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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平 第三章 是穿越还是梦
树神启示录I九丘 本章字数:4092 树神启示录I九丘txt下载
青年口中的三个小朋友,此时,确实已在路上。
黑暗无际的虚空,一个黄色的光点划过,就像一颗流星。因为是虚无中唯一的亮色,所以格外醒目。拉近了看,那抹黄色是一支硕大的黄色铅笔,表面有九道粗细不均的红色条纹,条纹七拐八弯,像极了盘转蜿蜒的枝条。铅笔上有人,但不是三个,只有一个。
铅笔上的人叫何亚非,十七岁,一个来自二线城市的普通邻家男孩,此刻正毫无形象地用四肢紧紧箍住铅笔,小伙子刚刚哭过,脸上的泪痕未干。不知道是因为目前自己的处境,还是因为两位好兄弟失散生死未卜,或者二者兼有之。
就在刚才,三人还在一起,被粘在这支莫名其妙的铅笔上。那时,何亚非心里虽然也有恐慌,但有两个兄弟作伴,多少还有些慰藉。但不知为何,坤子突然拼命地挣扎,竟从笔身上挣脱了,脱离了束缚,坤子身子向虚空飘去,李想伸手去抓,却被坤子的身体一带,人没抓住,自己也被带离了铅笔。两人都想抓住对方,但飘离的速度太快,两人努力地向对方伸出双手,但偏偏呈一个夹角各自向虚空飞去,距离越来越远,这情形有些悲怆凄凉。何亚非也想去抓,但奇怪的是,他的双手根本不能摆脱笔身的吸附力。
何亚非口里喊着“想一哈,坤起。”,却听不到一点声音发出来,只有干着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两个小伙伴在虚空中渐飘渐远,隐没在黑暗里。
哭了一会儿,何亚非就认命地趴在铅笔上,任由它把自己带向不可知地。虚空的飞行因为缺乏参照物,形成了一种很奇特的感觉,似乎是被铅笔驮着在虚无中疾驰,又似乎处于一种绝对静止状态——空间静止,时间静止,唯有小何的思绪仍在不断地运转。
三兄弟中,坤子最长,一九九九年生人;何亚非次之,二〇〇一年一月份出生;李想最小,生于年尾。
坤子本名周坤,外号“坤起”,是个傻大粗,遇事只知道用拳头讲道理。他老汉是个菜贩,没多少文化,几句话不对抄起家伙劈头盖脸就打,全然不计后果。生了坤子没两年,坤子妈受不了家暴,跑了就再也没回来。坤子老汉的脾气更加暴烈了,坤子一个小孩子没处跑,跑了就得饿肚子,十多年下来没被打死,倒是变得超级耐打也能打。坤子身高一米九五,身形健硕。人有点小帅,脸很长得有轮廓,初看你会觉得英气逼人,但细看这小子的眼睛,又觉得有点傻气。周围的街坊领居私底下都说坤子是被他那个背时的老汉打傻的。据坤子说他家原本不姓周,爷爷过继给了周家,才改姓周。
李想是个聪明娃儿,外号“想一哈”,成绩原本在年级名列前茅,后来父母闹离婚,成绩掉了不少,却也没有下过年级五十名。父母闹婚变,却又不分,说是“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学习,牺牲个人幸福。”但各自都在外面搞了对象,新生活,各耍各。新恋如火,情到浓时,两人都忘了家里还有李想这个娃儿。虽然有情绪,但李想倒也没像其他孩子抽烟喝酒泡网吧胡搞。不过倒是多花了点时间在网络小说上,尤其偏爱穿越类的小说,有些逃避现实的意思。后来他的班主任不忍一颗好苗子就这么废了,几次苦劝他努力学习无果后,建议他可以多看些科普类书籍或者名著,少看些无营养的网文。这点李想倒是听进去了,反正就是看课外书么,看啥不是看。
至于何亚非自己,也有个外号,叫“费头子”,应该是取自“非”的谐音。其实何亚非除了偶尔犯二,并不怎么不调皮,他性格温和,偶尔能冒出点小急智,成绩稀松平常,没有什么宏大的理想和抱负。当然,人生规划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他想做一名大厨。
“大厨?哎……”想到这里,何亚非叹了口气,“还不知道能不能活过明天呢?”
或许是想得太入神,他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松开了搂住铅笔的手脚,翻了个身,躺在了铅笔上。
“都怪那该死的笔仙。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玩笔仙。”然后他又悠悠地叹了一口气,“谁知道还有没有以后。”
本来,这仅仅是暑期普普通通的一天。早上七点多,他醒了,天阴沉沉的。下楼到街上走了一圈,冷冷清清,路上少有几个行人,都懒懒散散走着,天空飘落几点雨丝,带着丝丝凉意拂在脸上。抹了一把脸上的清凉,人在就在这懒怠的城市清晨里醒来。靸个拖鞋,何亚非在街拐角的早餐店吃了碗牛肉面,然后照例给死党坤起和想一哈打了个电话,约他们到自家目前空置的出租房看片。
早上三人一起看了两部大片,下午何亚非转战网络游戏,李想则拿着手机到一角的躺椅上看小说,坤子坐在电视机前,傻兮兮乐呵呵地看着阿三拍的一部极其无聊的喜剧。晚饭的时候,他依旧去厨房炒了几个菜犒劳两个兄弟贪吃的嘴和饥渴的胃。按惯例,饭终人散,各回各家,各找各爸。眼看着平平淡淡的一天就要过去,然而这天晚上却起了一个变数。
如果没有这件事,这样的日子应该持续到暑期结束吧?何亚非想。
晚饭之后,一向安安静静的李想突然提议玩笔仙,从来胆小的自己居然没有反对,连一直坚持晚间锻练的坤子也没有拆台。何亚非和李想百度了一下笔仙的玩法,坤子却不知从哪个犄角旮旯里找来个这支铅笔和一张白卡纸。三个少年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请起了笔仙,结果不言而喻,笔仙没有请到,却被笔仙送进了这个莫可名状的虚无空间。
“我发誓我从没见过这支铅笔。”他下意识地拍了一下身下的铅笔,才发觉自己居然是躺在铅笔上,吓得急忙一个翻身,用手紧紧地抱住铅笔。其实他心里很清楚,之前有没有见过这支铅笔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现在就趴在铅笔上,而且要靠铅笔保命。
请笔仙开始很正常,毫无经验的他们没有任何悬念地失败了。折腾了十多分钟,铅笔在纸上就是一动不动。就在他们准备放弃的时候,异变突起。
真的好可怕,何亚非想。
何亚非认为可怖是源自于一个当局者内心的恐惧。如果从一个局外人的视角来看,异变的过程还是比较清新脱俗的,有些文艺范。
过程是这样的,铅笔笔尖滴落了一滴浓墨,墨滴在卡纸的中央,如滴融于水,溅射出一朵墨花,然后一缕缕墨丝从墨花中抽离出来,直到变成一团墨烟。水墨烟丝在纸面安静而快速地流淌着,就像一位浸淫墨道数十年的匠师,这里描一座峰,那里勾一道河。烟丝升腾,如云海翻涌;墨烟下沉,广袤大地古朴苍茫。墨一分,大地上有了道路,有了湖泊,漫漫其途,汤汤其波;烟一卷,云海之上现了日月,显了凤鸟,昭昭其明,翙翙其羽。墨色上涌,一根粗大的树干拔地而起,直冲云霄,云海之上,烟丝接力,九根苍劲的桠枝虬曲盘桓,似乎要透卷而出。
墨色绘染的整个过程,小伙伴们都处于惊诧错愕的状态,直到烟丝完成枝桠的最后一笔,李想才惊呼出声:“建木?这不科学!”
话音未落,一股巨大的吸力从纸面传来,三人毫无抵抗地落入画卷。这一切如电光火石。三人只觉得眼前一黑,再睁开眼时,周围还是一片漆黑,除了身下那支散发着朦朦光晕的巨无霸铅笔。
“这会不会是做梦呢?”何亚非此时双腿弯曲坐在铅笔上,手托着腮苦思冥想。自打吃完晚饭起,事情的发展都显得过于梦幻。
或许,明早一睁开眼,就会看到老汉睁着一双通红的眼睛,打着哈欠,拿着一沓钱,从里面数出几张,一边递给他一边说:“胎神些,哈皮戳戳还鼓到耍通宵,该是背时了哈……喏,这些纸飞飞拿去花。”
这个神经似乎有些粗的孩子终于想起了自己的爸爸。其实这也不能怪何亚非,他虽然不像他的两个哥们那么厌憎自己的父亲,但对老何也算不上亲热。何亚非自小没妈,老何也未再娶,两父子相依为命理该其乐融融。但事实上,在何亚非能够拿得起锅铲后,老何再也没管过娃娃的伙食。老何的说法是,要钱,管够;要他做饭,没门。他此生最大的爱好就是麻将,常年流连各个茶馆的麻将包间,即便不打,看也要看上一天。老何是无业游民,但他却有无业的资本。从上世纪末开始,老何就一直倒腾房子,买了卖,卖了买,或租或卖,以房养房,十多年下来,竟有了八套房,三间商铺。限购令就像是政府颁发给老何的退休证,十一套房产成了老何的养老金。
何亚非最高兴的时候,就是老何每天给他甩几张票子,小何其实对钱没有什么感觉,他只是觉得老汉总还是能想起他这个儿子。
过早的独立生活也让何亚非发现了自己的天赋,那就是做饭。何亚非做饭真的很好吃,坤子和李想对他的邀请每呼必应,其实多半贪这么一嘴。
想到两个小伙伴,他下意识地向两人飘走的方向望了望,随后一脸失落地把目光重新落回铅笔,惊觉自己的趴姿已变成了坐姿。这次他没有像上一次那样惊慌。他慢慢地躺平,然后慢悠悠地翻了一个身,抱住了铅笔。
他努力回忆着,自己是否给老汉做过一顿饭呢?回忆的结果是这些年做的饭菜都喂进了坤子和李想的肚子,那个老胎神没有口福。不过他也没给我做过饭,算扯平了。何亚非想着,两滴泪从眼眶滑落。
他用袖子在脸上擦了擦,然后笑了起来:“做个梦嘛,怎么就哭了。”他决定明天一早就打电话给坤子和李想,把今天的梦告诉两个死党。
既然是梦,那么在铅笔上就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他决定尝试一下。他慢慢地起身,慢慢蹲下,做了一个慢腾腾的前滚翻。意想中的跌落,飘离都没有发生。他胆子大了,又完成了几个以他的能力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动作,前手翻,后手翻,侧手翻。何亚非开心了,果真是梦。找到安全感后,他玩嗨了,俯身前冲,托马斯全旋。以前看坤子做这些动作他只有艳羡的份,现在,他也能。让他有点遗憾的是鹞子翻身、空翻一类的动作没有做成功,他想飞,也没成功。因为不管他做什么动作,总有一个身体部位粘在铅笔上,不过已经很好了。最后,他兴奋地趴在铅笔上玩起狗刨。
虚空无时日,似乎过去了几年,又好像只过了几个小时,这对常人来说是一种很糟糕的感觉,但何亚非却在游戏中轻松度过了。就在何亚非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远处出现了一个亮点,亮点在急剧放大,有了参照,何亚非才体会到铅笔飞行的疾速。他站起身,一手抚胸,一手高高举起,很有格调地朗诵了顾城的一句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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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无际的虚空,一个黄色的光点划过,就像一颗流星。因为是虚无中唯一的亮色,所以格外醒目。拉近了看,那抹黄色是一支硕大的黄色铅笔,表面有九道粗细不均的红色条纹,条纹七拐八弯,像极了盘转蜿蜒的枝条。铅笔上有人,但不是三个,只有一个。
铅笔上的人叫何亚非,十七岁,一个来自二线城市的普通邻家男孩,此刻正毫无形象地用四肢紧紧箍住铅笔,小伙子刚刚哭过,脸上的泪痕未干。不知道是因为目前自己的处境,还是因为两位好兄弟失散生死未卜,或者二者兼有之。
就在刚才,三人还在一起,被粘在这支莫名其妙的铅笔上。那时,何亚非心里虽然也有恐慌,但有两个兄弟作伴,多少还有些慰藉。但不知为何,坤子突然拼命地挣扎,竟从笔身上挣脱了,脱离了束缚,坤子身子向虚空飘去,李想伸手去抓,却被坤子的身体一带,人没抓住,自己也被带离了铅笔。两人都想抓住对方,但飘离的速度太快,两人努力地向对方伸出双手,但偏偏呈一个夹角各自向虚空飞去,距离越来越远,这情形有些悲怆凄凉。何亚非也想去抓,但奇怪的是,他的双手根本不能摆脱笔身的吸附力。
何亚非口里喊着“想一哈,坤起。”,却听不到一点声音发出来,只有干着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两个小伙伴在虚空中渐飘渐远,隐没在黑暗里。
哭了一会儿,何亚非就认命地趴在铅笔上,任由它把自己带向不可知地。虚空的飞行因为缺乏参照物,形成了一种很奇特的感觉,似乎是被铅笔驮着在虚无中疾驰,又似乎处于一种绝对静止状态——空间静止,时间静止,唯有小何的思绪仍在不断地运转。
三兄弟中,坤子最长,一九九九年生人;何亚非次之,二〇〇一年一月份出生;李想最小,生于年尾。
坤子本名周坤,外号“坤起”,是个傻大粗,遇事只知道用拳头讲道理。他老汉是个菜贩,没多少文化,几句话不对抄起家伙劈头盖脸就打,全然不计后果。生了坤子没两年,坤子妈受不了家暴,跑了就再也没回来。坤子老汉的脾气更加暴烈了,坤子一个小孩子没处跑,跑了就得饿肚子,十多年下来没被打死,倒是变得超级耐打也能打。坤子身高一米九五,身形健硕。人有点小帅,脸很长得有轮廓,初看你会觉得英气逼人,但细看这小子的眼睛,又觉得有点傻气。周围的街坊领居私底下都说坤子是被他那个背时的老汉打傻的。据坤子说他家原本不姓周,爷爷过继给了周家,才改姓周。
李想是个聪明娃儿,外号“想一哈”,成绩原本在年级名列前茅,后来父母闹离婚,成绩掉了不少,却也没有下过年级五十名。父母闹婚变,却又不分,说是“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学习,牺牲个人幸福。”但各自都在外面搞了对象,新生活,各耍各。新恋如火,情到浓时,两人都忘了家里还有李想这个娃儿。虽然有情绪,但李想倒也没像其他孩子抽烟喝酒泡网吧胡搞。不过倒是多花了点时间在网络小说上,尤其偏爱穿越类的小说,有些逃避现实的意思。后来他的班主任不忍一颗好苗子就这么废了,几次苦劝他努力学习无果后,建议他可以多看些科普类书籍或者名著,少看些无营养的网文。这点李想倒是听进去了,反正就是看课外书么,看啥不是看。
至于何亚非自己,也有个外号,叫“费头子”,应该是取自“非”的谐音。其实何亚非除了偶尔犯二,并不怎么不调皮,他性格温和,偶尔能冒出点小急智,成绩稀松平常,没有什么宏大的理想和抱负。当然,人生规划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他想做一名大厨。
“大厨?哎……”想到这里,何亚非叹了口气,“还不知道能不能活过明天呢?”
或许是想得太入神,他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松开了搂住铅笔的手脚,翻了个身,躺在了铅笔上。
“都怪那该死的笔仙。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玩笔仙。”然后他又悠悠地叹了一口气,“谁知道还有没有以后。”
本来,这仅仅是暑期普普通通的一天。早上七点多,他醒了,天阴沉沉的。下楼到街上走了一圈,冷冷清清,路上少有几个行人,都懒懒散散走着,天空飘落几点雨丝,带着丝丝凉意拂在脸上。抹了一把脸上的清凉,人在就在这懒怠的城市清晨里醒来。靸个拖鞋,何亚非在街拐角的早餐店吃了碗牛肉面,然后照例给死党坤起和想一哈打了个电话,约他们到自家目前空置的出租房看片。
早上三人一起看了两部大片,下午何亚非转战网络游戏,李想则拿着手机到一角的躺椅上看小说,坤子坐在电视机前,傻兮兮乐呵呵地看着阿三拍的一部极其无聊的喜剧。晚饭的时候,他依旧去厨房炒了几个菜犒劳两个兄弟贪吃的嘴和饥渴的胃。按惯例,饭终人散,各回各家,各找各爸。眼看着平平淡淡的一天就要过去,然而这天晚上却起了一个变数。
如果没有这件事,这样的日子应该持续到暑期结束吧?何亚非想。
晚饭之后,一向安安静静的李想突然提议玩笔仙,从来胆小的自己居然没有反对,连一直坚持晚间锻练的坤子也没有拆台。何亚非和李想百度了一下笔仙的玩法,坤子却不知从哪个犄角旮旯里找来个这支铅笔和一张白卡纸。三个少年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请起了笔仙,结果不言而喻,笔仙没有请到,却被笔仙送进了这个莫可名状的虚无空间。
“我发誓我从没见过这支铅笔。”他下意识地拍了一下身下的铅笔,才发觉自己居然是躺在铅笔上,吓得急忙一个翻身,用手紧紧地抱住铅笔。其实他心里很清楚,之前有没有见过这支铅笔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现在就趴在铅笔上,而且要靠铅笔保命。
请笔仙开始很正常,毫无经验的他们没有任何悬念地失败了。折腾了十多分钟,铅笔在纸上就是一动不动。就在他们准备放弃的时候,异变突起。
真的好可怕,何亚非想。
何亚非认为可怖是源自于一个当局者内心的恐惧。如果从一个局外人的视角来看,异变的过程还是比较清新脱俗的,有些文艺范。
过程是这样的,铅笔笔尖滴落了一滴浓墨,墨滴在卡纸的中央,如滴融于水,溅射出一朵墨花,然后一缕缕墨丝从墨花中抽离出来,直到变成一团墨烟。水墨烟丝在纸面安静而快速地流淌着,就像一位浸淫墨道数十年的匠师,这里描一座峰,那里勾一道河。烟丝升腾,如云海翻涌;墨烟下沉,广袤大地古朴苍茫。墨一分,大地上有了道路,有了湖泊,漫漫其途,汤汤其波;烟一卷,云海之上现了日月,显了凤鸟,昭昭其明,翙翙其羽。墨色上涌,一根粗大的树干拔地而起,直冲云霄,云海之上,烟丝接力,九根苍劲的桠枝虬曲盘桓,似乎要透卷而出。
墨色绘染的整个过程,小伙伴们都处于惊诧错愕的状态,直到烟丝完成枝桠的最后一笔,李想才惊呼出声:“建木?这不科学!”
话音未落,一股巨大的吸力从纸面传来,三人毫无抵抗地落入画卷。这一切如电光火石。三人只觉得眼前一黑,再睁开眼时,周围还是一片漆黑,除了身下那支散发着朦朦光晕的巨无霸铅笔。
“这会不会是做梦呢?”何亚非此时双腿弯曲坐在铅笔上,手托着腮苦思冥想。自打吃完晚饭起,事情的发展都显得过于梦幻。
或许,明早一睁开眼,就会看到老汉睁着一双通红的眼睛,打着哈欠,拿着一沓钱,从里面数出几张,一边递给他一边说:“胎神些,哈皮戳戳还鼓到耍通宵,该是背时了哈……喏,这些纸飞飞拿去花。”
这个神经似乎有些粗的孩子终于想起了自己的爸爸。其实这也不能怪何亚非,他虽然不像他的两个哥们那么厌憎自己的父亲,但对老何也算不上亲热。何亚非自小没妈,老何也未再娶,两父子相依为命理该其乐融融。但事实上,在何亚非能够拿得起锅铲后,老何再也没管过娃娃的伙食。老何的说法是,要钱,管够;要他做饭,没门。他此生最大的爱好就是麻将,常年流连各个茶馆的麻将包间,即便不打,看也要看上一天。老何是无业游民,但他却有无业的资本。从上世纪末开始,老何就一直倒腾房子,买了卖,卖了买,或租或卖,以房养房,十多年下来,竟有了八套房,三间商铺。限购令就像是政府颁发给老何的退休证,十一套房产成了老何的养老金。
何亚非最高兴的时候,就是老何每天给他甩几张票子,小何其实对钱没有什么感觉,他只是觉得老汉总还是能想起他这个儿子。
过早的独立生活也让何亚非发现了自己的天赋,那就是做饭。何亚非做饭真的很好吃,坤子和李想对他的邀请每呼必应,其实多半贪这么一嘴。
想到两个小伙伴,他下意识地向两人飘走的方向望了望,随后一脸失落地把目光重新落回铅笔,惊觉自己的趴姿已变成了坐姿。这次他没有像上一次那样惊慌。他慢慢地躺平,然后慢悠悠地翻了一个身,抱住了铅笔。
他努力回忆着,自己是否给老汉做过一顿饭呢?回忆的结果是这些年做的饭菜都喂进了坤子和李想的肚子,那个老胎神没有口福。不过他也没给我做过饭,算扯平了。何亚非想着,两滴泪从眼眶滑落。
他用袖子在脸上擦了擦,然后笑了起来:“做个梦嘛,怎么就哭了。”他决定明天一早就打电话给坤子和李想,把今天的梦告诉两个死党。
既然是梦,那么在铅笔上就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他决定尝试一下。他慢慢地起身,慢慢蹲下,做了一个慢腾腾的前滚翻。意想中的跌落,飘离都没有发生。他胆子大了,又完成了几个以他的能力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动作,前手翻,后手翻,侧手翻。何亚非开心了,果真是梦。找到安全感后,他玩嗨了,俯身前冲,托马斯全旋。以前看坤子做这些动作他只有艳羡的份,现在,他也能。让他有点遗憾的是鹞子翻身、空翻一类的动作没有做成功,他想飞,也没成功。因为不管他做什么动作,总有一个身体部位粘在铅笔上,不过已经很好了。最后,他兴奋地趴在铅笔上玩起狗刨。
虚空无时日,似乎过去了几年,又好像只过了几个小时,这对常人来说是一种很糟糕的感觉,但何亚非却在游戏中轻松度过了。就在何亚非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远处出现了一个亮点,亮点在急剧放大,有了参照,何亚非才体会到铅笔飞行的疾速。他站起身,一手抚胸,一手高高举起,很有格调地朗诵了顾城的一句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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