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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九十三章:堂哥亲事

文/久l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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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衡寅觉得很操蛋。

    自己好心没好报,竟然被两个小屁孩给坑了。

    就在刚才,樱宝与姐姐闻声跑来,看到螺旋脑袋上的小揪揪瞬间暴怒,不仅追打他半个村子,还罚他抄写十遍内经。

    姐姐还说,不抄完就不给他吃饭。

    他招谁惹谁了?

    哼!不可理喻!看在她们是女人的份上,就不跟她们计较了。

    自己是男子汉大丈夫,怎会被十遍内经吓倒?

    今儿抄不完,难道明日不能抄吗?反正奶嬷嬷不会看着他饿肚子,总会偷偷留好吃的给他,连螺旋都饿不着。

    中午放学,樱宝带着两个弟弟与二妮虎子回家。

    姜大伯家院子里站了好些人,屋里还坐了两桌。

    樱宝与几个孩子钻进房内去瞧大成哥的未婚妻。

    大妮姐姐的屋里坐了好几位妇人,还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娘子分外惹眼。

    小娘子一身桃红袄裙,梳着双螺髻,丹凤眼皮肤白皙,比前世大堂哥的妻子漂亮好多。

    只不过她眉目略显锋利,看着似乎不太好相处。

    旁边一位三十多岁的妇人与她长的有些相像,只不过面色苍老,腿脚还有点不便。

    “呦,这是谁家双胞孩子?”一个二十多岁娘子笑眯眯问。

    在旁作陪的春娘笑道:“是我家的,女孩儿是我长女樱宝。樱宝小杰小武,快叫伯娘婶娘。”

    樱宝上前行礼,甜甜叫一声:“伯娘好,婶娘好。”

    小杰小武也跟着行礼叫人。

    一圈叫过来,轮到那个小娘子,樱宝也叫了声:“姐姐好。”

    那少女忽然捂嘴笑道:“你就是三婶婶家捡来的那个送子童子吧,我还以为有三头六臂呢,原来就是一个小孩子呀,外面传的果然不可信。”

    众妇人一听都有点尴尬,春娘也瞬间沉下脸。

    樱宝笑嘻嘻望向这少女,“是呀,有什么问题吗,我虽然是捡来的,可不是什么送子童子,也没有三头六臂。”

    小杰小武忽地挡在姐姐面前,捏着小拳头对那个少女叫道:“你才是捡来的!你全家都是捡来的!”

    樱宝见状,赶紧拉着两个弟弟出屋。

    红衣少女面色难堪,脸颊红成关公,揪住身旁妇人的衣袖,带着哭腔道:“娘,我、我想回家。”

    妇人拍拍闺女的手安抚,转头对春娘道:“他三婶,我闺女说话直,你可别介意。”

    春娘淡笑道:“哪里话,都是孩子呢,我那儿子才三岁,有些口不择言,楚大嫂子千万别往心里去。”

    “是啊是啊,都是童言无忌。”旁边妇人笑着打圆场。

    屋外,樱宝有些懊恼,后悔不该这时候过来,若是因此将大堂哥的订婚宴搅黄,那自己可就罪过了。

    带两个弟弟回家,摸摸俩弟弟脑袋,到底没舍得给他俩说教。

    过了一会儿,春娘回来了,搂着闺女道:“宝儿别跟旁人一般见识,咱们才是一家人,旁人说啥都是放屁。”

    樱宝嘿嘿一笑,蹭蹭阿娘。

    是啊,她跟爹娘弟弟才是一家人,为何在意旁人的言语。

    下午不用去学堂,樱宝依旧看书,顺带监督两弟弟练字。

    小杰的字已经初见成效,每日临摹字帖变成抄写,一笔一捺颇具风姿。小武的字写的也不错,但没有小杰有灵性。

    樱宝相信勤能补拙,小武总有一天也能写出好字。

    不过,自己总这么瞎教可不行,必须尽早给他俩找个好夫子,不然写字习惯一旦养成,以后就很难改变。

    转眼到了腊月,役工终于结束,村民们陆续回家。

    姜家三兄弟也回到家,看模样还好,就是黑瘦不少。

    春娘烧了一大锅热水给丈夫洗澡,又把炕烧的热乎乎,屋里也就暖和不少。

    取出一套新衣搭在木架上,说:“你洗好换上这身,我新做的。”

    家里棉花多,也不缺钱,春娘无事就给家里每个人做几套新衣新鞋。

    姜三郎脱去脏污不成样子的衣裳,坐在澡桶旁,低着脑袋让妻子给自己洗头。

    春娘从罐子里挖出一把皂泥抹在丈夫脑袋上开始揉搓,黑水顺着手指流下。

    “大侄子婚期定在明年四月,是女方选的日子。”

    春娘跟丈夫唠起家里的事。“过几日大妮也要定亲,定的是张医婆的小孙子。”

    姜三郎嗯一声,问:“大嫂怎么在那时候给大成定亲?”

    孩子定亲,他与大哥二哥都不在家,这也太唐突了。

    春娘:“是楚家那边的媒婆提的,咱们也不知道,大嫂跟爹娘也跟媒婆提议,说等你们回来再定,也庄重些,可楚家那边不介意。”

    姜三郎没言语,就着黄盆里的热水洗了洗头。

    春娘见水都黑了,连忙端出去倒掉,重新舀一盆热水给他再洗。

    洗干净头脸,姜三郎才坐进大木澡桶里泡澡。

    春娘给他擦背,见他肩膀处有个半指长的疤痕,不由问:“什么时候伤了肩膀?”

    姜三郎闭着眼睛道:“忘了。”

    春娘摸摸那处疤,皱起眉:“这么长一条,应该流不少血吧。”

    姜三郎没有作声。

    他这处伤口,是陈光禄的匕首所伤,但那家伙也没落到好,被自己砸断一条腿,可惜没找到小韩氏,不然自己肯定让她跟她丈夫一样断条腿。

    敢害他闺女,既然官府惩治不了,那么自己就去报仇。

    好在他吃了闺女给的药丸子,又抹了事先准备好的伤药,赶到工地后伤口很快愈合。

    这事儿他做的隐蔽,连大哥都不知情。

    只二哥晓得怎么回事,干活的时候没让他做重活。

    姜三郎洗完澡换上一身青色新棉袍。

    他也是第一次穿这种长袍,还有些不习惯。

    平日里,像他们这样的农家汉子都是穿短打,上衣下裤,腰间系一根腰带,干活便利。

    家境富裕的,也只在重要场合才换上长袍,显得庄重,其余时间还是短打行走。

    “明日大妮定亲,你这个做叔叔的也得去撑个场面。”

    春娘给丈夫整理衣袍。

    还别说,三郎这么一打扮,还真的是丰神俊朗,任谁也瞧不出他就是个泥腿子农家汉。

    姜三郎见妻子忽然红了脸,笑道:“你也好好打扮打扮,咱一家都去。”

    既然给侄女撑面子,光凭自己这大老爷们有啥用,关键时刻还得靠家中女长辈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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