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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324章:你丢不丢人?
年代小福娃:三个叔叔抢着宠我 本章字数:2796 年代小福娃:三个叔叔抢着宠我txt下载
“我出生在北方的一个农村里头,很穷很穷,我的家里只是那许许多多贫穷家庭里面中最普通的一家。
父母也是那种普普通通的父母,对我说不好很好,但也说不上很坏。
他们不像是村里有些恶毒的父母,不会无缘无故地打骂我,也会想办法填饱我的肚子,偶尔也会摸摸我的头、我的脸,温柔地笑着,叫我“清丫头”。
当然了,因为家里有弟弟,所以什么好吃的好喝的肯定落不到我的头上,过年的肉、母鸡下的蛋,都是先仅着弟弟。
这也没什么,村里面但凡有男娃的人家都是这样的。
当所有人都是一样的,那不正常就会变为一种正常。
至少我和姐姐没有什么怨言,和村里所有寻常家庭的女娃一样,浆洗劳作、照顾弟弟。”
程意清坐在宁哲的车上,轻缓地讲述着她的那些过去。
车内开着暖气,她的声音瓮瓮的、低低的,配合着外头“淅淅沥沥”的小雨。
“如果非要说和别人有什么不一样的话,那就是我从小就意识到了,我比别的小孩子要长得好看一些。”她接着道。
“这种觉悟是来自于村里的光棍。
我穿的衣服是我姐姐剩下的,我姐姐的衣服是我妈妈剩下的。
那些衣服落在我身上自然就旧得不像话了。
也不合身,有的遮不住脚脖子,有些漏领口,有的会把屁股和胸部绷得紧紧的。
然后我就发现,每当我放学之后,在自家院子洗衣服或者是切猪草的时候,那些男人就会有意无意地从我家门前路过,还有目光将我上上下下打量个遍。
这让我觉得很不舒服。
这件事,很快也被我妈妈发现了。
她并没有站在我这头,或者帮我讨要个说法。
你知道吗?有时候‘公道’两个字,都是奢侈品,因为穷人家没有那个底气去讨要什么‘公道’。
他们遇到事情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别惹麻烦’
所以我妈妈只是告诉我以后别再穿那些衣服了,然后,她又说了一句话,让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她说‘那些人都在看你,你不知道?姑娘家家的,你丢不丢人?’
我当时想了很久都想不明白,明明那些衣服都是她给我穿的啊,明明是些普通的衣服,就因为穿在了我身上,它们就丢人了?
明明是那些男人来盯着我看啊,为什么最后丢人的是我?
诚然,我给你说过,我的父母还算讲道理,他们并不会像有些恶毒的重男轻女的家庭,对着女儿非打即骂。
所以我一直认为,我妈妈说我丢人了,那我一定就是丢人了。”
“程小姐,这些,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宁哲忍不住问道。
虽然打断别人很没有礼貌,但是他却是对她们村的那些光棍做了那些事情并不感兴趣。
他只想快点听她说完,快点去给安安送小蛋糕。
“别急,我马上就会说到的。”程意清答道。
“后面还有一个光棍来我们家提过亲呢,说是让我嫁给他,他愿意出五百块钱。
还好,我父母也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卖女儿的人,考虑到我才十三岁,所以他们把那个光棍打了出去。”
程意清像是没有感受到宁哲的不耐烦似的,依旧自顾自地说道。
“其实那个时候的我挺单纯的,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但是确实是真的。
我那个时候从来没出过村子,因为穷,所以做什么都是唯唯诺诺的,每天又有干不完的活儿,所以压根儿就没有时间多想。
一直到初中读完,十五岁,我爸妈就不让我继续读书了,找别人借了一张身份证给我,然后让亲戚带着我就进城打工了。
这是我头一次进城,我看到这些高楼大厦,我看到这些车子,你都不能相信我当时的心情,一想到我以后就会在这里生活了,我就说不出的兴奋。
只是,这种兴奋没到一天。
第二天,我就被亲戚带着进了服装厂。
然后我的生活空间只有一个小小的厂,每天十二个小时,两班倒,踩也踩不完的缝纫机。
冬天的时候,我最喜欢的是夜班,因为夜班晚上上班前是白天,早上下班后,也是白天,但如果是白班的话,就得天黑的时候上班,天黑的时候下班。
这让我觉得,这一天压根儿没存过在,我的时间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没了。
做完一个月领工资,我领了三百八十块钱。
我当时高兴极了。
三百八十块啊!
我这辈子都见过这么多钱,快抵得上那个光棍要娶我的钱了。
得到钱后,我就给家里寄回去了三百块钱。
我们那儿的人都是这样,到了年龄就出去打工,挣了钱就寄回来给弟弟读书娶媳妇用,然后过几年再回家嫁人,换彩礼。
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我姐姐也是这样的。
给家里寄完了钱,我就剩八十块钱了,但是我还是很高兴。
发工资第二天我请了一天假,然后揣上那八十块钱逛街去了,那还是我进城一个多月以来头一次正儿八经逛过这个城市。
可是后面,我就发现了,八十块钱根本就买不到什么。
我转了好久,给自己买了一支口红。
是在一家精品店买的,两块钱。
我那个时候不知道什么牌子不牌子的,但是我觉得那个卖口红的店可好看了,口红也很好看,涂上去整个人气色都变好看了。
我涂了口红拿着镜子照了又照,都舍不得擦。
后面我又买了两包卫生巾。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那种卫生巾,我以前是用的月事布,很麻烦,要洗,而且到了冬天的时候垫在屁股底下凉得跟冰似的。
但是那个卫生巾,不用洗,是棉的,吸水性好,不冻屁股,还香香的。
城里面就是好,连来月经都这么方便。”
宁哲有些受不了她这样毫无重点、啰啰嗦嗦的话了。
“程小姐,你害我跟你的月事有什么关系?”
“马上,马上就到了。”程意清应道。
她又接着道:“我当时在厂里的时候,可多人追我了,起码半个厂的男生都追过我,给我买零食啊,买汽水啊什么的。
但是我最后还是和我们组的主管在一起了。
他虽然比我大好几岁,但是他的工资最高,比我高几百块钱,而且他父母在城里卖水果,听说可挣钱了。
我想着以后要是嫁给他,那不比回村里嫁给那些村汉好多了?
我是真的想和他一心一计过日子的,我和他处对象甚至都舍不得喝他一瓶汽水,吃他一块雪糕。
可是他在职工宿舍就把我睡了,然后就把我甩了。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有老婆的。”(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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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也是那种普普通通的父母,对我说不好很好,但也说不上很坏。
他们不像是村里有些恶毒的父母,不会无缘无故地打骂我,也会想办法填饱我的肚子,偶尔也会摸摸我的头、我的脸,温柔地笑着,叫我“清丫头”。
当然了,因为家里有弟弟,所以什么好吃的好喝的肯定落不到我的头上,过年的肉、母鸡下的蛋,都是先仅着弟弟。
这也没什么,村里面但凡有男娃的人家都是这样的。
当所有人都是一样的,那不正常就会变为一种正常。
至少我和姐姐没有什么怨言,和村里所有寻常家庭的女娃一样,浆洗劳作、照顾弟弟。”
程意清坐在宁哲的车上,轻缓地讲述着她的那些过去。
车内开着暖气,她的声音瓮瓮的、低低的,配合着外头“淅淅沥沥”的小雨。
“如果非要说和别人有什么不一样的话,那就是我从小就意识到了,我比别的小孩子要长得好看一些。”她接着道。
“这种觉悟是来自于村里的光棍。
我穿的衣服是我姐姐剩下的,我姐姐的衣服是我妈妈剩下的。
那些衣服落在我身上自然就旧得不像话了。
也不合身,有的遮不住脚脖子,有些漏领口,有的会把屁股和胸部绷得紧紧的。
然后我就发现,每当我放学之后,在自家院子洗衣服或者是切猪草的时候,那些男人就会有意无意地从我家门前路过,还有目光将我上上下下打量个遍。
这让我觉得很不舒服。
这件事,很快也被我妈妈发现了。
她并没有站在我这头,或者帮我讨要个说法。
你知道吗?有时候‘公道’两个字,都是奢侈品,因为穷人家没有那个底气去讨要什么‘公道’。
他们遇到事情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别惹麻烦’
所以我妈妈只是告诉我以后别再穿那些衣服了,然后,她又说了一句话,让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她说‘那些人都在看你,你不知道?姑娘家家的,你丢不丢人?’
我当时想了很久都想不明白,明明那些衣服都是她给我穿的啊,明明是些普通的衣服,就因为穿在了我身上,它们就丢人了?
明明是那些男人来盯着我看啊,为什么最后丢人的是我?
诚然,我给你说过,我的父母还算讲道理,他们并不会像有些恶毒的重男轻女的家庭,对着女儿非打即骂。
所以我一直认为,我妈妈说我丢人了,那我一定就是丢人了。”
“程小姐,这些,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宁哲忍不住问道。
虽然打断别人很没有礼貌,但是他却是对她们村的那些光棍做了那些事情并不感兴趣。
他只想快点听她说完,快点去给安安送小蛋糕。
“别急,我马上就会说到的。”程意清答道。
“后面还有一个光棍来我们家提过亲呢,说是让我嫁给他,他愿意出五百块钱。
还好,我父母也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卖女儿的人,考虑到我才十三岁,所以他们把那个光棍打了出去。”
程意清像是没有感受到宁哲的不耐烦似的,依旧自顾自地说道。
“其实那个时候的我挺单纯的,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但是确实是真的。
我那个时候从来没出过村子,因为穷,所以做什么都是唯唯诺诺的,每天又有干不完的活儿,所以压根儿就没有时间多想。
一直到初中读完,十五岁,我爸妈就不让我继续读书了,找别人借了一张身份证给我,然后让亲戚带着我就进城打工了。
这是我头一次进城,我看到这些高楼大厦,我看到这些车子,你都不能相信我当时的心情,一想到我以后就会在这里生活了,我就说不出的兴奋。
只是,这种兴奋没到一天。
第二天,我就被亲戚带着进了服装厂。
然后我的生活空间只有一个小小的厂,每天十二个小时,两班倒,踩也踩不完的缝纫机。
冬天的时候,我最喜欢的是夜班,因为夜班晚上上班前是白天,早上下班后,也是白天,但如果是白班的话,就得天黑的时候上班,天黑的时候下班。
这让我觉得,这一天压根儿没存过在,我的时间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没了。
做完一个月领工资,我领了三百八十块钱。
我当时高兴极了。
三百八十块啊!
我这辈子都见过这么多钱,快抵得上那个光棍要娶我的钱了。
得到钱后,我就给家里寄回去了三百块钱。
我们那儿的人都是这样,到了年龄就出去打工,挣了钱就寄回来给弟弟读书娶媳妇用,然后过几年再回家嫁人,换彩礼。
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我姐姐也是这样的。
给家里寄完了钱,我就剩八十块钱了,但是我还是很高兴。
发工资第二天我请了一天假,然后揣上那八十块钱逛街去了,那还是我进城一个多月以来头一次正儿八经逛过这个城市。
可是后面,我就发现了,八十块钱根本就买不到什么。
我转了好久,给自己买了一支口红。
是在一家精品店买的,两块钱。
我那个时候不知道什么牌子不牌子的,但是我觉得那个卖口红的店可好看了,口红也很好看,涂上去整个人气色都变好看了。
我涂了口红拿着镜子照了又照,都舍不得擦。
后面我又买了两包卫生巾。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那种卫生巾,我以前是用的月事布,很麻烦,要洗,而且到了冬天的时候垫在屁股底下凉得跟冰似的。
但是那个卫生巾,不用洗,是棉的,吸水性好,不冻屁股,还香香的。
城里面就是好,连来月经都这么方便。”
宁哲有些受不了她这样毫无重点、啰啰嗦嗦的话了。
“程小姐,你害我跟你的月事有什么关系?”
“马上,马上就到了。”程意清应道。
她又接着道:“我当时在厂里的时候,可多人追我了,起码半个厂的男生都追过我,给我买零食啊,买汽水啊什么的。
但是我最后还是和我们组的主管在一起了。
他虽然比我大好几岁,但是他的工资最高,比我高几百块钱,而且他父母在城里卖水果,听说可挣钱了。
我想着以后要是嫁给他,那不比回村里嫁给那些村汉好多了?
我是真的想和他一心一计过日子的,我和他处对象甚至都舍不得喝他一瓶汽水,吃他一块雪糕。
可是他在职工宿舍就把我睡了,然后就把我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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