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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八月初十
清晨的阳光,宁静淡雅,朝晖穿透窗棂,蝉鸣鸟唤,婉转轻唱。
因为今天也能跟着阿姐去集会的原因,阿弟兴奋的早早就起来。
为了多挣几文钱,他无师自通的运用了农村百姓卖家禽的小心机。
大清早的就摘了很多叶子给兔子们吃,吃多了总比少吃了好,虽然菜叶子也不占多少分量,但是不妨碍他想把兔子们卖个好价钱。
喂完兔子,见天色差不多了他便噔噔噔地跑回房间,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阿姐给唤醒。
因为集会的原因,所以昨夜宋欢特地让阿弟见他起床,赶早不赶晚。
辰时三刻,宋欢被阿弟叫醒了。
宋欢揉了揉还懵着的脑袋,清醒了许久这才起身。
还在阿弟唤宋欢的时候,傅渊之也醒了,比宋欢还早一刻钟起来。
宋欢去水缸旁边用水瓢舀水把脸帕子打湿,直接敷脸上,清凉瞬间把睡意消弭。
傅渊之不跟宋欢姐弟去集会,所以就让他留在家把昨天的枞树菌和板栗处理一下,晒干的晒干,剥皮的剥皮。
午餐的话让他自己把剩下的米煮粥吃,今天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买一点米回来。
背篓里放着野猪和四只兔子,那只野猪回来还有微弱的气息,宋欢给他灌了一碗水就不理它了,能活下来最好,不能活下来也没办法。
野猪力气大,等它恢复力气了大半夜指不定就偷跑了。
宋欢背上背着猎物,带着阿弟慢慢去集会。
集会在洞溪村,也就是大榕树村的隔壁,相距一个山头,爬过那个山头就到了洞溪村了。
从山上看下去,就能看到为什么集会要放在洞溪村了。
洞溪村地理位置优越,多数平地,房屋错落,一家挨着一家,人口也多,按照屋子的数量比大榕树村多三倍左右。
进入洞溪村村口有一大片平地,这是里正专门辟出来给大家赶集用的,这里以银钱交易的少,基本上都是以物易物,就比如说,张三想买点灯油,李四说得用三斤米来换,但是张三只有豆子,还得先去找王五用豆子换了米后才能买灯油。
村与村,百姓与百姓之间多数都是以这种方式来进行交换自己的需求,除了必须要用银钱买的布匹针线以及书籍等必须去镇上花用的以外,大家私下都不会额外花用银钱,也因为这种形式常年下来,大家来集会都不会带银钱。
宋欢来的时候没想到是这种情况,她不由得皱了皱眉。
这次她打的猎物确实还不错,她不想就这么轻易的以物易物的交易出去,而且这里的百姓对肉的需求不是特别大,主要是肉贵他们有需求但是没能力吃,再有一个就是这里用来交易的根本就没有白白的大米,只有泛黄的陈米和米糠以及豆子之类的。
她观察了一会儿,这个集会其实该有的都有,只是产品质量只能符合这个消费水平的人进行。
这里也有一个摊位是卖猪肉的,卖出去的并不多,看屠夫打瞌睡的模样就知道他生意并不好,而且他卖的肉也不多,看不出是一整头猪的分量,估计这肉也不是今天的。
所以她更是不想将自己好不容易捕获的猎物交换出去,在这里,她绝对是换不到她理想的东西。
难怪宋爹每次去的都是镇上,而不是集会。
宋欢回忆了一下去到镇上的距离,其实对自己来说,路程能接受,从大榕树村去镇上只用翻过两个山头,但是她已经到了洞溪村了,按洞溪村去镇上的路,就得翻过三个山头,这里就有了很大一个问题,阿弟!
她把阿弟带来了,阿弟年纪还小,原想着距离不远带他来让他涨涨见识,看看外面的世界,可是加上阿弟的话,赶路的时间会加倍。
呵呵,只能说她高估了这个集会的消费水平。
最终不甘的想法还是远远压过留下来的想法,她心下一横,既然如此,她既要去到镇上卖出猎物,又要让阿弟一次性涨个够!
大不了她多累点,没什么是不能克服的!
阿弟还没看个够,就被宋欢一把抱了起来,穿过人群出了村口开始翻山越岭去镇上。
阿弟一听阿姐要带他去镇上,兴奋得非要自己下来走,兴冲冲的跑一段等着阿姐跟上了又继续跑,不过等走上坡路后,他就肉眼可见的萎靡下来。
宋欢和阿弟什么都没吃就出来了,原想着卖了猎物得了钱买个大包子吃,谁知道这里坑爹的,所以兴奋不过一刻钟的阿弟就累了下来。
一个时辰后姐弟俩是又渴又饿还累,宋欢是饿的不行,背上背着重量不轻的猎物,每隔一段距离还得背上阿弟,偶尔她也会闪过后悔的念头,但是一想实在是太亏了,她又觉得这累是值得的。
东西得在有需求的人前面才有价值。
猎物是肉,百姓对肉毋庸置疑是渴望的,但是在他们的思想中这是属于有钱人才能吃的,他们也就是过年的时候换了那么一块比拳头大一点的肥肉,一年了给一家老小吃点带油花的,过年那天晚上,每人分到一小块油渣,那估计就是大多数百姓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差不多两个时辰,宋欢牵着阿弟终于到了镇上。
错落有致的店铺,门口上方插着飘扬的旗帜,上面书写着酒,粮,铁等等字眼,一眼看过去就明明白白。
镇上确实是比临时搭建铺垫的集会好很多,道路干净宽敞,来来往往的人虽说穿着上也带有补丁,但也干净整洁。
店里的伙计掌柜精神面貌也不错,察觉到宋欢姐弟的视线也会回以一笑。
阿弟咽下口水,牵着阿姐的手,慢慢远离那红通通串成一串的糖果,他听到那人喊冰糖葫芦。
宋欢一路打听,终于在一家叫太平食肆的门口停了下来。
店里的小二正拿着抹布仔细擦拭饭桌,见到停在门口的宋欢姐弟,心里大概判断了一下两人的情况,觉得她们俩估计也消费不起,看着她们狼狈模样到底还是忍不住到了门口先问了一句,“小姑娘你们是打尖还是住店?”
宋欢牵着阿弟步上仅有的两个台阶,问道,“请问你们掌柜在吗?”
小二疑惑地打量了一眼,莫非这两人是掌柜的亲戚?“你们是……?”
宋欢就说了句意味不明的话,“小二哥,等你们掌柜来了你不就知道了?”
小二终是没说什么,去后院叫了掌柜,不多久掌柜就出来,见了两人,确定自己不认识没见过后就皱眉道,“我这不是你们可以随意放肆的地方,赶紧走!”
宋欢把早已经放下的背篓推了过来,把最上方的草移开,里面的兔子和野猪一目了然。
掌柜见此哪还有什么不懂,看了眼宋欢姐弟,随后才说道,“跟我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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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初十
清晨的阳光,宁静淡雅,朝晖穿透窗棂,蝉鸣鸟唤,婉转轻唱。
因为今天也能跟着阿姐去集会的原因,阿弟兴奋的早早就起来。
为了多挣几文钱,他无师自通的运用了农村百姓卖家禽的小心机。
大清早的就摘了很多叶子给兔子们吃,吃多了总比少吃了好,虽然菜叶子也不占多少分量,但是不妨碍他想把兔子们卖个好价钱。
喂完兔子,见天色差不多了他便噔噔噔地跑回房间,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阿姐给唤醒。
因为集会的原因,所以昨夜宋欢特地让阿弟见他起床,赶早不赶晚。
辰时三刻,宋欢被阿弟叫醒了。
宋欢揉了揉还懵着的脑袋,清醒了许久这才起身。
还在阿弟唤宋欢的时候,傅渊之也醒了,比宋欢还早一刻钟起来。
宋欢去水缸旁边用水瓢舀水把脸帕子打湿,直接敷脸上,清凉瞬间把睡意消弭。
傅渊之不跟宋欢姐弟去集会,所以就让他留在家把昨天的枞树菌和板栗处理一下,晒干的晒干,剥皮的剥皮。
午餐的话让他自己把剩下的米煮粥吃,今天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买一点米回来。
背篓里放着野猪和四只兔子,那只野猪回来还有微弱的气息,宋欢给他灌了一碗水就不理它了,能活下来最好,不能活下来也没办法。
野猪力气大,等它恢复力气了大半夜指不定就偷跑了。
宋欢背上背着猎物,带着阿弟慢慢去集会。
集会在洞溪村,也就是大榕树村的隔壁,相距一个山头,爬过那个山头就到了洞溪村了。
从山上看下去,就能看到为什么集会要放在洞溪村了。
洞溪村地理位置优越,多数平地,房屋错落,一家挨着一家,人口也多,按照屋子的数量比大榕树村多三倍左右。
进入洞溪村村口有一大片平地,这是里正专门辟出来给大家赶集用的,这里以银钱交易的少,基本上都是以物易物,就比如说,张三想买点灯油,李四说得用三斤米来换,但是张三只有豆子,还得先去找王五用豆子换了米后才能买灯油。
村与村,百姓与百姓之间多数都是以这种方式来进行交换自己的需求,除了必须要用银钱买的布匹针线以及书籍等必须去镇上花用的以外,大家私下都不会额外花用银钱,也因为这种形式常年下来,大家来集会都不会带银钱。
宋欢来的时候没想到是这种情况,她不由得皱了皱眉。
这次她打的猎物确实还不错,她不想就这么轻易的以物易物的交易出去,而且这里的百姓对肉的需求不是特别大,主要是肉贵他们有需求但是没能力吃,再有一个就是这里用来交易的根本就没有白白的大米,只有泛黄的陈米和米糠以及豆子之类的。
她观察了一会儿,这个集会其实该有的都有,只是产品质量只能符合这个消费水平的人进行。
这里也有一个摊位是卖猪肉的,卖出去的并不多,看屠夫打瞌睡的模样就知道他生意并不好,而且他卖的肉也不多,看不出是一整头猪的分量,估计这肉也不是今天的。
所以她更是不想将自己好不容易捕获的猎物交换出去,在这里,她绝对是换不到她理想的东西。
难怪宋爹每次去的都是镇上,而不是集会。
宋欢回忆了一下去到镇上的距离,其实对自己来说,路程能接受,从大榕树村去镇上只用翻过两个山头,但是她已经到了洞溪村了,按洞溪村去镇上的路,就得翻过三个山头,这里就有了很大一个问题,阿弟!
她把阿弟带来了,阿弟年纪还小,原想着距离不远带他来让他涨涨见识,看看外面的世界,可是加上阿弟的话,赶路的时间会加倍。
呵呵,只能说她高估了这个集会的消费水平。
最终不甘的想法还是远远压过留下来的想法,她心下一横,既然如此,她既要去到镇上卖出猎物,又要让阿弟一次性涨个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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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弟还没看个够,就被宋欢一把抱了起来,穿过人群出了村口开始翻山越岭去镇上。
阿弟一听阿姐要带他去镇上,兴奋得非要自己下来走,兴冲冲的跑一段等着阿姐跟上了又继续跑,不过等走上坡路后,他就肉眼可见的萎靡下来。
宋欢和阿弟什么都没吃就出来了,原想着卖了猎物得了钱买个大包子吃,谁知道这里坑爹的,所以兴奋不过一刻钟的阿弟就累了下来。
一个时辰后姐弟俩是又渴又饿还累,宋欢是饿的不行,背上背着重量不轻的猎物,每隔一段距离还得背上阿弟,偶尔她也会闪过后悔的念头,但是一想实在是太亏了,她又觉得这累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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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物是肉,百姓对肉毋庸置疑是渴望的,但是在他们的思想中这是属于有钱人才能吃的,他们也就是过年的时候换了那么一块比拳头大一点的肥肉,一年了给一家老小吃点带油花的,过年那天晚上,每人分到一小块油渣,那估计就是大多数百姓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差不多两个时辰,宋欢牵着阿弟终于到了镇上。
错落有致的店铺,门口上方插着飘扬的旗帜,上面书写着酒,粮,铁等等字眼,一眼看过去就明明白白。
镇上确实是比临时搭建铺垫的集会好很多,道路干净宽敞,来来往往的人虽说穿着上也带有补丁,但也干净整洁。
店里的伙计掌柜精神面貌也不错,察觉到宋欢姐弟的视线也会回以一笑。
阿弟咽下口水,牵着阿姐的手,慢慢远离那红通通串成一串的糖果,他听到那人喊冰糖葫芦。
宋欢一路打听,终于在一家叫太平食肆的门口停了下来。
店里的小二正拿着抹布仔细擦拭饭桌,见到停在门口的宋欢姐弟,心里大概判断了一下两人的情况,觉得她们俩估计也消费不起,看着她们狼狈模样到底还是忍不住到了门口先问了一句,“小姑娘你们是打尖还是住店?”
宋欢牵着阿弟步上仅有的两个台阶,问道,“请问你们掌柜在吗?”
小二疑惑地打量了一眼,莫非这两人是掌柜的亲戚?“你们是……?”
宋欢就说了句意味不明的话,“小二哥,等你们掌柜来了你不就知道了?”
小二终是没说什么,去后院叫了掌柜,不多久掌柜就出来,见了两人,确定自己不认识没见过后就皱眉道,“我这不是你们可以随意放肆的地方,赶紧走!”
宋欢把早已经放下的背篓推了过来,把最上方的草移开,里面的兔子和野猪一目了然。
掌柜见此哪还有什么不懂,看了眼宋欢姐弟,随后才说道,“跟我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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