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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采薇伸手拍了一下林志远的脑袋,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看到林志远这样子的热情。
自己的弟弟她自己了解,从小到大家里边的油瓶就是倒了,他都不会扶,今天竟然这样子殷勤地来帮忙搬东西,肯定是不怀好意吧。
“志远?你还知道回来?你之前怎么知道出事了也不回家报个信再走,有你这样子的吗?!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自私自利。连父母亲人也不顾,你还回来做什么?”
林采薇一想起林志远抛下所有人跑了就生气,即使是让人捎个口信也可以啊,偏偏林志远连让人带口信都没有
林志远本来就是个混不吝的,被林采薇这样骂丝毫没有羞愧还嘿嘿地笑:“二姐,冤枉啊,我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件事情的,当时我的那些朋友们说要出去闯荡闯荡,我就跟他们一块儿去了,谁能想后边出了这大事呢?这不是听说了之后我们又赶了回来嘛,谁知道回来又说没事了,我真的是冤枉啊,我怎么可能抛下父母!”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林志远也算是发挥到了极致。
反正他人跑了又回来了,至于是他自己自私自利跑出去躲难还是像他说的这样他不知情后边知晓了又回来遇上没事了,只有林志远心里最清楚。
林采薇也懒得跟林志远计较,自己的弟弟什么性子她自己心里清楚。
林志远说的这话,她一个字都不会相信!
林志远说完就跟没事人一样积极地常青云搬东西。
林采玉听见了外边的动静,也跑了出来:“二姐!二姐!你回来了!”
她老远就看见打扮一新的林采薇,身上披着的是大红的斗篷,头上戴的是金的发簪,耳上边都戴着一对指甲盖大的珍珠,手上还有个大金手镯。
贵气逼人啊!
再加上林采薇那出众的样貌,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从画上边走出来的一样。
她走近却没敢再靠近,这真的是她二姐吗?
以前的二姐虽然也漂亮,即使是穿着那些灰扑扑的打满了补丁的衣服也一样瑕不掩瑜,但此时打扮起来的林采薇真的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光芒的感觉。
“二姐,你今天好漂亮啊,这斗篷好好看。”
她站在离林采薇有一米的地方,不敢像以前一样直接去挽住林采薇的手。
林采薇上前一步像以前一样亲昵地挽住林采玉的手:“怎么,一段时间不见你还跟我生疏了?”
林采玉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还不是因为二姐这身打扮太亮眼了,像是那些大户人家的贵妇人一样,要是在外边遇上了我都不敢认呢。如今二姐可是有钱人家的太太咯!”
林采薇用手指戳了戳林采玉的头:“还不是你二姐!”
还是熟悉的二姐。
林采玉立刻又没了生疏感,她伸出手想要摸一摸林采薇的斗篷,但是又怕自己的手给摸脏了。
“哇塞,二姐你这斗篷可真好看!”
林采薇被她这模样给逗笑了。
“这么喜欢呀,这么喜欢,到时候我也送你一件斗篷好了。”
林采玉先是眼神一亮,然后又摇了摇头:“算了吧,这斗篷估计可贵了,我哪能收你这么贵的东西,到时候母亲岂不是得打断我的腿。”
姐姐过得好才是正经的。
大姐出嫁的时候,她们母亲就对她们耳提面命,不能跟她们大姐要什么东西。
说是大姐嫁出去了,要是用婆家的钱补贴娘家的话,到时候在婆家会被人看不起的。
林采薇那时候还没出嫁,也听过母亲的唠叨,知道母亲是为了她们这些女儿能够在夫家过得好。
不过嘛一件斗篷而已,她还是能够做主送给林采玉的。
女孩子嘛,总是喜欢这些衣服首饰的,以前做梦也想着拥有一件这样漂亮的衣服。
她自己第一次穿上这斗篷,穿上的时候也激动得不行。
她能理解林采玉的那种渴望。
既然现在自己有能力了,给妹妹做一件斗篷,这应该不为过吧。
林采薇拉着林采玉的手:“既然你喜欢,到时候我就给你做一件,等到元宵灯会的时候,我们一块儿穿着出去。”
每年元宵节的县城里边都会有灯会。
那时候不管是男男女女都可以一块儿出去游玩,可热闹了,这也是闺阁中女子为数不多的能出去玩的机会。
林采玉一想到到时候她穿着漂亮的斗篷跟二姐一起走在街上,那一定是最靓丽的风景线,她现在已经顾不得母亲的叮嘱了。
“谢谢二姐!”
林采玉开心得抱了一下林采薇。
两个人手挽着手一块进了屋子。
常青云和林志远抱着东西跟在后边。
林母个闲不住的,今天是两个女儿要回娘家的日子,她更加是忙个不停。
一大早的就开始在厨房那里忙活了。
知道是林彩薇回来了,她手里拿着的锅铲就出来:“回来了,怎么带这么多的东西。”
林文斌出来看见林志远脸上阴沉得很,打也打了,骂也骂了,这个儿子就是不成器他如今只能当林志远是空气。
不然被气到的还是他自己。
他指了常青云:“你跟我来书房。”
林志远朝着常青云挤了挤眼:“二姐夫你别怕,我父亲训你,你就左耳进右耳出。”
常青云才不怕,他又没做错事。
林文斌不愧是开私塾当夫子的,一来就是检查课业。
常青云脚才踏进书房的门口,就听见林父道:“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常青云张口就答出来了下句,他知道林文斌是在考他背书呢。
林文斌从《论语》开始,由简单的到难的,几乎是他先问了一句常青云立刻就能答出下一句来。
这段时间常青云一直在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把四书五经给背的滚瓜乱熟的。
有一句话叫做读书百遍,其义自见。
很多地方还不理解的,但没关系,他先把这些背出来,默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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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远?你还知道回来?你之前怎么知道出事了也不回家报个信再走,有你这样子的吗?!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自私自利。连父母亲人也不顾,你还回来做什么?”
林采薇一想起林志远抛下所有人跑了就生气,即使是让人捎个口信也可以啊,偏偏林志远连让人带口信都没有
林志远本来就是个混不吝的,被林采薇这样骂丝毫没有羞愧还嘿嘿地笑:“二姐,冤枉啊,我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件事情的,当时我的那些朋友们说要出去闯荡闯荡,我就跟他们一块儿去了,谁能想后边出了这大事呢?这不是听说了之后我们又赶了回来嘛,谁知道回来又说没事了,我真的是冤枉啊,我怎么可能抛下父母!”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林志远也算是发挥到了极致。
反正他人跑了又回来了,至于是他自己自私自利跑出去躲难还是像他说的这样他不知情后边知晓了又回来遇上没事了,只有林志远心里最清楚。
林采薇也懒得跟林志远计较,自己的弟弟什么性子她自己心里清楚。
林志远说的这话,她一个字都不会相信!
林志远说完就跟没事人一样积极地常青云搬东西。
林采玉听见了外边的动静,也跑了出来:“二姐!二姐!你回来了!”
她老远就看见打扮一新的林采薇,身上披着的是大红的斗篷,头上戴的是金的发簪,耳上边都戴着一对指甲盖大的珍珠,手上还有个大金手镯。
贵气逼人啊!
再加上林采薇那出众的样貌,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从画上边走出来的一样。
她走近却没敢再靠近,这真的是她二姐吗?
以前的二姐虽然也漂亮,即使是穿着那些灰扑扑的打满了补丁的衣服也一样瑕不掩瑜,但此时打扮起来的林采薇真的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光芒的感觉。
“二姐,你今天好漂亮啊,这斗篷好好看。”
她站在离林采薇有一米的地方,不敢像以前一样直接去挽住林采薇的手。
林采薇上前一步像以前一样亲昵地挽住林采玉的手:“怎么,一段时间不见你还跟我生疏了?”
林采玉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还不是因为二姐这身打扮太亮眼了,像是那些大户人家的贵妇人一样,要是在外边遇上了我都不敢认呢。如今二姐可是有钱人家的太太咯!”
林采薇用手指戳了戳林采玉的头:“还不是你二姐!”
还是熟悉的二姐。
林采玉立刻又没了生疏感,她伸出手想要摸一摸林采薇的斗篷,但是又怕自己的手给摸脏了。
“哇塞,二姐你这斗篷可真好看!”
林采薇被她这模样给逗笑了。
“这么喜欢呀,这么喜欢,到时候我也送你一件斗篷好了。”
林采玉先是眼神一亮,然后又摇了摇头:“算了吧,这斗篷估计可贵了,我哪能收你这么贵的东西,到时候母亲岂不是得打断我的腿。”
姐姐过得好才是正经的。
大姐出嫁的时候,她们母亲就对她们耳提面命,不能跟她们大姐要什么东西。
说是大姐嫁出去了,要是用婆家的钱补贴娘家的话,到时候在婆家会被人看不起的。
林采薇那时候还没出嫁,也听过母亲的唠叨,知道母亲是为了她们这些女儿能够在夫家过得好。
不过嘛一件斗篷而已,她还是能够做主送给林采玉的。
女孩子嘛,总是喜欢这些衣服首饰的,以前做梦也想着拥有一件这样漂亮的衣服。
她自己第一次穿上这斗篷,穿上的时候也激动得不行。
她能理解林采玉的那种渴望。
既然现在自己有能力了,给妹妹做一件斗篷,这应该不为过吧。
林采薇拉着林采玉的手:“既然你喜欢,到时候我就给你做一件,等到元宵灯会的时候,我们一块儿穿着出去。”
每年元宵节的县城里边都会有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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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采玉一想到到时候她穿着漂亮的斗篷跟二姐一起走在街上,那一定是最靓丽的风景线,她现在已经顾不得母亲的叮嘱了。
“谢谢二姐!”
林采玉开心得抱了一下林采薇。
两个人手挽着手一块进了屋子。
常青云和林志远抱着东西跟在后边。
林母个闲不住的,今天是两个女儿要回娘家的日子,她更加是忙个不停。
一大早的就开始在厨房那里忙活了。
知道是林彩薇回来了,她手里拿着的锅铲就出来:“回来了,怎么带这么多的东西。”
林文斌出来看见林志远脸上阴沉得很,打也打了,骂也骂了,这个儿子就是不成器他如今只能当林志远是空气。
不然被气到的还是他自己。
他指了常青云:“你跟我来书房。”
林志远朝着常青云挤了挤眼:“二姐夫你别怕,我父亲训你,你就左耳进右耳出。”
常青云才不怕,他又没做错事。
林文斌不愧是开私塾当夫子的,一来就是检查课业。
常青云脚才踏进书房的门口,就听见林父道:“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常青云张口就答出来了下句,他知道林文斌是在考他背书呢。
林文斌从《论语》开始,由简单的到难的,几乎是他先问了一句常青云立刻就能答出下一句来。
这段时间常青云一直在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把四书五经给背的滚瓜乱熟的。
有一句话叫做读书百遍,其义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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