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电子书网 » 玄幻小说 » 家族崛起:从当爷爷开始最新章节列表 » 第三百六十六章请诛陈祖昌

最新网址:www.qiqixs.net

第三百六十六章请诛陈祖昌

文/不知未名
家族崛起:从当爷爷开始 本章字数:4051 家族崛起:从当爷爷开始txt下载
推荐阅读:最佳女婿 万族之劫 邪王追妻:废材逆天小姐 重生八零锦绣军婚 奶爸的异界餐厅 诸天投影 斗破苍穹 都市超级医仙 极品全能学生 邪王追妻:废材逆天小姐
    “殿下,老臣以为首先要处理的应该是重山镇镇守太监陈祖昌!”

    刘元府这个时候站了出来,躬身说道。

    提到陈祖昌,太子的脸色瞬间黑了下来。

    而旁边的诚王和恭王却露出了讥讽的神色。

    陈祖昌是太子的人,然而他刚刚抵达辽东没多久,就被庞棠弹劾了!

    这事实在是太丢脸了!

    太子此刻想杀人的心都有。

    他不但想杀陈祖昌,还想杀庞棠。

    其他人只看到了庞棠的奏折,可他还收到了陈祖昌的秘奏。

    庞棠是正大光明的弹劾,而陈祖昌是偷偷摸摸打小报告。

    陈祖昌打的小报告自然不用多说,肯定是添油加醋的把庞棠骂他的话说了一遍,然后又说了一些庞棠这是对太子不敬之类的话。

    虽然太子没有完全相信陈祖昌的话,但是他心里还是感到很愤怒。

    再怎么说陈祖昌都是他的人,打狗还要看主人呢,可庞棠是一点颜面都不给,骂陈祖昌是阉狗也就罢了,居然还上奏弹劾,这不是给他找难堪吗?

    “孤会处理陈祖昌的,诸位大人就不必操心了!”太子有些无奈的说道。

    陈祖昌贪污饷银,肯定要处理,他不想处理都不想,满朝文武此时都看着他呢,他肯定不能包庇陈祖昌。

    “敢问殿下如何处理陈祖昌?”

    然而他想偃旗息鼓,刘元府却不愿意。

    怎么处理陈祖昌?

    陈祖昌是太子的家奴,如何处理自然由太子一个人说的算!

    但是刘元府不希望太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希望太子能够重罚陈祖昌,最好砍了陈祖昌。

    太子肯定不愿意杀陈祖昌,陈祖昌做的再不对,那也是他的身边人,若是杀了陈祖昌,会让他身边人离心离德的。

    “孤会免去他的镇守之职,再任命一位新的镇守!”太子沉声说道。

    刘元府闻言,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太子行事还是不够果断,也不够狠心。

    为了一个奴才居然不顾重山镇大局。

    “臣以为重山镇暂时无需镇守!”刘元府转而说道。

    他不想跟太子争论如何处置陈祖昌了,他只希望太子不要再派镇守太监去重山镇了。

    太子望着刘元府,眼中尽是阴鸷之色。

    “刘大人觉得孤的人不配去做镇守?”

    “老臣并无此意!”

    “那你是何意?孤知道你与杨正山交情不浅,你是觉得杨正山无需镇守监察吗?”太子的语气变得阴沉无比。

    他这话一出,朝堂众臣皆露出了错愕的神色。

    周茂皱着眉抬头看了太子一眼,但又很快低下了头。

    李思远也是紧皱眉宇,太子这话有些过分。

    这是在说刘元府袒护杨正山,放大点说也可以是刘元府和杨正山结党!

    文臣与武将结党!

    这可是犯忌讳的事情!

    “老臣绝无此意!”刘元府抬起头直视着太子。

    “没有!那为何重山镇不需要镇守!”太子被他看的更加恼怒。

    刘元府是什么人?

    连承平帝都敢指着鼻子骂的人!

    刘元府苍老的面庞上皱纹微微颤动,“殿下非要老臣说?”

    “说!”太子厉声道。

    刘元府作揖,高声说道:“殿下御下不严,才出此刁奴。刁奴贪墨饷银,不顾大局,其罪当诛,臣请殿下诛陈祖昌!”

    刘元府跪地叩首,“请殿下诛陈祖昌!”

    重山镇需不需要镇守太监?

    这重要吗?

    并不重要!

    刘元府只是不希望太子再派镇守太监去重山镇捣乱。

    可是太子死揪着不放,那他只能逼一把太子了!

    “你!”太子那叫一个气啊!

    “陈祖昌罪无可恕,老臣请殿下诛杀陈祖昌!”刘元府再叩首。

    贪墨饷银,此事可大可小!

    往小里处理,让陈祖昌将饷银吐出来,然后由太子责罚一番即可。

    若是往大了处理,杀了陈祖昌也在法理之中。

    太子看着跪在地上的刘元府,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不过更让他糟心的事情还在后面。

    “臣请太子诛杀陈祖昌!”

    “臣请太子诛杀陈祖昌!”

    落井下石的人来了,诚王和恭王站出来拜道。

    太子阴鸷的望着两人,此刻他想杀得人更多了。

    “好,很好,既然两位皇弟要杀一个奴才,那孤就将他诛了!”

    说罢,太子一甩衣袖,气冲冲的离开了大殿。

    刘元府抬头望着太子离去的背影,幽幽的叹息一声。

    “刘大人,何必呢!”李思远上前伸手扶起他。

    “边镇战事,岂能儿戏?老朽也是没有办法!”刘元府摇着头,幽幽的说道。

    重山镇的问题不解决,兀良胡族的问题就无法解决。

    只要重山镇西路还在计非语手中,那兀良胡族进入辽西就如入无人之境。

    眼下最重要的就是让攻克重山关,夺回对重山镇西路的掌控,否则辽西的战事根本无法结束。

    然而在这个关头,太子不但不以大局为重,反而总想着向重山镇安插人手,这让刘元府感到很失望。

    “只是这样一来,太子怕是会对你心生厌恶!”李思远低声说道。

    “厌恶就厌恶吧,老朽已经准备乞骸骨了!”刘元府昂头看了看高高在上的龙椅,晃着脑袋一步一挪的走出了大殿。

    李思远望着他的背影,心里却是哀叹一声。

    朝堂上的争斗远比想象中的还要激烈,太子与诚王和恭王的争斗几乎摆在了明面上。

    凡是太子想要做的事情,两位王爷都会反对,而凡是能让太子难堪的事情,两位王爷会毫无顾忌的揪着不放。

    第二天,刘元府上奏乞骸骨。

    他是真的想要辞官了。

    一是他的年纪已有七十岁,虽然身子骨还不错,但年龄摆在这,精力和体力都有所不济。

    二是因为如今的朝堂局势波谲云诡,太子与两位王爷的争斗愈演愈烈,朝局动荡在所难免。

    而他早已没有年轻时的雄心壮志,也没有以前的无惧无畏。

    人越老,胆越小。

    昨日刘元府已经彻底将太子得罪死了,若是继续留在朝堂,未来刘府怕是会有灭门之祸。

    刘元府自觉这辈子对得起陛下,对得起大荣,而现在他已经老了,也该为子孙后代考虑一下了。

    所以他才决定请辞回乡养老,远离朝堂这个大漩涡。

    刘元府乞骸骨的奏折没有悬念的被驳回了。

    随后两天刘元府每天上奏乞骸骨,连续三次,太子准许。

    对于刘元府乞骸骨,太子巴不得赶快将这个老东西赶出京都去,可是刘元府毕竟是朝堂重臣,且在士林有着很高的声望,所以他只能连续三次驳回刘元府的奏折。

    而刘元府决意要辞官,他也知道太子的想法,连续三日请辞三次。

    在得到准许的第二天,刘元府就带着一家老小离开了京都,他走的一点也不拖沓,甚至还有点匆忙。

    不过在离开京都时,刘元府还是给杨正山写了一封信。

    七月初一。

    重山关外,腾龙卫大军营地中。

    杨正山收到了刘元府的信。

    看着信件中的内容,杨正山眉宇拧成了一团。

    刘元府在信中言明了他请辞的原因,太子和两位王爷的争斗越发激烈,而皇帝老儿依然卧床不起,若是继续如此下去,朝堂必生大乱,刘元府不想牵连子孙,只能趋吉避凶,远离朝堂。

    同时刘元府还在信中提到太子可能对杨正山非常不满,让杨正山小心应对。

    看完信件之后,杨正山捋着长长的胡须陷入了沉思中。

    他身在重山镇远离朝堂,按理说朝堂上的争斗与他无关才对。

    可是如今他是重山镇总兵,而重山镇和辽西又在万众瞩目之下,朝堂上的争斗恐怕会围绕着重山镇和辽西展开。

    至于太子,说起来他与太子从未有过交集,但是在很多事情上他又似乎成了太子的绊脚石。

    而刘元府请诛陈祖昌,太子却言刘元府与他勾结,这还真是无妄之灾啊!

    陈祖昌是庞棠赶走的,他都没见过陈祖昌。

    可是现在太子估计是连他一起记恨上了!

    杨正山越想脑壳越疼。

    比起眼前的战事,朝堂上的争斗更令人头疼。

    “太子会不会想弄死我?”

    杨正山摇摇脑袋,他觉得自己有些被害妄想症。

    太子或许对他有不满,但应该不会对他除之后快。

    还没到那个地步。

    而且现在朝堂还需要他来解决计非语,但凡太子有点大局观,这个时候就不能动他。

    至于以后,现在也没有过多的考虑,因为没有任何意义。

    杨正山想到了诚王和恭王,以及卧床不起的皇帝老儿。

    “也不知道皇帝老儿什么时候能好!”

    杨正山低声喃喃一句,然后放下了手中的信件,起身走出了营帐。

    营帐外,牛庄、唐飞虎和谢渊正在闲聊着,见他出来,连忙上前抱拳行礼。

    “走吧,我们再去看看重山关!”

    杨正山说了一句,翻身上马,就带着人浩浩荡荡的离开了营地,朝着重山关奔驰而去。

    他们已经来到重山关接近二十日了。

    这二十日他们一直都没有攻城,连尝试性进攻都没有。

    而城内的计非语也没有出城迎战,仿佛铁了心要死守重山关。

    双方就这样僵持着。

    不过杨正山知道不能再拖下去了,继续这样拖下去,辽西怕是先顶不住了,而朝堂也恐怕会对他有意见。
(快捷键 ←)上一章:第三百六十五章战报入京都 返回《家族崛起:从当爷爷开始》目录 下一章:第三百六十七章大风起兮云飞扬,战鼓擂兮马嘶鸣!(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