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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 歌声婉转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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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五僵在原地,感觉自己人有点麻,脸皮厚比城墙的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经历类似修罗场的尴尬,然而今天自己什么也没做,却撞上了。
不是修罗场,胜似修罗场。
他要怎么跟一个淳朴的老父亲说,“您别担心,我和您女儿都是在合欢宗修行的人,我们合欢宗呢,也不是什么不正经的地方”,听听这像话吗?
这事也不能怪他,要怪也得怪何雨茉的老师,那个把她拐到合欢宗的无良师长。
“呃,原来这就是你闺女啊,我们认识,我是雨茉她们声乐老师的同学,去看过她们排练。孩子们都很喜欢我,所以这么叫我。其实我又不会教书,叫师叔什么的都是他们开玩笑。”老五抢在何雨茉开口之前抢先解释道。
解释完他又觉得自己好像亏了,因为这事弄不清楚,他顶多被老板赶出去。又不会有什么长久的危机,口无遮拦惹事儿的可是雨茉这个熊孩子,要倒霉让她倒霉,凭什么自己来擦屁股。
何雨茉也是到这会才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不得了的事情,赶忙连声附和,为老五打圆场。
并暗地里使眼色,感谢神师叔“救命之恩”。
一场小小的风波过去,老五觉得有些恍惚。在他的印象里修士素来都是高来高去不染凡尘的。
甚至于,在此之前他都没有见过修士有长辈血亲的。尽管像雨萱雨茉这样的小丫头,还有合欢宗里的许多人,他们的亲人理论上都是一定存在的。
可不放在眼前,就是感觉不到那样的冲击力。
一个花容月貌力大无穷的练气期小姑娘,有一个皮肤黝黑,瘦出颧骨,眼角带褶子厨师父亲,张罗着一家街边门面的小小饺子馆,迎来送往陪着笑。
他不知道为什么感到一种不合理的辛酸,按说望子成龙,望女成风,就是为人父母最大的心愿。按说女儿拜入仙门、脱胎换骨、修行仙法、长生不老也是人间罕有的运数。
孩子得到这样的机缘,做父母的还有什么不满足呢?可他就是替眼前这位何老板感到辛酸。好像没什么道理可讲。
他知道何老板定然不了解女儿拜入合欢宗的事儿。试想了解会怎么样呢?合欢宗的名头不好听,那换做天宫道又如何呢?
何老板也许会放下心来?也许做父母的人永远也放不下心来?
也许会在稍微的轻松之后,感到一阵阵怅然。
是的,怅然。
自己用了半辈子心血去养育的孩子,突然变成高不可攀的仙人。感觉很难受吧。
孩子也许很懂事,当然不会让父母觉得高不可攀。可父母之所以是父母,就是因为孩子在他们眼里永远都是孩子,当孩子不再对他们的羽翼索求,做父母的也就失去了立身的意义感吧?
虽说也不能希望孩子永远都长不大,可谁不希望把孩子在膝下留的久一点?
这是一件很矛盾的事,因为父母之爱是世间罕有的大爱。爱是一种将不同主体聚合起来的力量,父母之爱却不可避免的,指向了骨肉分离,因为孩子总要长大,总要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可是分离之后呢。
人首先是自己,其后才是加诸于己身的身份。
为人父母是一个在传统意义上很光鲜的身份,可那也仍然是一个身份。
当人从这一身份里解离出来,看着最年富力强的几十年光阴,倏忽已逝,自己的心灵又该如何安放?
老五当然对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有这么大的好感,他对那两个随便把自己生下来,又随便把自己丢掉的人毫无印象。但福利院的高老爹让他觉得,他并不缺乏父母之爱。
可他猜想平凡人家的孩子,大概会比他过得更好一些吧。
毕竟高老爹要照顾那么多孩子,不可能无微不至,面面俱到。所以他平等地羡慕着每一个有父母的孩子,平等地感恩着他从未得到过的慈爱。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病态。
胡思乱想间,何雨茉已经不见了踪影,准确地说是钻到厨房里去了。去之前好像还说过什么,老五没太听清,他刚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直到何老板又开了一瓶酒,向他举杯示意时,他才回过神来。
老五堆起一个熟练的商业式笑容,跟何老板聊的很真诚。
不多时,何雨茉端了一盘炝莲菜出来,撒了花椒和麻油,喷香扑鼻,放在桌上说:“爸,师叔,你们吃。”
说着她一把撸走了父亲头顶的厨帽,戴在自己头上:“师叔,你陪我爸多聊会儿,让我爸也歇歇。”
何老板皱起眉头说:“那怎么行?生意……”
“行啦,行啦,店里的事我都会。你歇着就成。”
老五笑着夹起一片莲菜,吃在嘴里,特别的脆:“手艺不错呀。我说老哥你看,你姑娘人又漂亮,又会干活,还孝顺。你有啥担心的?安心等过两年享福就成了。”
何老板也吃了一片莲菜,笑得像个快餐店招牌上的老爷爷。
“雨茉,你也别闲着。整天学唱歌呢,给你爸唱一唱。”老五的恶趣味突然上头,来了这么一句。
何雨茉嫌弃地瞪了他一眼:“我家这是饭店,在这唱歌怪死了。”
老五嘿嘿笑道:“你不唱是吧?你不唱我可唱了。”
何雨茉想起那些不好的回忆,关于她神师叔又跑调又洗脑的歌喉,打死她都不想再听第二回,于是连连摆手:“自己人,别开腔,我唱,我唱还不行吗?”
老何见状哈哈大笑,头一次见自家闺女被人拿捏得这么服服帖帖。
何雨茉跑到柜台后面,翻出一把吉他来,搬一把椅子,坐在两人身边稍远一点的地方。她翘起二郎腿,把吉他担在腿上,抱在怀中,只是那么一坐,不必开口,合欢女修的完美曲线已形成一幅动人心魄的画面。
少女信手弹奏,随口而歌。唱了一首《外婆的澎湖湾》。
“澎湖湾,澎湖湾,外婆的澎湖湾。有我许多的童年幻想,阳光、沙滩、海浪、仙人掌、还有一位老船长。”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唱到老船长时,眼梢不自觉就去瞟着父亲。
她的身体摇摇晃晃,歌声婉转悠扬。
嘴里唱的是外婆,却唱得老父亲泪眼婆娑。
人年纪大了,心肠软,听不得这个,老何接过客人老五递过的纸巾,擦擦眼角,欣慰又幸福地看着自家闺女。
一曲歌罢,老五趁热打铁道:“老哥你看,让闺女学艺术没错吧?还想听啥?点!”
何老板就好像还没缓过劲儿来一样,他也很少听闺女唱歌,闺女上了大学以后听得就更少了,不曾想经过专业教育之后竟然唱的这么好听。可突然让他点歌,他脑子里乱糟糟的,啥也想不起来。
何雨茉会心一笑,手上变奏,又开口唱起一曲悠扬的老歌:“送战友,踏征程。默默无语两眼泪,耳边传来驼铃声。”
这歌实在是老得厉害,像他这个年纪的姑娘,可能都没几个听过的。小时候是她爸炒菜的时候喜欢唱,她默默记了下来,学了起来,有朝一日有了机会,唱给爸爸听。
本来该是嘹亮男声的歌曲,被小姑娘用清亮的女声唱出来,竟也别有一番风味。
女孩婉转悠扬的歌声传出店外,往来行人被吸引驻足,肚子饿的索性直接走进饺子馆,也不急着点餐,随便拉一张椅子坐下,享受这片刻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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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修罗场,胜似修罗场。
他要怎么跟一个淳朴的老父亲说,“您别担心,我和您女儿都是在合欢宗修行的人,我们合欢宗呢,也不是什么不正经的地方”,听听这像话吗?
这事也不能怪他,要怪也得怪何雨茉的老师,那个把她拐到合欢宗的无良师长。
“呃,原来这就是你闺女啊,我们认识,我是雨茉她们声乐老师的同学,去看过她们排练。孩子们都很喜欢我,所以这么叫我。其实我又不会教书,叫师叔什么的都是他们开玩笑。”老五抢在何雨茉开口之前抢先解释道。
解释完他又觉得自己好像亏了,因为这事弄不清楚,他顶多被老板赶出去。又不会有什么长久的危机,口无遮拦惹事儿的可是雨茉这个熊孩子,要倒霉让她倒霉,凭什么自己来擦屁股。
何雨茉也是到这会才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不得了的事情,赶忙连声附和,为老五打圆场。
并暗地里使眼色,感谢神师叔“救命之恩”。
一场小小的风波过去,老五觉得有些恍惚。在他的印象里修士素来都是高来高去不染凡尘的。
甚至于,在此之前他都没有见过修士有长辈血亲的。尽管像雨萱雨茉这样的小丫头,还有合欢宗里的许多人,他们的亲人理论上都是一定存在的。
可不放在眼前,就是感觉不到那样的冲击力。
一个花容月貌力大无穷的练气期小姑娘,有一个皮肤黝黑,瘦出颧骨,眼角带褶子厨师父亲,张罗着一家街边门面的小小饺子馆,迎来送往陪着笑。
他不知道为什么感到一种不合理的辛酸,按说望子成龙,望女成风,就是为人父母最大的心愿。按说女儿拜入仙门、脱胎换骨、修行仙法、长生不老也是人间罕有的运数。
孩子得到这样的机缘,做父母的还有什么不满足呢?可他就是替眼前这位何老板感到辛酸。好像没什么道理可讲。
他知道何老板定然不了解女儿拜入合欢宗的事儿。试想了解会怎么样呢?合欢宗的名头不好听,那换做天宫道又如何呢?
何老板也许会放下心来?也许做父母的人永远也放不下心来?
也许会在稍微的轻松之后,感到一阵阵怅然。
是的,怅然。
自己用了半辈子心血去养育的孩子,突然变成高不可攀的仙人。感觉很难受吧。
孩子也许很懂事,当然不会让父母觉得高不可攀。可父母之所以是父母,就是因为孩子在他们眼里永远都是孩子,当孩子不再对他们的羽翼索求,做父母的也就失去了立身的意义感吧?
虽说也不能希望孩子永远都长不大,可谁不希望把孩子在膝下留的久一点?
这是一件很矛盾的事,因为父母之爱是世间罕有的大爱。爱是一种将不同主体聚合起来的力量,父母之爱却不可避免的,指向了骨肉分离,因为孩子总要长大,总要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可是分离之后呢。
人首先是自己,其后才是加诸于己身的身份。
为人父母是一个在传统意义上很光鲜的身份,可那也仍然是一个身份。
当人从这一身份里解离出来,看着最年富力强的几十年光阴,倏忽已逝,自己的心灵又该如何安放?
老五当然对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有这么大的好感,他对那两个随便把自己生下来,又随便把自己丢掉的人毫无印象。但福利院的高老爹让他觉得,他并不缺乏父母之爱。
可他猜想平凡人家的孩子,大概会比他过得更好一些吧。
毕竟高老爹要照顾那么多孩子,不可能无微不至,面面俱到。所以他平等地羡慕着每一个有父母的孩子,平等地感恩着他从未得到过的慈爱。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病态。
胡思乱想间,何雨茉已经不见了踪影,准确地说是钻到厨房里去了。去之前好像还说过什么,老五没太听清,他刚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直到何老板又开了一瓶酒,向他举杯示意时,他才回过神来。
老五堆起一个熟练的商业式笑容,跟何老板聊的很真诚。
不多时,何雨茉端了一盘炝莲菜出来,撒了花椒和麻油,喷香扑鼻,放在桌上说:“爸,师叔,你们吃。”
说着她一把撸走了父亲头顶的厨帽,戴在自己头上:“师叔,你陪我爸多聊会儿,让我爸也歇歇。”
何老板皱起眉头说:“那怎么行?生意……”
“行啦,行啦,店里的事我都会。你歇着就成。”
老五笑着夹起一片莲菜,吃在嘴里,特别的脆:“手艺不错呀。我说老哥你看,你姑娘人又漂亮,又会干活,还孝顺。你有啥担心的?安心等过两年享福就成了。”
何老板也吃了一片莲菜,笑得像个快餐店招牌上的老爷爷。
“雨茉,你也别闲着。整天学唱歌呢,给你爸唱一唱。”老五的恶趣味突然上头,来了这么一句。
何雨茉嫌弃地瞪了他一眼:“我家这是饭店,在这唱歌怪死了。”
老五嘿嘿笑道:“你不唱是吧?你不唱我可唱了。”
何雨茉想起那些不好的回忆,关于她神师叔又跑调又洗脑的歌喉,打死她都不想再听第二回,于是连连摆手:“自己人,别开腔,我唱,我唱还不行吗?”
老何见状哈哈大笑,头一次见自家闺女被人拿捏得这么服服帖帖。
何雨茉跑到柜台后面,翻出一把吉他来,搬一把椅子,坐在两人身边稍远一点的地方。她翘起二郎腿,把吉他担在腿上,抱在怀中,只是那么一坐,不必开口,合欢女修的完美曲线已形成一幅动人心魄的画面。
少女信手弹奏,随口而歌。唱了一首《外婆的澎湖湾》。
“澎湖湾,澎湖湾,外婆的澎湖湾。有我许多的童年幻想,阳光、沙滩、海浪、仙人掌、还有一位老船长。”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唱到老船长时,眼梢不自觉就去瞟着父亲。
她的身体摇摇晃晃,歌声婉转悠扬。
嘴里唱的是外婆,却唱得老父亲泪眼婆娑。
人年纪大了,心肠软,听不得这个,老何接过客人老五递过的纸巾,擦擦眼角,欣慰又幸福地看着自家闺女。
一曲歌罢,老五趁热打铁道:“老哥你看,让闺女学艺术没错吧?还想听啥?点!”
何老板就好像还没缓过劲儿来一样,他也很少听闺女唱歌,闺女上了大学以后听得就更少了,不曾想经过专业教育之后竟然唱的这么好听。可突然让他点歌,他脑子里乱糟糟的,啥也想不起来。
何雨茉会心一笑,手上变奏,又开口唱起一曲悠扬的老歌:“送战友,踏征程。默默无语两眼泪,耳边传来驼铃声。”
这歌实在是老得厉害,像他这个年纪的姑娘,可能都没几个听过的。小时候是她爸炒菜的时候喜欢唱,她默默记了下来,学了起来,有朝一日有了机会,唱给爸爸听。
本来该是嘹亮男声的歌曲,被小姑娘用清亮的女声唱出来,竟也别有一番风味。
女孩婉转悠扬的歌声传出店外,往来行人被吸引驻足,肚子饿的索性直接走进饺子馆,也不急着点餐,随便拉一张椅子坐下,享受这片刻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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