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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七十七章 人皮面具,几欲出逃

文/刀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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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时辰。

    余琛在正青帮谢青哪儿呆了几个时辰,方才走出来。

    同时带走的,还有那杂耍儿的消息。

    要说能这么快找到这家伙,那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余琛自个儿。

    ——不久前,说他开始操持完成死者遗愿的时候,化身摘头恶鬼,以一些不太和谐的法子杀了不少的人。

    一度让整个渭水衙门紧张兮兮。

    ——虽说摘头鬼的名声在百姓里算得上褒,但说破了天,私刑杀人就是犯法的。

    哪怕总捕林一都快跟余琛勾搭上了,但面儿上的功夫还是要做的。

    比如,通缉令和城门禁。

    以往的渭水,平常时候倒是来去自如,但今儿这段是看,想要出城去,那得看看身份鱼牌才是!

    没有?

    那要么学余琛直接从那好几丈高的城墙上翻出去,要么就老老实实待在城里。

    而那杂耍儿的恶事儿败露了以后啊,衙门立刻查了出城记录,却没发现那家伙有离开县城的痕迹。

    说明啊,哪怕他躲起来了,也还在这县城里边儿。

    这样一来,就到谢青发挥作用了。

    作为掌控整個渭水劳务的正青帮的老大,在查人找人那方面简直就是让衙门都拍马莫及。

    于是,余琛从清风陵上下来,径直来了这正青帮,让谢青帮他找那杂耍儿的消息。

    谢青哪儿敢懈怠半分?

    当即整个渭水的劳力都成了眼线,搜寻那杂耍儿的踪迹。

    几个时辰过去,天色入暮的时候,谢青得了消息,立刻马不停蹄地告诉了余琛。

    风雪里,黄昏临近。

    余琛走在街巷上,听着周遭来来往往的贩夫走卒基本上都在谈论那“说话的狗”的事儿。

    都怒骂那杂耍儿太过没有人性,惨无人道,应当凌迟处死。

    还有一个挑粪夫直言,应当让那杂耍儿也被剥了皮,再贴上狗的皮,让他感受一下那般痛苦才是!

    余琛听罢,迈步而过,朝谢青打听来的地儿去了。

    今儿这情况,那杂耍儿跟摘头鬼一样,几乎是全城通缉。

    反正客栈啥的是不可能住了,要么就躲在某条阴暗的巷子里,要么就躲在鱼龙混杂的旱桥贫民窟里去。

    而正青帮管辖之下的某个做工人,回家时就看见一个背着行囊的鬼鬼祟祟的男人在贫民窟附近游荡。

    那身形背影还有兜帽下的半张脸,都和那前几天相当出名的杂耍儿一模一样哩!

    正好,正青帮又在找这个人,忙不迭地朝将消息告诉了去,拿了点儿赏钱,心满意足地去茶酒铺喝酒暖身子去了。

    余琛来到城南,在某个角落里附上鬼脸,然后放出一只只纸鹤,在天上围着贫民窟转悠。

    不多时候,其中一只纸鹤,就在一座破房子里,发现了痕迹。

    黑衣鬼脸的摘头鬼,风雪当中长叹一声。

    “——找到你了。”

    ·

    ·

    这档儿,贫民窟一家破房里,门窗支离破碎,梁柱摇摇欲坠,风雪呼啸。

    而在房间儿的最深处,一个人影正在满头大汗地忙碌。

    只见那个大大的行囊被打开,各种各样的怪异小玩意儿被一一摆在地上。

    一盆乳白色的不知名浆糊,一张人皮颜色的面具,一头假发,一只纸笔,还有一张黑狗的皮肤。

    而那人影,就用剪刀小心翼翼地修剪着那张面具。

    ——杂耍儿作为走江湖地老油条,虽然武力不高,但各种偏门儿手段却是无比精通。

    就比如那造畜之术。

    地上的那黑狗皮,就是他不久前在渭水县城的集市买来的。

    ——这造畜邪术,可不是一劳永逸的,隔一段时间就要取下旧的狗皮,再用药膏和新的狗皮重新粘上,只有这样,那不人不狗的家伙,才能活得很久,赚更多钱。

    可惜,这张狗皮还没用得上,那瘦猴儿便被自个儿失手打死了去。

    然后尸首被人发现,搞得杂耍儿被全城通缉。

    但,杂耍儿怕吗?

    怕当然是怕的,但你要说他多慌,那也不至于。

    毕竟是混迹江湖的老狐狸了,不可能没点儿手段。

    ——比如他今儿在做的,就是发现出不去城后,一张用于伪装的人皮面具。

    将人身上的皮肤用特制的药水浸泡后,用剪刀剪出形状来,用纸笔勾勒出细节,在我再用药膏粘上。

    再往脸上一戴。

    成了!

    就变为了另一个人。

    杂耍儿就凭借这个人皮面具易容之术,曾经在别的城池里逃脱了好几次哩!

    他相信,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赶明儿一早,把面具戴好,再在街上摸张鱼牌,大摇大摆出城去!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就是可惜了,那瘦猴儿那般好的身子骨儿,又是无亲无故的乞丐,不好找了!

    想到这儿,已经将人皮面具做好了的杂耍儿,低骂一声,“杂碎!”

    显然是对瘦猴儿跑路被自己失手打死的事儿感到愤怒。

    财路,暂时断了。

    只是他没发现的是啊,那斜斜的房梁上,已经将所有都看在眼里了咧!

    杂耍儿把人皮面具往脸上一戴,一贴,斜眼歪嘴,也不掉下来。

    除了那下颌接缝处有点儿皱纹一般的痕迹以外,看不出问题来!

    他才又取出一枚铜镜,仔细端详后,方才满意点点头,当即从行囊里取出一套新的衣服,换了以后就准备光明正大出门去了!

    ——他有自信,哪怕他站在街上,站在那衙门走狗的跟前儿,对方一晃眼也发现不了他的底细。

    可所谓,乐极生悲。

    他这刚一转头,就看见那昏暗的风雪里,有人!

    暮色太暗,看不真切。

    但杂耍儿可以确定,这一定是个人影儿!

    难不成是衙门的走狗找上门来了?

    杂耍儿心头一惊,但面儿上去不露声色。

    毕竟这会儿他已经易好了容,可不是那个通缉犯了!

    往门外走。

    可走着走着,他发现那人影儿,竟走进来了!

    借着昏黄的油灯的光,杂耍儿方才看清了对方的模样!

    一身看不出材质与样式的黑袍,一个包裹了脑袋的宽大兜帽,一张似哭似笑的鬼脸面具……

    哎呀!

    杂耍儿当即一拍大腿!

    这人,眼熟啊!

    今儿白天的时候,他悄悄咪咪看了一眼。

    除了看到自个儿的通缉令以外,还看到了另外几张通缉令。

    其中最让他感到印象深刻的,就是眼前这人儿!

    黑衣鬼脸,号“摘头鬼”!

    因为是唯一一张没有样貌的画像,杂耍儿就多看了几眼。

    而就是这一看,当即给他人都看傻了!

    那好家伙,别的通缉犯都是一两条罪状,这摘头鬼的罪名密密麻麻一大篇,一张纸都写快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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