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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行家
诸位,皆随我出剑! 本章字数:3281 诸位,皆随我出剑!txt下载
“我若偏要动呢?”
言语甫毕,秋金冷哼出声,倏然间踢出了右腿,直向黄鼎头部的太阳要穴击去。
这名望北山庄的庄主虽已年近半百,又已封刀退隐多年。
但他毕竟曾是百战不死的狼嚣国将军,兼北院大王,尚具备最起码的对敌能力。
加之秋金这一腿,出得十分笨拙,起始的先兆甚是明显,莫说黄庄主,便是稍微有些实战经验的人,都能轻松预判并做出反应。
凌真心知肚明。
这一式腿招,是在故意演戏,亦或者可以说是“人情世故”的某种体现。
黄鼎上半身后靠,其脖子猛地一仰,霎时,一条鞭子般的长腿自其眼前刮了过去,未中首脑要害。
秋金的这腿不仅预兆奇大,连收招的动作都是缓慢至极,全似一个练武未久,手脚不协调的愚鲁孩子。
黄鼎眼疾手快,趁其右脚尚悬在半空,用一根铁拐大力敲打在了他左脚的脚踝之处。
“咚!”
有铁器撞击骨头的脆声发出。
秋金痛苦的惨叫一声,顿时失去平衡,重重摔在了地上。
“错了,我错了!大哥,我的黄大哥呀,求你别再打了!”
秋金一边揉着左脚的脚踝处,一边大声讨饶,面部表情狰狞且苦楚难当,仿佛当真疼得无以复加。
凌真摸了摸下巴。
我啥时候也能这么会演就好了。
黄鼎就这样居高临下地看着那黄发男子,喝道:“姓秋的,我拿你当兄弟,你却三番两次欺辱我女儿,这是什么道理?!”
秋金双手合十,无比虔诚的宛若佛教徒,低头恳求道:“黄兄啊,是老弟太过放肆了,看在咱俩昔日的情份上,你就放了我这一次吧!”
黄鼎用鼻子出了一口粗气,“你是我的义弟,我本不愿与你动手,看在你今日诚心认错的份上,我便饶了你罢。”
秋金从地上一骨碌爬了起来,掸掉屁股上沾的那些尘土,向老大哥黄鼎深深鞠了一礼,抱拳道:“多谢黄兄恕罪!”
“这次我已饶了你,若还有下次……”
黄鼎肃然出言,“非打断你的腿不可!”
“黄兄放心,我日后绝不敢再碰令爱一根汗毛,路上见到她,先给她磕两个响头!”
秋金装作认错态度诚恳的模样,走至黄鼎的身侧,嘴巴附在老兄弟的耳边。
他用只有两人才能听闻的音量,压着调门低声道:“黄兄,这下子,你可欠我一个老大的人情了。”
黄鼎用女儿断然听不到的声音说道:“多谢秋老弟了,此等恩情,黄某终身不忘。”
秋金转而走向了远处,大声挥手作别,“兄长多多保重身体,咱们后会有期!”
凌真随在其身后。
辞别义兄黄鼎,秋金牵着那匹枣栗色大马,趁着天还没黑,离开了望北山庄,与叶一燃、凌真二人,一块儿往山下赶去。
————
夕阳西下,紫金山那座位于山顶的庄园门口,昔年叱咤北国的皇甫鼎独自站立。
举目远望北面方向,胸中想着自己那位意气相投,足可托付生死的义弟秋金。
庄主黄鼎拄着铁制双拐,心头默默生出了一句感慨万千的由衷话语,亦或者说仅仅是一十四字脍炙人口的着名诗句。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
嬴春白眉一挑,陡然发问:“话说青龙剑仙啊,你为何不给你那万纶万大哥重塑一具崭新肉身?就那样让他以金光长城的形态,孤独寂寞的活了这么些年,你小子,本心真过意得去?不觉得愧对了那一位桃花结义,昔年让你替他看一看江湖的兄长?”
魏颉也未多想,如实而答,直截了当回应道:“嬴老爷子有所不知,若是没有万大哥以身化作元神长城,划分出大禹、天烛两国的万里南北界线,莫说几十年,即便是短短几年,整片北国的草原地界,都将被南国侵吞殆尽!届时,游牧民族不下千万男女气数不复,极地生灵涂炭,而为了争抢旷阔无垠的疆域地盘,中原儿郎也注定会手足相残,战争绝难休止……换言之,万兄他是在以己之自由,来换取成千上万百姓的太平安宁啊!”
“这么说来,你小子,倒是为了让你那万大哥能做成这一桩英雄壮举,才故意不去帮他脱困的?”
黑瘦老人挑着雪白双眉发问道。
青衫中年人郑重点头,“正是,此乃万古不易之伟业!万大哥与我恩重如山,若非如此,我又岂能不帮他得个解脱自在?就连老爷子你……”
言语到了这儿,魏颉脸色微微一变,及时止语,不再说下去了。
早猜出了这青衫客言下之意的虎皮老者嬴春,冷冷的抽了抽嘴角,语态淡然,“你难不成,真当于人间重活一世,是什么天大的快活事儿?寻常修士滋养体魄,积攒灵气,苦求长生得道,目的是羽化登仙,可老夫我呢?本就是天庭仙人转世,又过够了天下无敌的日子,早已没了那求真超凡,肉身成圣的愿景,孤孤单单,鳏夫一个,总觉着多活了那么些年,也并无甚么趣味可言呐。反而是负担多过于潇洒,凡尘琐事重过于快活恣意!”
魏颉无语凝噎半晌,口中蹦出来一句话:“要不晚辈给老前辈找个媳妇儿?”
嬴春看了眼那袭中年青衫,面色不惊不喜的说道:“行,你把你老婆嫁给我就行。”
魏颉瞪眼大惊,险些下巴脱臼,下意识的往四周扫了一圈,然后急忙摆手道:“不行不行,苏姐姐又非什么可随意交换的物件,哪儿能说改嫁就改嫁的?老前辈您这要求也太……太过了些吧。”
“急了,你小子急了。”
嬴春边笑边调侃道,“瞧你这副耙耳朵的废物样子,老夫与你逗乐呢,谁要苏姑娘真改嫁?她就算愿意,我还不愿意娶个生过孩子的女人呢!”
魏颉笑意苦涩,心中真真切切是汗颜不已。
万幸苏羽白当下并不在这儿啊。
否则按她那脾气,非得拔剑出来朝着嬴老爷子的脑门上砍上几下不可……
“我这辈子就这样了,用不着再娶妻了,真没意思。”
嬴春晃了晃脑袋,缄口片刻,接着悠然道:“但是人活着,总得做些死人办不到的事情。”
魏颉抓住此等机会,一阵恭维,搓着手欠身道:“前辈金玉良言,字字珠玑。”
嬴春眯起眼笑道:“金个屁呦。”
————
墨陵城。
数百年前,中原地界的历史上,曾有过三个国家并立的一段时期,史称“三足鼎立”。
其中坐镇东南方的国家叫做“大吴”,而这座墨陵,正是那大吴国曾经的都城。
此地,属东南临海,福荫广阔,风水与人互养,自古以来便有“江南佳丽地,墨陵帝王州”的美誉,乃诸多游子旅客魂牵梦萦之所。
城中市集。
那条笔直的街道之上,秋、叶二人前后乘于紫雷后背。
凌真并排单人单骑,白马青袍。
街边俱是店铺或是摊贩,吆喝声此起彼伏,一派祥和。
“红毛怪,你身上这香气,当真是打娘胎里带出来的?”
秋金闲来无事便随意问了一句。
这股香气,那日在小溪竹桥之上,其实凌真也有颇为清晰的嗅到。
初入鼻息,便觉心旷神怡。
只是近段时日相处下来,习惯成了自然,也便无甚感觉了。
“不然呢?”
叶一燃向来喜欢用这样的反问语句,“难道你以为我背着你偷偷涂胭脂了不成?”
秋金笑着摇了摇头,凑近至红发女子的后脖颈处,低着嗓子道:“此言差矣,这天底下无一款胭脂比得过你身上的味道。”
叶一燃轻哼了一下,故作不以为意的道:“你闻过很多胭脂的味道?就敢说这样的话……”
她虽对秋金的这番调笑言语表示不屑,但其嘴角,仍不受控制的微微翘起了一丝弧度。
凌真哈哈笑道:“叶姑娘此言谬矣,我秋兄,生平闻惯了脂粉气,早已称得上是这一道的行家里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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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望北山庄的庄主虽已年近半百,又已封刀退隐多年。
但他毕竟曾是百战不死的狼嚣国将军,兼北院大王,尚具备最起码的对敌能力。
加之秋金这一腿,出得十分笨拙,起始的先兆甚是明显,莫说黄庄主,便是稍微有些实战经验的人,都能轻松预判并做出反应。
凌真心知肚明。
这一式腿招,是在故意演戏,亦或者可以说是“人情世故”的某种体现。
黄鼎上半身后靠,其脖子猛地一仰,霎时,一条鞭子般的长腿自其眼前刮了过去,未中首脑要害。
秋金的这腿不仅预兆奇大,连收招的动作都是缓慢至极,全似一个练武未久,手脚不协调的愚鲁孩子。
黄鼎眼疾手快,趁其右脚尚悬在半空,用一根铁拐大力敲打在了他左脚的脚踝之处。
“咚!”
有铁器撞击骨头的脆声发出。
秋金痛苦的惨叫一声,顿时失去平衡,重重摔在了地上。
“错了,我错了!大哥,我的黄大哥呀,求你别再打了!”
秋金一边揉着左脚的脚踝处,一边大声讨饶,面部表情狰狞且苦楚难当,仿佛当真疼得无以复加。
凌真摸了摸下巴。
我啥时候也能这么会演就好了。
黄鼎就这样居高临下地看着那黄发男子,喝道:“姓秋的,我拿你当兄弟,你却三番两次欺辱我女儿,这是什么道理?!”
秋金双手合十,无比虔诚的宛若佛教徒,低头恳求道:“黄兄啊,是老弟太过放肆了,看在咱俩昔日的情份上,你就放了我这一次吧!”
黄鼎用鼻子出了一口粗气,“你是我的义弟,我本不愿与你动手,看在你今日诚心认错的份上,我便饶了你罢。”
秋金从地上一骨碌爬了起来,掸掉屁股上沾的那些尘土,向老大哥黄鼎深深鞠了一礼,抱拳道:“多谢黄兄恕罪!”
“这次我已饶了你,若还有下次……”
黄鼎肃然出言,“非打断你的腿不可!”
“黄兄放心,我日后绝不敢再碰令爱一根汗毛,路上见到她,先给她磕两个响头!”
秋金装作认错态度诚恳的模样,走至黄鼎的身侧,嘴巴附在老兄弟的耳边。
他用只有两人才能听闻的音量,压着调门低声道:“黄兄,这下子,你可欠我一个老大的人情了。”
黄鼎用女儿断然听不到的声音说道:“多谢秋老弟了,此等恩情,黄某终身不忘。”
秋金转而走向了远处,大声挥手作别,“兄长多多保重身体,咱们后会有期!”
凌真随在其身后。
辞别义兄黄鼎,秋金牵着那匹枣栗色大马,趁着天还没黑,离开了望北山庄,与叶一燃、凌真二人,一块儿往山下赶去。
————
夕阳西下,紫金山那座位于山顶的庄园门口,昔年叱咤北国的皇甫鼎独自站立。
举目远望北面方向,胸中想着自己那位意气相投,足可托付生死的义弟秋金。
庄主黄鼎拄着铁制双拐,心头默默生出了一句感慨万千的由衷话语,亦或者说仅仅是一十四字脍炙人口的着名诗句。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
嬴春白眉一挑,陡然发问:“话说青龙剑仙啊,你为何不给你那万纶万大哥重塑一具崭新肉身?就那样让他以金光长城的形态,孤独寂寞的活了这么些年,你小子,本心真过意得去?不觉得愧对了那一位桃花结义,昔年让你替他看一看江湖的兄长?”
魏颉也未多想,如实而答,直截了当回应道:“嬴老爷子有所不知,若是没有万大哥以身化作元神长城,划分出大禹、天烛两国的万里南北界线,莫说几十年,即便是短短几年,整片北国的草原地界,都将被南国侵吞殆尽!届时,游牧民族不下千万男女气数不复,极地生灵涂炭,而为了争抢旷阔无垠的疆域地盘,中原儿郎也注定会手足相残,战争绝难休止……换言之,万兄他是在以己之自由,来换取成千上万百姓的太平安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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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了,你小子急了。”
嬴春边笑边调侃道,“瞧你这副耙耳朵的废物样子,老夫与你逗乐呢,谁要苏姑娘真改嫁?她就算愿意,我还不愿意娶个生过孩子的女人呢!”
魏颉笑意苦涩,心中真真切切是汗颜不已。
万幸苏羽白当下并不在这儿啊。
否则按她那脾气,非得拔剑出来朝着嬴老爷子的脑门上砍上几下不可……
“我这辈子就这样了,用不着再娶妻了,真没意思。”
嬴春晃了晃脑袋,缄口片刻,接着悠然道:“但是人活着,总得做些死人办不到的事情。”
魏颉抓住此等机会,一阵恭维,搓着手欠身道:“前辈金玉良言,字字珠玑。”
嬴春眯起眼笑道:“金个屁呦。”
————
墨陵城。
数百年前,中原地界的历史上,曾有过三个国家并立的一段时期,史称“三足鼎立”。
其中坐镇东南方的国家叫做“大吴”,而这座墨陵,正是那大吴国曾经的都城。
此地,属东南临海,福荫广阔,风水与人互养,自古以来便有“江南佳丽地,墨陵帝王州”的美誉,乃诸多游子旅客魂牵梦萦之所。
城中市集。
那条笔直的街道之上,秋、叶二人前后乘于紫雷后背。
凌真并排单人单骑,白马青袍。
街边俱是店铺或是摊贩,吆喝声此起彼伏,一派祥和。
“红毛怪,你身上这香气,当真是打娘胎里带出来的?”
秋金闲来无事便随意问了一句。
这股香气,那日在小溪竹桥之上,其实凌真也有颇为清晰的嗅到。
初入鼻息,便觉心旷神怡。
只是近段时日相处下来,习惯成了自然,也便无甚感觉了。
“不然呢?”
叶一燃向来喜欢用这样的反问语句,“难道你以为我背着你偷偷涂胭脂了不成?”
秋金笑着摇了摇头,凑近至红发女子的后脖颈处,低着嗓子道:“此言差矣,这天底下无一款胭脂比得过你身上的味道。”
叶一燃轻哼了一下,故作不以为意的道:“你闻过很多胭脂的味道?就敢说这样的话……”
她虽对秋金的这番调笑言语表示不屑,但其嘴角,仍不受控制的微微翘起了一丝弧度。
凌真哈哈笑道:“叶姑娘此言谬矣,我秋兄,生平闻惯了脂粉气,早已称得上是这一道的行家里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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