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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70章 兜里有钱了

文/余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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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事情进展的相当顺利,甚至可以说是大大超过了几人的预期。

    这个故事在说书人之中反响得相当之好,每次说这本书台下都是满座。

    这本书涵盖了冒险,爱情,解密,既惊险又刺激,还涉及到龙嵴雪山的过去,吸引力可谓是强到过分。

    外加目前书没有正式对外销售,只有少数人有少数几本,根本没什么人知道后面的故事,听众们那是抓痒挠肝每天准点等着说书人开讲。

    就因为这本书,璃月几位有名的说书人身价都涨了不少。

    还好飞云商会有控制说书人每天说书的进度,这才没有造成恶性竞争,导致书还没买,说书人就把故事全讲完了。

    胡桃和行秋这两个相当有商业头脑的人炒了大半个月的热度自然不是白炒的。

    在说书人说到最精彩的故事的时候,飞云商会联合各茶楼,在说书人说完一节书之后,直接在茶楼开展了《雪国往事》的售卖活动。

    有大半个的月热度铺垫,其销售的火爆程度自然不用多说,来听书的人几乎人手一本,只一个下午,就将所有的存货卖了个干净。

    见销量如此之好,胡桃马不停蹄地安排第二批印刷。

    第二批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卖了,而是和其他书一样,放到书店售卖,想看的人直接去书店买。同时也会联系专门跑外贸的商人,将这套书带到其他国家去售卖。

    在璃月如此火的前提下,根本不需要胡桃多费口舌,有大把的商人想要买下某个地区的售卖权。

    见这种营销的效果如此之好,行秋也想试试让说书人把他的那本《沉秋拾剑录》讲一讲,不过考虑了一下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

    】

    先不说他那本书的类型并不是大众受欢迎的类型,其中关于星海、飞船这种想象之物估计说书人都看不明白,更别提说出来让大家明白了。

    其次就是,他好不容易把璃月范围内的这本书买了回来,就是为了不让那几个熟人看到,他这么做不等于自爆了吗?

    种种原因导致,他的《沉秋拾剑录》只能搁在家里吃灰。

    行秋对此长吁短叹,怎么就没有人欣赏他的书呢?

    ......

    往生堂,坐在吊椅上的胡桃捧着书,看得津津有味。

    “想不到行秋这书写得还挺有意思的嘛!”

    设定新奇,脑洞有趣,就是因为类型的问题,在璃月不受欢迎。

    江白哼着歌走进了她的院子,见她看书看得入迷,好奇地凑到他后头张望。

    他这段时间可以说清闲的很,不是在璃月到处熘达,就是缠着钟离学武。

    虽然钟离平常很少动手,看着像个雅致的文人。

    但就如胡桃说的,他的身手相当之好,且博古通今,不管什么武器都能说出点门道来。

    【雪葬的星银】实属难得一见的极品大剑,得意于曾经寄托在这把大剑上的信念,江白只要轻轻挥舞便能斩破风雪,在暴风雪的天气开出一条道来。

    但是吧,武器是好武器,使用的人就有点拉了。

    好好一柄大剑,江白使用起来毫无章法,被看不过去的胡桃勒令要求好好学习剑法,江白也觉得自己这么搞不太行,于是有事没事缠着钟离,让他教一教。

    好在他的学习能力不错,学了一段时间之后终于看上去有点样子了。

    除了学剑法之外,他这段时间闲着开了不少锚点,一些路边能看到的,比较明显的都开了,不管传送到璃月哪里都能方便很多。

    外加他一旦出门,便不放过视野中任何可能有价值的东西,还有时不时有人拿着他的传单来往生堂办业务,导致他现在的荷包相当鼓,早已不复一开始的贫瘠。

    荷包里有钱了,哪里能忍得住不花?

    这不,找胡桃炫耀来了。

    江白悄悄地凑到胡桃的耳边,见她一点都没发现,故意大声道:

    “堂主,你在看什么?”

    突然有声音在耳边响起,看书看得入迷的胡桃一个激灵,差点应激把书拍到他的脸上。

    “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走路没声?”

    “是堂主你看的太入迷了!”江白才不承认他就是故意吓她的。

    胡桃翻了个白眼,信你就有鬼了。

    她倒是没隐瞒自己在看什么,把书合上给江白看了下封面,“行秋写的那本《沉秋拾剑录》。”

    她一直想找时间好好看来着,结果老是被其他事情耽误,好在快看完了。

    但看的快也有烦恼,“可惜第一卷马上就要看完了,而我只买了这一本。”

    “那咱们去书店买呗,顺便逛逛街。”江白提议。

    胡桃正好看书看得累了,也想出去熘达一下,“那就走吧!看看书店还有没有第二卷。”

    她将书放进房间里,大概花了半个小时,换了套衣服出来。

    最近璃月港的温度比平时要冷不少。

    胡桃换了身带有白色毛毛领的蓝色圆领袍,毛毛领垂下两个小球球,走起路来一蹦一蹦的。

    下身是一件同色系的马面裙,马面裙很长,遮到了小腿,脚上穿着一双同样有毛茸茸围边的靴子。

    她头发倒是没和往常一样扎两个马尾辫,而是直接戴了个毛茸茸的帽子,帽子上点缀着两朵红色的梅花,倒和她身上红色的腰带非常搭。

    这一身跟她平常喜欢的那种便于活动的衣服完全不一样,看上去像一个饱读诗书气质出尘的温婉小姐。

    前提是,她不开口的话。

    “怎么样,本堂主的新衣服,好看吧!”胡桃转了个圈,得意的炫耀自己的新衣服。

    江白轻咳了一声,遮盖住有些发红的耳尖,“真要我说的话,这衣服在我看来也就一般般......”

    见胡桃的绣眉即将蹙起,他话音一转,“但当它穿在堂主身上时,顿时就不一样了!就好像是千里马遇到了伯乐,终于展现出了它的价值,以至于我那贫瘠的词汇完全无法形容堂主的美丽......”

    胡桃被他夸得脸蛋有些发红,都囔一句,“你这什么乱七八糟的比喻......”

    哪有把衣服跟人比作千里马和伯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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