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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褐土部落的人们视为珍宝、每次只敢小心的舔几口的盐石,在瓦什部落则是建筑材料的边角料。
随着积雪的融化,往年可以用来固定巢穴顺便充当隔层的冰块不再好用,西塔决定用瓦什来代替它。
瓦什这种石头在瓦是部落很好找,如果你发现有块地上几乎寸草不生的话,那里绝对可以挖到瓦什。
这是瓦什部落的常识,不过不包括幼崽。
“宝宝,你又在弄那些瓦什了,那么重砸到你怎么办?”发现自家幼崽又在外面撬巢穴上的瓦什,布莱克喝止了幼崽。
他倒不是生气,布莱克小时候也喜欢拆自家窝里的石头砸着玩,在他看来,玩石头是幼崽某个时期一定会喜欢玩的游戏,这个游戏可以锻炼幼崽的控制力。
不过那些瓦什太重了,万一掉下来砸到幼崽就不好了。
“我想要石板做笔记而已。”孟九昭并不死心,从小到大,只要他坚持的事情,两个爸爸都拿他没辙。
果然,布莱克看了他半晌,不过他不打算拿自家的巢穴开刀,重新从巢穴后面拖出来一块筑巢剩下的瓦什,手掌轻轻用力,那些在孟九昭看来坚不可摧的石头就变成了一块一块,再往地上一摔,石块就裂成了一块块石板。
瓦什的层理性很好,基本上只要摔的力道正好,就可以刚好分裂成孟九昭想要的石板,说来这也是西塔最终选定用瓦什作为建筑材料的原因,这还是孟九昭做笔记用的石板启发了她。
孟九昭开心的在地上挑挑拣拣,很快他就选中了十块大小刚好的瓦什作为接下来的“笔记纸”。
“要吃饭了!看看你的爪子多脏?快去洗手。”接过孟九昭手里的瓦什抱起来,好爸爸・布莱克开始催促幼崽去做饭前清洁了。
刚摸完石头就吃饭什么的,在布莱克家的饭桌上――没戏。
不得不说,作为一头原始时代的堪塔斯,布莱克真是太讲究了。
堪塔斯是恐龙的终极进化种,不可能凭空出现,这里会有这么一群堪塔斯,想必是当年某位堪塔斯大贵族侥幸凭借时空胶囊活了下来。搞不好布莱克就是那些宇宙大贵族的后裔呢!
据说堪塔斯身份越高贵人形越完美。
小心的瞅了一眼自家□□的老爸,孟九昭仔细欣赏了一小会儿,然后赶在布莱克催他第二次之前撒丫子洗爪去也。
晚饭是角羊汤。
幼崽们带着五头角羊在部落里好生炫耀了一会儿,于是部落今天的主菜就是他们带回来的角羊和果子了。
角羊被烤的香喷喷的,上面还撒了蜂蜜和冬果果汁,简直色香味俱全!
冬果是天然带着咸味的果实,可是,如果能再咸点就好了――
如果能找到盐就好了。
有了盐,就可以腌咸菜啦~
嚼着角羊肉,孟九昭一如既往的第n次想起同样的问题。
远古地球史上依稀介绍过可以用海水煮盐,似乎有些特殊地貌的地方也可以找到盐――
孟九昭决定明天继续走远一点,说不定再走远一点,就可以找到盐了。
***
哈鲁失去了他的羊群,习惯了放牧生活的他非常不习惯。就在这个时候,哈鲁想起了那次见到的毛衣鸡,灵光一闪,哈鲁决定养鸡。
养鸡好,不但可以吃肉,还能吃蛋!
哈鲁很快的抓了几只鸡热火朝天养了起来,美中不足他抓到的是一窝母鸡,想要鸡生出更多的鸡仔,他必须再抓一只公鸡。
不知道为什么,他又想起了那天见到的毛衣鸡。
毛衣实在太抓人眼球了,真是让人一见难忘,想忘都忘不掉。那只鸡个子非常大,比一般的鸡大多了!和他抓到的杂毛母鸡相比,那只鸡的毛色顺滑,颜色也黄许多,头上还有高高的冠宇,那一定是只强壮的公鸡。
不知道那只鸡后来怎么样了――
小心的看顾着踱着步子四处捡草籽吃的母鸡们,哈姆习惯性的用余光扫视着四周。这一扫不要紧,他看到了什么?刚刚还在他脑海里的毛衣鸡居然真的又出现了!
那只鸡蹲在那边的草丛里,不知道正在做什么。
哈鲁小心翼翼的接近了它,那家伙警惕极了!哈鲁在距离它十来米的时候就被发现了!
太好了!这么警惕的性格,正是他需要的领头鸡啊!
哈鲁越来越想得到它了。
“嘿,伙计~还记得我吗?”哈鲁弯□子,小声开口了。
对方没有后退,反而是偏着脑袋,像是分辨他是谁。看到这个反应,哈鲁心下稍安,从旁边抓起一只母鸡,小心翼翼的碰到对方面前。
“喜欢吗?喜欢的话,它们都是你的。”
为了表现诚意,哈鲁把那只母鸡朝向对方扔了过去。母鸡不明所以的在空中挣扎了两下,然后重重砸到毛衣鸡面前。
这只穿着毛衣的鸡,毫无疑问就是布莱克家的幼崽――路易了。
孟九昭在不远处到处找东西,他就跑到一旁上厕所,结果刚刚上完还没来得及盖上土,旁边就过来个人。
那个人还拿了一只鸡,问他喜欢不喜欢吃鸡(如今这些堪塔斯已经学会如何分辨鸡和堪塔斯幼崽了==)。
答案那还用说吗?
作为成长期的幼崽,路易从来不会放过到嘴边的肉。
虽然平时看起来嘴巴很小,可是路易的嘴巴完全张开的时候非常大,眼神够好的话,就能在他嘴巴张合间看清里面遍布的小尖牙。孟九昭曾经试图和他一起玩接飞盘的游戏,那是一个角牛肩胛骨做的飞盘,非常坚硬,孟九昭兴致勃勃的扔了出去,路易屁颠颠的追了过去,然后。
咔哧――
等孟九昭半晌不见路易回来过去找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被路易一个用力过猛咬碎的飞盘。
连坚硬的骨头都可以咬碎,区区母鸡更不在话下。
路易痛快的咬断了那只鸡的脖子。动作飞快,堪称秒杀!
哈鲁的脸一下变得铁青。
他飞快的扑了过去,不过动作敏捷的路易怎么可能被他抓到?于是扑了个空的哈鲁只得落在了路易原本的位置、他的便便旁边……
哈鲁一眼就认出了那似曾见过的形状,鼻子微微一耸,他立刻嗅出了那死也不会忘的味道!
“原、来、你、就、是、偷、羊、贼――”
恶狠狠的话从哈鲁的牙缝里呲了出去,话音未落,他整个人已然向着路易落地的方向弹了出去,人还在半空的时候就迅速变成了原型,原型的哈鲁以更加敏捷的速度追上路易而去!
于是,孟九昭有幸见到了鸡飞狗跳这个成语的形象写照。
只见路易小鸡叼着一只死鸡大步跑在前面,身后追着一只黑白花相间的……边境牧羊犬?!
这、这种地方怎么会有牧羊犬这种东西?!
就在孟九昭大吃一惊愣在原地的时候,蹲在他旁边正在采集果子的雌性们两眼冒光的窜了出去,一阵混战之后,那只可怜的牧羊犬被层层压在了最底下。
“喂――”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吃狗肉是不好的!
孟九昭劝说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那只狗就变成了人形,然后一只一只把挂在他身上的幼崽抓开了。
于是孟九昭第一次见到瓦什部落以外的人类,就是在这样尴尬的情况下。
自称来自褐土大陆的牧羊犬君不是过来进行双方睦邻友好的,他是来讨债的(= _ =)。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就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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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积雪的融化,往年可以用来固定巢穴顺便充当隔层的冰块不再好用,西塔决定用瓦什来代替它。
瓦什这种石头在瓦是部落很好找,如果你发现有块地上几乎寸草不生的话,那里绝对可以挖到瓦什。
这是瓦什部落的常识,不过不包括幼崽。
“宝宝,你又在弄那些瓦什了,那么重砸到你怎么办?”发现自家幼崽又在外面撬巢穴上的瓦什,布莱克喝止了幼崽。
他倒不是生气,布莱克小时候也喜欢拆自家窝里的石头砸着玩,在他看来,玩石头是幼崽某个时期一定会喜欢玩的游戏,这个游戏可以锻炼幼崽的控制力。
不过那些瓦什太重了,万一掉下来砸到幼崽就不好了。
“我想要石板做笔记而已。”孟九昭并不死心,从小到大,只要他坚持的事情,两个爸爸都拿他没辙。
果然,布莱克看了他半晌,不过他不打算拿自家的巢穴开刀,重新从巢穴后面拖出来一块筑巢剩下的瓦什,手掌轻轻用力,那些在孟九昭看来坚不可摧的石头就变成了一块一块,再往地上一摔,石块就裂成了一块块石板。
瓦什的层理性很好,基本上只要摔的力道正好,就可以刚好分裂成孟九昭想要的石板,说来这也是西塔最终选定用瓦什作为建筑材料的原因,这还是孟九昭做笔记用的石板启发了她。
孟九昭开心的在地上挑挑拣拣,很快他就选中了十块大小刚好的瓦什作为接下来的“笔记纸”。
“要吃饭了!看看你的爪子多脏?快去洗手。”接过孟九昭手里的瓦什抱起来,好爸爸・布莱克开始催促幼崽去做饭前清洁了。
刚摸完石头就吃饭什么的,在布莱克家的饭桌上――没戏。
不得不说,作为一头原始时代的堪塔斯,布莱克真是太讲究了。
堪塔斯是恐龙的终极进化种,不可能凭空出现,这里会有这么一群堪塔斯,想必是当年某位堪塔斯大贵族侥幸凭借时空胶囊活了下来。搞不好布莱克就是那些宇宙大贵族的后裔呢!
据说堪塔斯身份越高贵人形越完美。
小心的瞅了一眼自家□□的老爸,孟九昭仔细欣赏了一小会儿,然后赶在布莱克催他第二次之前撒丫子洗爪去也。
晚饭是角羊汤。
幼崽们带着五头角羊在部落里好生炫耀了一会儿,于是部落今天的主菜就是他们带回来的角羊和果子了。
角羊被烤的香喷喷的,上面还撒了蜂蜜和冬果果汁,简直色香味俱全!
冬果是天然带着咸味的果实,可是,如果能再咸点就好了――
如果能找到盐就好了。
有了盐,就可以腌咸菜啦~
嚼着角羊肉,孟九昭一如既往的第n次想起同样的问题。
远古地球史上依稀介绍过可以用海水煮盐,似乎有些特殊地貌的地方也可以找到盐――
孟九昭决定明天继续走远一点,说不定再走远一点,就可以找到盐了。
***
哈鲁失去了他的羊群,习惯了放牧生活的他非常不习惯。就在这个时候,哈鲁想起了那次见到的毛衣鸡,灵光一闪,哈鲁决定养鸡。
养鸡好,不但可以吃肉,还能吃蛋!
哈鲁很快的抓了几只鸡热火朝天养了起来,美中不足他抓到的是一窝母鸡,想要鸡生出更多的鸡仔,他必须再抓一只公鸡。
不知道为什么,他又想起了那天见到的毛衣鸡。
毛衣实在太抓人眼球了,真是让人一见难忘,想忘都忘不掉。那只鸡个子非常大,比一般的鸡大多了!和他抓到的杂毛母鸡相比,那只鸡的毛色顺滑,颜色也黄许多,头上还有高高的冠宇,那一定是只强壮的公鸡。
不知道那只鸡后来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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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鸡蹲在那边的草丛里,不知道正在做什么。
哈鲁小心翼翼的接近了它,那家伙警惕极了!哈鲁在距离它十来米的时候就被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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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鲁越来越想得到它了。
“嘿,伙计~还记得我吗?”哈鲁弯□子,小声开口了。
对方没有后退,反而是偏着脑袋,像是分辨他是谁。看到这个反应,哈鲁心下稍安,从旁边抓起一只母鸡,小心翼翼的碰到对方面前。
“喜欢吗?喜欢的话,它们都是你的。”
为了表现诚意,哈鲁把那只母鸡朝向对方扔了过去。母鸡不明所以的在空中挣扎了两下,然后重重砸到毛衣鸡面前。
这只穿着毛衣的鸡,毫无疑问就是布莱克家的幼崽――路易了。
孟九昭在不远处到处找东西,他就跑到一旁上厕所,结果刚刚上完还没来得及盖上土,旁边就过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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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平时看起来嘴巴很小,可是路易的嘴巴完全张开的时候非常大,眼神够好的话,就能在他嘴巴张合间看清里面遍布的小尖牙。孟九昭曾经试图和他一起玩接飞盘的游戏,那是一个角牛肩胛骨做的飞盘,非常坚硬,孟九昭兴致勃勃的扔了出去,路易屁颠颠的追了过去,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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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痛快的咬断了那只鸡的脖子。动作飞快,堪称秒杀!
哈鲁的脸一下变得铁青。
他飞快的扑了过去,不过动作敏捷的路易怎么可能被他抓到?于是扑了个空的哈鲁只得落在了路易原本的位置、他的便便旁边……
哈鲁一眼就认出了那似曾见过的形状,鼻子微微一耸,他立刻嗅出了那死也不会忘的味道!
“原、来、你、就、是、偷、羊、贼――”
恶狠狠的话从哈鲁的牙缝里呲了出去,话音未落,他整个人已然向着路易落地的方向弹了出去,人还在半空的时候就迅速变成了原型,原型的哈鲁以更加敏捷的速度追上路易而去!
于是,孟九昭有幸见到了鸡飞狗跳这个成语的形象写照。
只见路易小鸡叼着一只死鸡大步跑在前面,身后追着一只黑白花相间的……边境牧羊犬?!
这、这种地方怎么会有牧羊犬这种东西?!
就在孟九昭大吃一惊愣在原地的时候,蹲在他旁边正在采集果子的雌性们两眼冒光的窜了出去,一阵混战之后,那只可怜的牧羊犬被层层压在了最底下。
“喂――”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吃狗肉是不好的!
孟九昭劝说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那只狗就变成了人形,然后一只一只把挂在他身上的幼崽抓开了。
于是孟九昭第一次见到瓦什部落以外的人类,就是在这样尴尬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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