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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姆是雪兔族的人。
雪兔,顾名思义,就是一种皮毛白的像雪一样的兔子,他们体型较小,擅长挖洞和逃跑,饿得时候什么都能吃,草籽,植物甚至是其他动物的肉,统统都在他们的食谱内,他们因此顽强的存活在了这片残酷的被大部分种族放弃了的地方。长到现在,埃姆见过的附近的居民全是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雪兔。
“以前这里还住着驯鹿,不过他们现在去部落里生活去了,据说他们只靠拉车就能在那边生活的很好。”埃姆一边吭哧吭哧赶路,一边继续给白介绍那个部落。平时没人对这些感兴趣,能碰到愿意听自己讲这些的人,埃姆也很激动。“我们用来换火的黑石头就是他们拉过去的,也是他们拉我去部落的。”
“驯鹿?”白从来没听说过这个词。
“他们头上有两只很大很坚硬的角,你们没见过吗?”又来了,这个埃姆又用一副看乡下人的眼光看自己,白心里很不爽,这时,布莱克轻轻碰了碰他的胳膊。
“他说的应该是牛角龙,应该只是说法不同。”布莱克轻轻说道。
注:牛角龙,身高约7.5米,体重6-7吨。
白恍然大悟了。
“当然见过了!我还见过三个角的呢!”白立刻嘚瑟起来了。
“啊?三个角的……我还真没见过……”这回轮到埃姆郁闷了。
他们很快又开始交流起别的话题。
“这里比嘎吱草好吃的植物多了去了,不过这个时候嘎吱草是最好找到的,等到稍微暖和一点的时候还能吃到雪球果,你们住的地方一定比我们这里还冷,大概是没有了。”埃姆开始介绍自己喜欢吃的东西,“最好吃的肉是啮齿鼠,脂肪特别厚,用火一烤,肥而不腻,外脆里嫩……”
白和布莱克被他说得口水滴答,恨不得立刻抓一只啮齿鼠烤一烤。
“我们最喜欢厚甲龙了,虽然壳子很厚很硬,一个抓不好还会把指甲折断,不过他的肉嫩的不得了!”说着说着,白又开始怀念爸爸在的时候,上一次吃厚甲龙,还是爸爸在的时候,那时候他和布莱克还小,一起叼了一头幼年厚甲龙回家,完全无处下嘴,最后还是爸爸敲掉了他的壳子,爸爸看着他和布莱克□□的吃了一顿。
想到爸爸,白小心的看了一眼布莱克,果然,布莱克又陷入了对爸爸的怀念。不过他很快振作了起来,布莱克慈爱的看向孟九昭还有路易,
“以后我们一定要抓一只厚甲龙给宝宝他们吃。”
“额……壳子很硬很厚的……你们难道还吃过乌龟?那可真厉害,我只听爸爸说过而已,从来没见过,很好吃吗?”←这是不知不觉被误导的埃姆。
就这样,随着大家的边走边聊,他们对彼此的了解也越发深厚(?)了。
“搞不好我们是远方亲戚呢,这附近的族人多半都有血缘关系,你们俩多大了?你们长得真好看,回头我介绍对象给你们,你们一定会很受欢迎的。”埃姆有个非常不得了的爱好,他一旦觉得和对方熟悉了,就习惯性想给人家介绍对象<>。
原本轻松地气氛骤然无存,白和布莱克齐齐转头盯住了埃姆——
一瞬间,埃姆感觉自己变成了被大型猛兽的肥兔子(恭喜!你终于灵敏了一次!),抖抖抖,抖掉身上的鸡皮疙瘩,埃姆小心翼翼的忍住想要哆嗦的**。
“我、我问了什么不该问的问题吗?”为什么,同样是兔子,这两只怎么让人感觉如此有威压哦!
“我们成、年、了!”布莱克郑重道。他说完,不做痕迹的看了看自己和白,确认两个人确实没有露出马脚,这才放心。
幼崽生活在成年族人中间,其实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布莱克和白从小就被爸爸如此告诫了。
堪塔斯确实喜欢孵蛋没错,但是在幼崽长大一些,有资格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后,他们对于别人的幼崽就不热心了,一旦有了冲突,他们可以毫不费力的杀死别人的幼崽。所以,白和布莱克对于要到一个“堪塔斯部落”部落这件事,内心其实非常谨慎。
看到埃姆懦懦的点了点头,他们决定今后再提高一点警惕,绝对不露出原形,他们的原形太好分辨了,一看就是幼崽。
埃姆想了半天,觉得可能是找对象那句话让这两个人不高兴了。
他小心翼翼的观察了一下白和布莱克,心里忽然灯泡亮了:这俩人……是一对吧?
看着这两个人风尘仆仆一身标准难民装的样子,他的脑海里迅速补充了一个狗血的私奔故事。
放心吧,我,不会说出去的←埃姆心道。
三个人于是继续愉快的赶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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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兔,顾名思义,就是一种皮毛白的像雪一样的兔子,他们体型较小,擅长挖洞和逃跑,饿得时候什么都能吃,草籽,植物甚至是其他动物的肉,统统都在他们的食谱内,他们因此顽强的存活在了这片残酷的被大部分种族放弃了的地方。长到现在,埃姆见过的附近的居民全是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雪兔。
“以前这里还住着驯鹿,不过他们现在去部落里生活去了,据说他们只靠拉车就能在那边生活的很好。”埃姆一边吭哧吭哧赶路,一边继续给白介绍那个部落。平时没人对这些感兴趣,能碰到愿意听自己讲这些的人,埃姆也很激动。“我们用来换火的黑石头就是他们拉过去的,也是他们拉我去部落的。”
“驯鹿?”白从来没听说过这个词。
“他们头上有两只很大很坚硬的角,你们没见过吗?”又来了,这个埃姆又用一副看乡下人的眼光看自己,白心里很不爽,这时,布莱克轻轻碰了碰他的胳膊。
“他说的应该是牛角龙,应该只是说法不同。”布莱克轻轻说道。
注:牛角龙,身高约7.5米,体重6-7吨。
白恍然大悟了。
“当然见过了!我还见过三个角的呢!”白立刻嘚瑟起来了。
“啊?三个角的……我还真没见过……”这回轮到埃姆郁闷了。
他们很快又开始交流起别的话题。
“这里比嘎吱草好吃的植物多了去了,不过这个时候嘎吱草是最好找到的,等到稍微暖和一点的时候还能吃到雪球果,你们住的地方一定比我们这里还冷,大概是没有了。”埃姆开始介绍自己喜欢吃的东西,“最好吃的肉是啮齿鼠,脂肪特别厚,用火一烤,肥而不腻,外脆里嫩……”
白和布莱克被他说得口水滴答,恨不得立刻抓一只啮齿鼠烤一烤。
“我们最喜欢厚甲龙了,虽然壳子很厚很硬,一个抓不好还会把指甲折断,不过他的肉嫩的不得了!”说着说着,白又开始怀念爸爸在的时候,上一次吃厚甲龙,还是爸爸在的时候,那时候他和布莱克还小,一起叼了一头幼年厚甲龙回家,完全无处下嘴,最后还是爸爸敲掉了他的壳子,爸爸看着他和布莱克□□的吃了一顿。
想到爸爸,白小心的看了一眼布莱克,果然,布莱克又陷入了对爸爸的怀念。不过他很快振作了起来,布莱克慈爱的看向孟九昭还有路易,
“以后我们一定要抓一只厚甲龙给宝宝他们吃。”
“额……壳子很硬很厚的……你们难道还吃过乌龟?那可真厉害,我只听爸爸说过而已,从来没见过,很好吃吗?”←这是不知不觉被误导的埃姆。
就这样,随着大家的边走边聊,他们对彼此的了解也越发深厚(?)了。
“搞不好我们是远方亲戚呢,这附近的族人多半都有血缘关系,你们俩多大了?你们长得真好看,回头我介绍对象给你们,你们一定会很受欢迎的。”埃姆有个非常不得了的爱好,他一旦觉得和对方熟悉了,就习惯性想给人家介绍对象<>。
原本轻松地气氛骤然无存,白和布莱克齐齐转头盯住了埃姆——
一瞬间,埃姆感觉自己变成了被大型猛兽的肥兔子(恭喜!你终于灵敏了一次!),抖抖抖,抖掉身上的鸡皮疙瘩,埃姆小心翼翼的忍住想要哆嗦的**。
“我、我问了什么不该问的问题吗?”为什么,同样是兔子,这两只怎么让人感觉如此有威压哦!
“我们成、年、了!”布莱克郑重道。他说完,不做痕迹的看了看自己和白,确认两个人确实没有露出马脚,这才放心。
幼崽生活在成年族人中间,其实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布莱克和白从小就被爸爸如此告诫了。
堪塔斯确实喜欢孵蛋没错,但是在幼崽长大一些,有资格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后,他们对于别人的幼崽就不热心了,一旦有了冲突,他们可以毫不费力的杀死别人的幼崽。所以,白和布莱克对于要到一个“堪塔斯部落”部落这件事,内心其实非常谨慎。
看到埃姆懦懦的点了点头,他们决定今后再提高一点警惕,绝对不露出原形,他们的原形太好分辨了,一看就是幼崽。
埃姆想了半天,觉得可能是找对象那句话让这两个人不高兴了。
他小心翼翼的观察了一下白和布莱克,心里忽然灯泡亮了:这俩人……是一对吧?
看着这两个人风尘仆仆一身标准难民装的样子,他的脑海里迅速补充了一个狗血的私奔故事。
放心吧,我,不会说出去的←埃姆心道。
三个人于是继续愉快的赶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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