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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的雨总是突然而至,淅淅沥沥的雨洗刷着街道上灰色奥斯曼建筑。
洛施背着琴盒快步朝街头那家咖啡厅走去,随着她推门的动作,门口悬挂着的风铃也跟着叮当作响。
咖啡厅里正应景地放着一首《Paris in the rain》。
洛施看到熟悉的店员,笑着打了声招呼,她今天点了一杯卡布奇诺和一块拿破仑酥。
店员对面前的这个东方女孩也很有好感,她很漂亮,性格也很好。
一张精致小巧的瓜子脸,那双新月眼仿佛天生就带有笑意,笑起来时像月牙一样弯弯的,还有柔和的卧蚕。
洛施依旧在那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先拿了纸巾擦拭着淋到些雨的黑色乐谱夹。
咖啡很快就端了上来,洛施又笑意盈盈地对店员说了句谢谢。
耳机里播放的是最近在练习的那首曲子,她低头喝着咖啡,短暂地放空了一会儿自己。
等她再抬头时却目光顿住,因为她靠着的玻璃窗外不知何时站了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正背对着她站在烟筒旁低着头吸烟。
洛施看不见他的脸,视线却不自觉地被吸引,最终停顿在了那只骨节分明的手上——
冷白的腕骨,还有手背上隐隐透着的青筋,手指指骨修长,指甲修剪得也很干净,食指和中指尖夹着一根烟。
莫名地很性感。
这实在是有些过分好看,就像是艺术品一样的一只漫画手。
……他的手指好长啊。
洛施又暗暗在心里想。
巴黎的人不太爱打伞,因为巴黎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也有许多站在街头屋檐下静静赏雨的。
最近恰好是时装周海选面试,巴黎街头有许多欧美面孔的男模特。
而这个背对着她的陌生男人,穿着一袭很难驾驭的枪驳领黑色长款皮衣外套,搭配着质地极佳的黑色西装裤,看上去丝毫不亚于那些男明星的时装周看秀LOOK。
洛施不由得赞叹这个男人的绝佳衣品,也没想到能有人光是背影和一只手就这么令人浮想联翩。
尤其是他吸烟时的站姿,没有刻意站直,偶尔低下头,全身散发着松弛和慵懒的感觉。
……也不知道他是哪家的模特。
这样的身高条件,海选面试应该没什么压力会通过吧?
不知不觉,那只烟就要燃到尽头。
洛施又看着男人利落地熄灭了烟随手丢进烟筒里。
终于,男人作势要转身,洛施下意识微微屏住呼吸,有些好奇男人到底长什么样。
——就在这时。
洛施的蓝牙耳机里突然响起微信电话的声音。
她低头去看手机屏幕,是叶莺打来的。
叶莺略微有些沙哑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施施,你在哪呢?”
“我在圣日耳曼大街的那家咖啡店。”洛施又柔声关切地问,“你的声音怎么哑了?”
话刚说完,等到洛施再抬眼时,那道修长身影却已经在视线里消失。
她下意识地去寻,却只看到一辆如暗夜幽灵一般的黑色超跑疾驰而过的影子。
洛施缓缓地收回视线,竟然感到了可惜。
她这句话刚说完,电话那端的叶莺忽然心虚地笑了一声。
洛施很快反应过来,小声问她:“你又去喝酒啦?”
“嗯,你猜我昨晚在那个地下酒吧看见谁了?”
“谁呀?”
“周嘉禾。”叶莺声音突然变得平静又死寂,“昨晚正好赶上个乐队演出,他就是乐队里的贝斯手。”
洛施只在一次叶莺喝醉时听过她提起周嘉禾这个人。
周嘉禾是叶莺的初恋男友,两人最穷的时候甚至就在地下室住了三年。
然而故事的结尾却是,周嘉禾在两人三周年纪念日那天和她提了分手。
理由是他出轨了,还出轨了一个40岁的富婆。
叶莺当然不信,但是周嘉禾却凭空消失了,像人间蒸发一样,再也没有出现在她面前。
“我还以为他死了呢,结果昨天我却在酒吧里看到他站在那弹贝斯。还有女人给他塞小费和房卡。”叶莺原本轻描淡写地说着,停顿了下,“最后,他看到我了。”
“那你……有和他打招呼吗?”
“应该算吧?我上去问他,周嘉禾你是鸭吗?”叶莺很轻地笑了声,“他看着我,竟然和我说对不起。”
虽然叶莺在笑,但是洛施心思细腻敏感,一下就觉察到了她真正的情绪。
叶莺是洛施来了巴黎之后偶然认识的,两人性格南辕北辙,竟然很快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那时候洛施刚来巴黎,第一次去卢浮宫玩就被一个来旅游的泡菜男搭讪。
她婉拒了好多次,那人还是缠着她不放,非要她加ins,见她要走还试图去拉她的手。
正在她无助的时候,一个爱马仕birkin20就从天而降,毫不留情地砸在了那个人的手腕上,“小棒子,你没听见她说不愿意啊?把你的猪蹄子给我拿开!”
洛施看过去,一愣。
她对面前这个穿得像超模一样的漂亮姐姐太有印象了。
——因为方才洛施还看见她在卢浮宫旁边草地上坐着啃炸鸡。
打扮得人模人样的泡菜男被叶莺的百万包包砸懵了,周围许多人都看了过来,夜晚的卢浮宫游客很少,大多都是做直播的网红和拍婚纱照的。
还有人拿出手机对准了这个方向,泡菜男一时间丢面又生气,可是听又听不懂中文,只觉得女人一定是在骂自己。
于是刚才还勉强维持的温柔欧巴形象荡然无存,伸手就要去打叶莺,没想到叶莺眼疾手快地拎着包又是几下砸了过去。
洛施瞬间呆滞住。
正好有人叫来了执勤的保安,洛施又看着叶莺像变脸指着男人用法语哭诉道:“这个人骚扰我,快把他赶走!”
直到人都散去,洛施仍有些心有余悸。
她从包里递给叶莺一块湿巾,感激地说:“真的谢谢你,但是……你不怕吗?”
“啊,怕什么?”叶莺接过湿巾擦了擦手,风轻云淡地说,“姐练过空手道。”
后来洛施为了感谢叶莺问她要了联系方式,请她吃了顿饭,还送了一条手链给她,叶莺很高兴,两人很快就建立起友谊。
叶莺在洛施眼里一直是个明媚大方的漂亮姐姐,可此刻却在电话里却流露出这样脆弱的一面。
洛施觉得心疼,但是却又有些无能为力,只能柔声问她:“莺莺,你在公寓吗?不如我今晚去陪你吧?”
“我没事。”叶莺很快平静下来,“对了,你是不是也好几天都泡在琴房了?不想回公寓,不如今晚我们一起去海明威酒吧?那里的鸡尾酒不错。”
-
从咖啡厅离开之后,洛施直接回到了自己新公寓。
她最近搬家,搬到了一个新街区。
新公寓是典型的奥斯曼建筑,面积比之前的大许多,布局和设计都是她喜欢的,还有她最喜欢的露台,视野很好,一眼就能看到窗外的法国梧桐和天空。
这个街区地理位置很好,一出街就是凯旋门,步行几分钟就能到看铁塔。附近还有许多家VintageStores,花店和面包店也是她最爱逛的。
回公寓的路上洛施顺便买了一束花,输入密码打开门,洛施看着十几个堆积在客厅的箱子就皱起了眉,没忍住叹了口气。
就她这样的速度,得收拾到什么时候……
洛施把花插到桌面上的浮雕复古花瓶里,看了一眼时间,还有几个小时可以给她打扫,先花了一小时把里里外外消毒清扫后,才坐在客厅铺着的羊毛地毯上开始拆箱子。
她在每个箱子上都仔细标注了,把中大件东西都拆出来摆好后,剩下的都是她仔细整理好的衣服和首饰。
终于收拾的差不多了,洛施又洗了个澡,最后挑了一件灰色西装裙套装换上,裙摆处有短短一层黑色蕾丝边设计。
最后拿起包踩上一双黑色长筒靴就下了楼。
叶莺已经在公寓停车场里等她了,她的车和她的风格一样,是一辆蒂芙尼绿的保时捷918Spyder。
叶莺降下车窗看她,脸上妆容精致,丝毫看不出电话里伤心难过的模样。
洛施一路上又和她聊天,见她一切如常才微微放下了心。
车子停在Ritz酒店门口,洛施跟在叶莺身后从正门进入,立刻就体会到了海明威描绘巴黎时说的流动的盛宴是什么感觉了。
——纸醉金迷夜巴黎。
她们穿过曾经作为Chanel秀场的大厅和陈列着礼服和珠宝的走廊来到酒吧门口。
这家酒吧不接受预定,并且整个酒吧也只有20多个座位。
两个漂亮女生手挽手在门口排队,自然是吸引了一众目光。
洛施有些社恐地站在叶莺背后,叶莺也十分自然地帮她挡住一些过于热烈直白的目光。
不过好在没有排太久,十几分钟之后有服务生把她们领到了座位上。
小圆桌上摆了精致小食和酒单,酒单被做成报纸的样式,甚至还可以当作纪念品带走。
叶莺点了一杯最经典的血腥玛丽,又问洛施:“施施你想喝什么?”
认识叶莺之前洛施从来没进过酒吧,酒量也很差,只是慢慢地可以喝点鸡尾酒。
洛施把决定权交给叶莺,“不如你给我推荐好了?”
“要不你今天试试Serendipiti吧,这是他们家自创的鸡尾酒,口碑还不错。”叶莺来了这里许多次,相当了解。
过了一会儿,两个人点的酒都端了上来。
所有女士客人都会被赠予一朵鲜花,酒保小哥会根据点的酒还有每位女士的风格选择赠送不同的花。
叶莺收到一朵红色的,洛施则是一朵白玫瑰。
洛施拿起花,忍不住感叹:“好浪漫啊。”
“是吧?我就知道你会喜欢这里的。”叶莺说道,“你别整天泡在琴房了,要劳逸结合,跟我一起多出来玩玩,说不定还能碰到几个帅哥呢?”
洛施的眼睛亮晶晶的,用手撑着下巴说:“我在巴黎还没有认识的异性,好像还是琴房和图书馆更适合我。”
叶莺觉得头疼,笑她:“停!你在国内卷就算了,来巴黎这么浪漫的城市,不想着谈场恋爱,还一心只有小提琴?”
洛施其实也不是一心只有小提琴,她不谈恋爱的原因是她根本没有过恋爱的念头。
最关键的是,她还没遇到过喜欢的人,根本不知道心动是什么样的感觉。
洛施也有些惆怅,端起酒杯就要喝。
叶莺看到这连忙阻止她,“慢着,这位小姐,一杯鸡尾酒要品三次,第一次用眼睛,第二次用鼻子,最后用你的味蕾。”
洛施天真地看着她问:“这是你总结出来的经验吗?”
“当然。”叶莺面不改色地回答。
其实这是某著名调酒师说的,跟她没有关系,只是叶莺很认同这句话而已。
洛施很配合地照叶莺说的做,先是摇晃了一下杯中的鸡尾酒,又轻轻嗅了一下,最后入口时尝到了完美混合苹果白兰地、新鲜薄荷还有糖的丝丝甜味。
洛施忍不住赞叹道:“好喝欸。”
“是吧?”
而后,叶莺的话音刚落,她们隔壁桌的几位外国女士突然响起一阵不小的喧哗和兴奋的议论声。
她们的目光都直直投向门口。
叶莺一向最喜欢凑热闹,顺着她们的目光往门口看,忽然出声叫洛施:“洛施,快快,快看。我刚说什么来着?有帅哥!”
洛施也顺着叶莺看的方向望去,只见酒吧门口站着几个高大的年轻男人,衣品都很好,风格也迥然不同。
但是光是气质都能看得出来都是难得一遇的极品帅哥。
洛施的目光刚要收回,其中最高的那个男人突然转了个方向,露出了优越的侧脸线条,只是这一看洛施就愣住了。
这个身影,怎么有些眼熟?
男人正低头垂眼看着手机,眉骨深邃立体,鼻梁高挺,整个侧颜轮廓干净利落,简直可以说是没有任何死角。
洛施在国内除了练琴还是练琴,来了巴黎还是整天泡在琴房里。
这还是第一个,正儿八经地,让她看呆了的帅哥。
就在这时,男人不知道是不是察觉到了什么,忽然朝她这个方向看来。
洛施也在这时看清了他的正脸。
比起侧脸,他的正脸竟然更具有冲击力。
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皮相骨相都绝佳,只是脸上神情冷漠,看上去像是心情不好的样子。
不过,洛施能肯定,他一定是个华人。
男人的身形清越挺拔,穿着一件极其低调的黑色连帽卫衣,质地极佳的休闲西裤整洁干净,没有一丝褶皱。手腕上戴着一只价格哗然的银色机械表,单手插在兜里,颇有些懒倦的意味。
他的目光似乎有一瞬间落在洛施的身上,不过很快就移开了。
扑通、扑通,洛施的心跳忽然跳得非常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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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施背着琴盒快步朝街头那家咖啡厅走去,随着她推门的动作,门口悬挂着的风铃也跟着叮当作响。
咖啡厅里正应景地放着一首《Paris in the rain》。
洛施看到熟悉的店员,笑着打了声招呼,她今天点了一杯卡布奇诺和一块拿破仑酥。
店员对面前的这个东方女孩也很有好感,她很漂亮,性格也很好。
一张精致小巧的瓜子脸,那双新月眼仿佛天生就带有笑意,笑起来时像月牙一样弯弯的,还有柔和的卧蚕。
洛施依旧在那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先拿了纸巾擦拭着淋到些雨的黑色乐谱夹。
咖啡很快就端了上来,洛施又笑意盈盈地对店员说了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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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她再抬头时却目光顿住,因为她靠着的玻璃窗外不知何时站了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正背对着她站在烟筒旁低着头吸烟。
洛施看不见他的脸,视线却不自觉地被吸引,最终停顿在了那只骨节分明的手上——
冷白的腕骨,还有手背上隐隐透着的青筋,手指指骨修长,指甲修剪得也很干净,食指和中指尖夹着一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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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实在是有些过分好看,就像是艺术品一样的一只漫画手。
……他的手指好长啊。
洛施又暗暗在心里想。
巴黎的人不太爱打伞,因为巴黎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也有许多站在街头屋檐下静静赏雨的。
最近恰好是时装周海选面试,巴黎街头有许多欧美面孔的男模特。
而这个背对着她的陌生男人,穿着一袭很难驾驭的枪驳领黑色长款皮衣外套,搭配着质地极佳的黑色西装裤,看上去丝毫不亚于那些男明星的时装周看秀LOOK。
洛施不由得赞叹这个男人的绝佳衣品,也没想到能有人光是背影和一只手就这么令人浮想联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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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他是哪家的模特。
这样的身高条件,海选面试应该没什么压力会通过吧?
不知不觉,那只烟就要燃到尽头。
洛施又看着男人利落地熄灭了烟随手丢进烟筒里。
终于,男人作势要转身,洛施下意识微微屏住呼吸,有些好奇男人到底长什么样。
——就在这时。
洛施的蓝牙耳机里突然响起微信电话的声音。
她低头去看手机屏幕,是叶莺打来的。
叶莺略微有些沙哑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施施,你在哪呢?”
“我在圣日耳曼大街的那家咖啡店。”洛施又柔声关切地问,“你的声音怎么哑了?”
话刚说完,等到洛施再抬眼时,那道修长身影却已经在视线里消失。
她下意识地去寻,却只看到一辆如暗夜幽灵一般的黑色超跑疾驰而过的影子。
洛施缓缓地收回视线,竟然感到了可惜。
她这句话刚说完,电话那端的叶莺忽然心虚地笑了一声。
洛施很快反应过来,小声问她:“你又去喝酒啦?”
“嗯,你猜我昨晚在那个地下酒吧看见谁了?”
“谁呀?”
“周嘉禾。”叶莺声音突然变得平静又死寂,“昨晚正好赶上个乐队演出,他就是乐队里的贝斯手。”
洛施只在一次叶莺喝醉时听过她提起周嘉禾这个人。
周嘉禾是叶莺的初恋男友,两人最穷的时候甚至就在地下室住了三年。
然而故事的结尾却是,周嘉禾在两人三周年纪念日那天和她提了分手。
理由是他出轨了,还出轨了一个40岁的富婆。
叶莺当然不信,但是周嘉禾却凭空消失了,像人间蒸发一样,再也没有出现在她面前。
“我还以为他死了呢,结果昨天我却在酒吧里看到他站在那弹贝斯。还有女人给他塞小费和房卡。”叶莺原本轻描淡写地说着,停顿了下,“最后,他看到我了。”
“那你……有和他打招呼吗?”
“应该算吧?我上去问他,周嘉禾你是鸭吗?”叶莺很轻地笑了声,“他看着我,竟然和我说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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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莺是洛施来了巴黎之后偶然认识的,两人性格南辕北辙,竟然很快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那时候洛施刚来巴黎,第一次去卢浮宫玩就被一个来旅游的泡菜男搭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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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怕什么?”叶莺接过湿巾擦了擦手,风轻云淡地说,“姐练过空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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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莺在洛施眼里一直是个明媚大方的漂亮姐姐,可此刻却在电话里却流露出这样脆弱的一面。
洛施觉得心疼,但是却又有些无能为力,只能柔声问她:“莺莺,你在公寓吗?不如我今晚去陪你吧?”
“我没事。”叶莺很快平静下来,“对了,你是不是也好几天都泡在琴房了?不想回公寓,不如今晚我们一起去海明威酒吧?那里的鸡尾酒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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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最近搬家,搬到了一个新街区。
新公寓是典型的奥斯曼建筑,面积比之前的大许多,布局和设计都是她喜欢的,还有她最喜欢的露台,视野很好,一眼就能看到窗外的法国梧桐和天空。
这个街区地理位置很好,一出街就是凯旋门,步行几分钟就能到看铁塔。附近还有许多家VintageStores,花店和面包店也是她最爱逛的。
回公寓的路上洛施顺便买了一束花,输入密码打开门,洛施看着十几个堆积在客厅的箱子就皱起了眉,没忍住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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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施把花插到桌面上的浮雕复古花瓶里,看了一眼时间,还有几个小时可以给她打扫,先花了一小时把里里外外消毒清扫后,才坐在客厅铺着的羊毛地毯上开始拆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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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施一路上又和她聊天,见她一切如常才微微放下了心。
车子停在Ritz酒店门口,洛施跟在叶莺身后从正门进入,立刻就体会到了海明威描绘巴黎时说的流动的盛宴是什么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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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酒吧不接受预定,并且整个酒吧也只有20多个座位。
两个漂亮女生手挽手在门口排队,自然是吸引了一众目光。
洛施有些社恐地站在叶莺背后,叶莺也十分自然地帮她挡住一些过于热烈直白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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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莺点了一杯最经典的血腥玛丽,又问洛施:“施施你想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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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施把决定权交给叶莺,“不如你给我推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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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吧?我就知道你会喜欢这里的。”叶莺说道,“你别整天泡在琴房了,要劳逸结合,跟我一起多出来玩玩,说不定还能碰到几个帅哥呢?”
洛施的眼睛亮晶晶的,用手撑着下巴说:“我在巴黎还没有认识的异性,好像还是琴房和图书馆更适合我。”
叶莺觉得头疼,笑她:“停!你在国内卷就算了,来巴黎这么浪漫的城市,不想着谈场恋爱,还一心只有小提琴?”
洛施其实也不是一心只有小提琴,她不谈恋爱的原因是她根本没有过恋爱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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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施也有些惆怅,端起酒杯就要喝。
叶莺看到这连忙阻止她,“慢着,这位小姐,一杯鸡尾酒要品三次,第一次用眼睛,第二次用鼻子,最后用你的味蕾。”
洛施天真地看着她问:“这是你总结出来的经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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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施很配合地照叶莺说的做,先是摇晃了一下杯中的鸡尾酒,又轻轻嗅了一下,最后入口时尝到了完美混合苹果白兰地、新鲜薄荷还有糖的丝丝甜味。
洛施忍不住赞叹道:“好喝欸。”
“是吧?”
而后,叶莺的话音刚落,她们隔壁桌的几位外国女士突然响起一阵不小的喧哗和兴奋的议论声。
她们的目光都直直投向门口。
叶莺一向最喜欢凑热闹,顺着她们的目光往门口看,忽然出声叫洛施:“洛施,快快,快看。我刚说什么来着?有帅哥!”
洛施也顺着叶莺看的方向望去,只见酒吧门口站着几个高大的年轻男人,衣品都很好,风格也迥然不同。
但是光是气质都能看得出来都是难得一遇的极品帅哥。
洛施的目光刚要收回,其中最高的那个男人突然转了个方向,露出了优越的侧脸线条,只是这一看洛施就愣住了。
这个身影,怎么有些眼熟?
男人正低头垂眼看着手机,眉骨深邃立体,鼻梁高挺,整个侧颜轮廓干净利落,简直可以说是没有任何死角。
洛施在国内除了练琴还是练琴,来了巴黎还是整天泡在琴房里。
这还是第一个,正儿八经地,让她看呆了的帅哥。
就在这时,男人不知道是不是察觉到了什么,忽然朝她这个方向看来。
洛施也在这时看清了他的正脸。
比起侧脸,他的正脸竟然更具有冲击力。
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皮相骨相都绝佳,只是脸上神情冷漠,看上去像是心情不好的样子。
不过,洛施能肯定,他一定是个华人。
男人的身形清越挺拔,穿着一件极其低调的黑色连帽卫衣,质地极佳的休闲西裤整洁干净,没有一丝褶皱。手腕上戴着一只价格哗然的银色机械表,单手插在兜里,颇有些懒倦的意味。
他的目光似乎有一瞬间落在洛施的身上,不过很快就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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