞬间。
我记得他明亮眼睛,俊美轮廓,和尝到辣椒后皱了皱眉头,说了句“好辣”的表情。
因为我以后再也看不到了。
还有七天,我就得走了。
还有七天,这个叫齐楚的人,不再是我一手捧起来的小天王,他会有怎样的遭遇,他会遇见怎样的人,他和莫延会怎样继续,都不关我的事了。
七年前,我想,我只要一直陪在他身边,当他的经纪人,一辈子当下去,就算他再不喜欢我,我们也是朋友,也是亲近的人。他的一辈子都是与我有关的,我每天都可以看着他,和他说说话,多好。
原来不是的。
我做不到。
我是这样喜欢他,喜欢到,没有办法祝福他。
只是想着,他没有我,也可以生活下去。只是心里隐隐知道,我不是他最重要的人,我就没有办法再坚持哪怕一天。
因为他于我来说,是耀眼的光,是灼热的空气,是最重要的人,是最好而又最痛的存在,是我所有的热血和冲动,他是我仅存的梦想,最大的奢望,最不能被追问的情绪,和所有可望不可即的总和。
因为我爱过他,而且爱着他。
所以我不能再在他身边呆下去了。
这世上,没有人能真正将心比心地为你痛苦,为你着想,哪怕是至亲,哪怕是最好的朋友,没有人能像你自己一样,痛那么久。
你犯一天贱,是冲动,犯一年贱,是深情。犯一辈子贱,就成了傻逼。
没有人能踏着七彩祥云来解救你。
人总要学着自己放自己一条生路。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天在LOL,所以时间各种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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