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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 春风

文/此地无银三千两
诸位,皆随我出剑! 本章字数:3358 诸位,皆随我出剑!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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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丧失本命剑的白衣中年人白川,满脸血迹,手中紧紧握着那柄“一剑破万刃”。

    这位梦想破灭,恐怕这辈子再也没机会成为“陆地仙人”的白城主,准备舍命一搏。

    要仅凭一人,先后斩杀两人。

    因为就在刚刚,本命剑“法象”碎掉的一瞬。

    白川真真切切的在耳畔听到了一个声音。

    那个公鸭嗓音对他说。

    你乃老天爷之阳神,命中注定是天下共主。

    这天下,只能有一个“共主”,不会是别人,只会是你白川!

    公鸭嗓老人于其耳边阐述的这些言语,令伤势颇重的白川,又重提了信心。

    白城主顿时变得亢奋且激昂,笃定自己今朝必然能够取胜。

    剑道君王的威严不容他人质疑。

    我白川,为天选之子。

    是命中注定要成就肉身圣人的存在。

    我会输?

    笑话!

    ————

    “剑君”白川将意气台内尚存的全数剑意,通通化入了佩剑之中。

    看准那一袭青袍。

    白衣中年人猛地大喝一声,天幕乍响,那袭青袍被骤然一斩而二。

    “凌老弟!”

    见凌真被斩,秋金瞪得眼珠子快要掉落,紧张万分的叫了出来。

    白川心头大乐。

    只当是除去了一个令人极度焦头烂额的劲敌,剑君咧嘴笑着,心里暗道一声:“好了,成了!”

    内心狂喜的同时。

    白川并未意识到一件事。

    那就是,他适才出剑斩却的,其实并非什么实体,而是凌真以剑气聚拢而出一具“虚像”。

    此法,当然是学自那个已被斩杀在了千山鸟绝湖的白川弟子。

    虚实结合的儒衫剑修淮玉泉。

    所谓兵者,诡道也。

    玉凰平原之上,吸取了几十万士兵气数的凌真,已算得上一位手段诡谲到了极点的兵家圣人!

    虚实巧妙切换,同时骗过了剑君和秋金。

    凌真之真身,此时已抵达了白川身后约莫十丈的距离。

    锦绣王朝的神元藩王凌璞,曾送给过自己儿子一枚全名“战场武神”的墟镯。

    镯内的归墟秘境里,是一片了无生趣,堪称惨淡绝伦的沙场。

    那片沙场之上,除了数以亿计的怨鬼亡魂外,还矗立有一座玲珑外观的巨型宝塔。

    往日的守孝岁月里,凌真就待在塔内,仅凭肉身,死扛那些鬼魂的攻势,以此来精进体魄。

    现如今。

    他打算用那座塔,来困住那一个被誉为剑道君王的白衣中年人!

    ————

    头顶上方位置,有巨塔轰然下落。

    误以为已将凌真斩死了的白川,根本来不及闪避,刚一仰头去望,整副白衣身躯,即被彻彻底底困在了其中。

    玲珑塔内。

    白川疯了似的不断出剑,要破开此座囚笼。

    当他全力用“一剑破万刃”劈砍着宝塔内部的时候,塔外,准确来说是外头的更高处。

    响起了来自秋金的喊声,“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二十个字。

    合一首诗。

    道尽了这个秋姓男人的“平生志”。

    没等剑君白川从震惊中缓过来,紧接着,又有一个年轻公子的嗓音响彻云霄。

    “我有一剑,剑可通天。心有不平,请君示看!”

    ————

    嬴春捋过雪白长须,眯眼而笑。

    魏颉亦作微笑的欣慰姿态。

    ————

    天下。

    天幕之下。

    不管是龙蜀王朝还是天罗还是狼嚣,亦或是其他任何地方。

    凡是长了耳朵的。

    皆在这一刻,听得无比真切,字字清晰入耳!

    那是属于一个年轻公子哥的振奋之声。

    极其自负,极其狂妄,极其嚣张,极其的……意气风发。

    “此方天地人间,红尘万物,亿兆生灵,皆须知悉一事,我凌真——天下无敌!”

    我。

    凌。

    真。

    天。

    下。

    无。

    敌!

    我凌真天下无敌!

    年轻公子又重复了一遍最后的那七个字。

    以确保人人都能听见,且牢记终生,死也不忘。

    罩住了白川的那座玲珑塔,倏忽间消失不见,被重新吸回了凌真手腕处的战神墟镯当中。

    白衣中年人,仗剑飞掠,试图远离此地。

    青袍年轻人,双手握红陌,剑光直落。

    那一位姓白名川的剑道君王,瞬息间已肝胆欲裂。

    有两股杀机。

    几乎不分先后顺序,朝着自己袭来!

    凌真的通天一剑,斩中了白川的腰身。

    那一根属于白川之精气神所在,修士最为坚实稳固的脊柱,被当场斫断,砰然碎开。

    还有一剑。

    这一剑,源于那个问出了“谁有不平事”的秋姓剑修。

    江南茅草屋十年闭关期间,秋金拂去了剑心沾染的尘埃,心境澄明,自悟出一套“十年剑法”。

    每一剑俱是极为罕见,用之即无的意气剑招。

    第一剑,入塞。

    父亲秋舆死后,孩童时代的秋金被迫离开天罗,进入塞口边境,来到了中原龙蜀王朝的土地。

    第二剑,四海为家。

    背井离乡的那段岁月里,秋金四海为家,天地做床被。

    第三剑,花开时节春满楼。

    辛苦度日,只图一个温饱,艰难维持生计,每天陪伴在秋金身边的,唯有老仆春满楼一人。

    第四剑,天上玉。

    修行之人皆有一条根骨,而秋金的根骨,品级之高,被端木龙骨评价为极品中的极品,为“天上玉”。

    第五剑,黄河之水。

    练剑还没几年,秋金便可凭靠着手中三尺气概,震退浩浩荡荡的黄河之水。

    第六剑,师父。

    习武已成,剑术造诣基本攀至顶点,犹不及弱冠的少年秋金,辞别师父,仗剑走天涯。

    第七剑,昆仑。

    一十九岁的秋金,扬言能当第二个独孤十三,再行剑圣之举。

    结果就是白白葬送了三千条修士的性命,昏厥过去后,被老春背负着下了昆仑山。

    第八剑,我是混蛋。

    一失足成千古恨,因开天失败被世人唾弃,咒骂为千古第一混蛋。

    剑圣是英雄,我“小剑圣”秋金算个什么东西?我是混蛋。

    第九剑,打条红鲤下酒。

    开创这一式的前天,正好老春嘴馋,说是好长一段时间没碰荤腥,秋金便跑去边上的河里钓鱼。

    那天运气极佳,被他意外打了一条十分肥大的红色鲤鱼,前所未有的收获。

    提着红鲤回家后,与老仆春满楼坐在一块儿美美的吃了一顿,以鱼肉佐酒,一老一少喝得痛快……

    前九式已尽数使出。

    第十式名为“人间无敌”。

    第八剑“我是混蛋”已经需要有人在旁边护法,方可无所损耗的顺利递出。

    第九剑“打条红鲤下酒”,更是要在胸前直接炸出一大团血花,才能斩得出来。

    至于这十年剑法里的最后一剑。

    本就是为了此生,真能开一次天而准备的。

    代价之大,已近乎是要让人崩坏周身的经脉,来换取那一份“人间无敌”的崇高杀力!

    换成别人,当然会有所顾虑和忌惮。

    但他是秋金。

    既然是秋金,就断然不会顾得上那么多,百无禁忌。

    手握漆黑利刃,披着一件白老虎皮裘的秋金,已然七孔流血。

    面部狰狞且猩红。

    但当下,他的内心却快意无比,似……“春风”拂面!

    当然,他不会知道。

    在天之外的那个世界,某位白虎皮老人。

    名字里,带个“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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