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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239章 硬扣罪名,不惯着,直接怼回去!

文/大风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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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这个案件。

    苏白心里面一早就预估了最差的打算。

    就是最差的预估打算,也不可能判定肖海博有罪。

    除非审判长硬判,否则不可能输。

    那如果审判长硬判怎么办?

    简单办!

    出门左转开车四十六分钟就到了。

    苏白的目光直视着检方席位,与石秀杰的目光对撞在一起。

    国内顶尖刑事律师,不败神话.…?

    石秀杰嘴角微扬,原本就是肥胖的方字脸,看上去有些不太正气,这笑容又衬托出来了几分的小人得志的感觉。

    苏白笑了笑,小人得志?这场庭审给你头锤爆!

    .

    ….

    与此同时。

    审判长席位上,面对苏白的直接硬怼,马桥面无表情的低头看着诉讼材料。

    “检方还没有需要继续询问的问题?”

    “有的审判长。”

    听到审判长的询问,石秀杰当即脱口而出。

    紧接着整理好诉讼材料,正准备继续开口,可是却被苏白打断:

    “我想请公诉人思考清楚再进行询问,我方建议公诉人陈述和认定我方当事人的具体事宜罪行判定。

    如果是其他问题的话,我方有权利不进行回答,这样一来,完全是在浪费我们双方的时间。”

    “我方建议公诉人确定好询问的问题再进行询问。”

    咚咚!

    马桥敲响法槌:“被告方委托律师不得打断庭审秩序,警告一次。”

    “公诉人继续陈述,但要陈述清楚要点。”

    面对审判长的提醒,苏白没有丝毫的意外,只是.…

    审判长竟然提醒公诉人?

    啧啧.…

    按照一般来讲,法院方面不是应该倾向于公诉方吗?

    尤其是这种具有地域保护的案件。

    马桥对公诉人的这一提醒,倒是让苏白觉得有些意外。

    石秀杰心里面也泛起嘀咕,不过没有响太大,关于具体的判定,最终肯定是要走到这一步的,审判长提醒他,也是为了加快庭审的进度。

    “好的审判长。”

    石秀杰点了点头,继续开口:

    “对于肖海博作伪证的认定如下:”

    “根据相关的证据和以及当事人提供的口供。”

    “第一:在肖海博代理夏光明一案当中,有对夏光明进行过提醒和明示,让其在庭审上尽量保持沉默。

    更为重要的是…提示夏光明,不管肖海博在庭审上说什么,私底下等到法院或者是其他人询问的时候,指示夏光明,表明是夏光明自己愿意的。”

    “第二:关于夏光明和万利有限公司经理的关系,在夏光明的表述中,他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是朋友关系,并且在一开始的询问中,夏光明陈述了他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是朋友的关系,却被肖海博矫正,两者是业务往来上的关系。”

    “在此过程中,有故意引导和诱导的嫌疑。”

    “第三:在委托夏光明这个案件的整场过程当中,肖海博多次影响夏光明的主观意向,并且参与引导引诱等情况。”

    “具体的有:引导夏光明针对万利有限公司经理的关系判定,引导夏光明对于整个案件进行认定并且教导夏光明如何进行表述。”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的陈述和认定。”

    石秀杰开口说完,看了一眼被告方席位,嘴角含笑。

    苏白注意到了,但是没有在意,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审判长席位上,马桥在听完公诉人的陈述后,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被告方当事人或者是诉讼代理人,还有什么需要陈述的没有?”

    有没有?

    肯定有啊!

    关于第一个和第二个,肖海博刚才已经进行了完整的陈述。

    对方是不是当听不见?

    当然公诉人针对之前的问题提出来了,相关的补充。

    但是这个补充是在实际的意义上,没有任何作用。

    就相当于第一个观点,说是有诱导行为。

    补充了,让夏光明在私底下被其他人询问的时候,都说是自己的主管理员。

    这一点如果放在刑事诉讼中肯定是要被审查的。

    可是,在民事诉讼中,代表着全权代理,并且刚才肖海博已经完全解释过了。

    这一点没有再继续陈述的必要了吧?

    剩余的第二点和第三点,同样如此。

    这也是为什么苏白让公诉人认定条件的原因。

    因为对方太能扯了!

    给他的感觉是,各种罪名一定要往肖海博身上扣,扣不上去就开始从侧面扣。

    嘶.…

    苏白长呼了口气,继续开口:

    “审判长,我方请求证人出庭陈述。”

    面对现在的庭审环境,苏白不讲其他的,因为没有必要。

    现在就算是把辩诉说出花来,都没有什么作用。

    还不如…直接把证人给请出来,当面根据证人的陈述来认定有没有伪证。

    公诉人毕竟不是当事人,对于某些事情,可能会有主观上的想法。

    况且后面进行指证的时候还是需要证人进行出庭,

    在苏白申请证人出庭后,当即得到了马桥的同意。

    证人出庭。

    审判长席位上,马桥开口询问证人夏光明:

    “证人夏光明,刚才公诉人陈述的你都听到了吗?”

    “听到了。”

    夏光明刚才坐在证人席位上,对这场庭审听的都很清楚。

    “刚才公诉人表述的是不是你当时经历的情况?”

    “是的。”

    “刚才公诉人表述的是我经历的情况,原本我一开始想的是这场官司,就按照借贷官司打走一个民事诉讼。”

    “肖律师,也就是现在的被告人告诉我说控告万利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更容易打一些,然后还跟我说了很多其他的,给我交代了各种注意事项。”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他有没有诱导哄骗伱的事情?”

    “有的审判长。”

    “请具体列举事例。”

    “具体事例。公诉人刚才已经陈述的非常清楚了,我暂时还想不到更多的具体事例.…”

    “好的。”

    在询问完证人夏光明的一些有关事情后,审判长马桥又将目光转向了被告方当事人。

    “请问被告方当事人.…针对出庭证人夏光明的指控,你有没有什么异议?”

    “有的!”

    “我不服从对我的指控!”

    肖海博看着审判长开口。

    心里想着的是,这他娘的也太黑了!

    他刚才都已经解释和陈述过一遍了,现在审判长又让他继续陈述和解释一遍?

    有意义吗?

    完全没有意义啊!

    难不成想的是一个陈述,陈述个千八百遍,然后再在每个陈述的环节中寻找漏洞?

    “我刚才已经陈述的非常清楚了,无论是第一点第二点我都已经解析的非常详细了。”

    “首先!”

    “我让证人我说什么他就承认什么,这一点的确是我表述的有问题。”

    “因为我是特别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承担着相应的责任。”

    “我这么表述的原因是,我担心证人一开始不能够理解我的意思,在我表述之后,法院等人反过来在询问证人的时候,证人表述的不清楚。

    这样一来,很容易在民事诉讼中造成错误的判断而影响最终的判决。

    所以我一直强调让证人按照我说的做,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并没有违反任何相关诉讼法律规定。”

    “并且有关的事项和理由我都向当事人夏光明解释过了。”

    “这一点他表明他知道,他理解,所以我才会在一审的庭审上那么陈述。”

    “再有。”

    “我陈述的内容全部是基于事实,没有任何虚假的内容,也没有什么伪证,基于以上,我不知道我哪一点触犯刑法了。”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

    面对肖海博的陈述,马桥面无表情,还没有开口,石秀杰就急忙开始追问夏光明。

    “证人还有没有什么其他要陈述的?”

    夏光明摇了摇头:“暂时还没有想到,忘记了。”

    苏白:.….

    你们在这里合起伙来演双簧是吧?

    苏白举手示意,在得到马桥的同意后,开口陈述:

    “审判长,我认为本次庭审的大致情况已经定下来了。”

    “没有继续阐述的必要。”

    “根据我方当事人的描述和公诉人的描述,事实已经显得很清楚。”

    “大概意思是,在证人指控以及证人的口供当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来,证人是依据自己的主观来证明我方当事人对他进行了诱导的行为。”

    “可是实际上并不是….”

    “实际上的是我方当事人在帮证人进行委托的时候,证人在对某些方面没有进行思考或者说思考不当。”

    “就比如说关于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和证人是否认识,是否是朋友之间的关系,这一点可以明确的看出来。”

    “证人认为,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和他是朋友,两个人之间是借贷关系。”

    “但实际上,我方当事人认为对方非法集资是有依据的,对方对于自己的认定并不是借贷,而是购买。”

    “双方没有欠条,但有购买的证据。”

    “从这一点可以明显的看出来,两个人不是借贷之间的关系。”

    “这一点儿,否认了证人当时的主观判断。”

    “我方当事人当时凭借着证据来扭正证人的这种错误的主观判断,难道说是引诱和不良的导向吗?”

    “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从主观的认知上面来讲,有证据证明是购买,存在着非法集资的行为,这是铁定的事实,而不是证人,主观上凭空想象的借贷关系。”

    “凭借着证人的口供,说是借贷就是借贷了?”

    “如果这么进行认证的话,那么还要证据干什么?”

    “不要证据了,法院当场可以判决我方有罪!”

    “如果证人非要存在说,两个人的关系就是借贷,那么在当时,我方当事人肖海博告知夏光明这一点,并列举了相关证明证据的时候,夏光明为什么不进行否认和反驳?”

    “去要求我方当事人为夏光明打借贷民事诉讼?”

    “基于以上,可以明显的看出或者是认证我方当事人并没有任何的诱导行为,而是基于从事实出发,对于夏光明进行提醒。”

    “只是这种提醒被夏光明误认为是诱导,况且,从另一个角度出发:”

    “伪证是影响了司法的正确判断,可是在我方当事人帮夏光明庭审着这个案子。”

    “他给夏光明的建议和提示,都不属于影响了司法的正确判断,因为案有所依,证据的确凿性和合法性都能得到保障。”

    “基于以上事例….”

    “我方认为,本次庭审应当判决我方当事人无罪。”

    苏白的陈述非常的简单。

    说白了。

    大致意思就是,关于本次庭审,夏光明完全是在胡说八道,他的指控完全是依照着自己的主观意愿来的,而肖海博则是依据着证据来对夏光明的主观进行一个指正。

    基于事实,对于夏光明的观念进行指正,这能叫做伪证吗?

    这能叫具有诱导性而导致出现司法判决的失误吗?

    肯定不能啊!

    如果不是因为距地域保护,这场案件在进行立案调查,或者是在检察部门进行侦查的时候,就会进行撤诉。

    如果非要立案也可以,那么请执法部门继续补充证据。

    仅仅凭借夏光明的口供来进行指正,这不完全属于是胡说嘛.…

    再有.…根据刑诉法规定,要依法排除非法证据。

    检方在这一点上,完全没有做到相应的责任。

    还硬是要提起公诉.…

    没事吧?

    硬是要提起公诉就算了,现在法院还要硬判吗?

    陈述的都那么清楚了,苏白不太相信法院会硬判。

    苏白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等待着马桥进行相关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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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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