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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彩帐篷内的摆设很简单,一位身着深绿色迷彩军服,戴着锋刃臂章的中年男子正坐在帐篷中间,审视着几份文件。
引起秦歌注意的是,这位中年军人的肩上军衔,两杠三星,居然是一个上校。
“锋刃特种部队的待遇,果然不是一般军队能比的,难怪那么多军人削尖了脑袋都想往特种部队钻。”
秦歌暗自嘀咕了一句。不过他当然也清楚,张宪民和面前这位上校能得到目前地位,都是靠一枪一弹,靠自己流血流泪换回来的,人家这是有真本事,别人就是羡慕也羡慕不来。
“咦!”
正在审理选拨人员资料文件的那名上校眼皮子抬了一下,目光瞥向门口的方向,看到秦歌那张仍未脱去稚气脸庞,不由得惊咦了一声,抬起头来,仔细地打量起秦歌。
军队的士兵大多数都是服兵役的兵,再经过层层筛选,能留下了并且有资格让连队推荐到特种部队参加选拨的兵,至少也是个列兵。
偏偏秦歌的军服上连个军衔都没有,这倒是有点耐人寻味。
“你是哪个连队的,为什么不戴军衔。”这位上校以为秦歌是忘了戴军衔,语气略微有些不满。
军衔,老子一个大学生,哪来的军衔。秦歌如何看不出这位上校同志的意思,顿时哭笑不得。
正所谓,不知者不罪,秦歌也看出来对方是会错意了,因此站直了身子,挺直腰杆,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报告长官,我哪个连队都不是,更没有军衔。”
“那你是什么人?张酱油怎么把你送过来?”
前面的一句是这上校问秦歌的,而后面那句则是他自己在问自己。当了那么多年的兵,他还是头一遭遇上这种情况。
不属于任何连队的兵,就只有还没分兵的新兵,照例说,张宪民也不可能把这样的兵送来锋刃特种部队参加选拨。
“长官,我是今年岭南大学送到军区接受军训的新生,因为惹了点麻烦,张中校让我过来这边参加选拨,当作是代替军训。”秦歌老老实实地作答,这人的职务比张宪民还高,在他面前撒谎是不理智的,还不如一开始就老实交代。
“胡闹!张宪民疯了是不是,居然未经请示就擅作主张让外人来到这里,他的军皮不想要了是么?”猛地站了起来,那上校表情很是恼怒,操着手上那叠资料,狠狠地往桌上砸出,啪的一声异常响亮,声音帐篷外都能清楚听到。
他怎么都想不通,张宪民为什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锋刃特种部队作为军区的最精锐部队,每个成员都要签下保密协议,保守这支部队的秘密。
毕竟,锋刃特种部队所执行的任务异常艰巨,很可能会惹下什么仇人也说不定,保护部队的秘密自然是重中之重。
平常外人如果要到营地来,就算有后台,那也得经过繁琐的验证手续才行,像这样贸然把非军方的人员带到特种部队的大本营,本就是违反规定,不光进来的人要接受调查,就是负责带他进来的人也要被问责。
“这点我也不清楚,是一位叫于洪军的先生让张中校差人带过我来的。”看出了面前这位上校是真的怒了,张宪民怎么说也是王强的战友,秦歌不想拖他下水,所以只好把黑锅扣到于洪军身上。
刚才在那间问讯室的时候,秦歌就察觉到跟张宪民在一起那个斯斯文文,好像白领一样的中年人不简单,似乎地位比张宪民还要高。所以在跟张宪民聊天的时候,他特意问了于洪军的名字,现在正好拿出来当替罪羊。
“他怎么也来了。”听到于洪军的名字,那上校脸色稍缓,张宪民和于洪军的关系,他自然是知道的,也清楚于洪军特勤的身份,但是他的目光中仍有几分不满。
就算你是特勤,也没资格插手特种部队的事情,这是军队的内部事务,你于洪军的手也未免申得太长了吧!你今天要喜欢就插一个人进来,明天喜欢又擦两个人进来,那他们这些管理层还怎么带队伍,直接把位置出来,让你于洪军管理得了。
不满归不满,对于于洪军这人,这上校也是相当无奈,就算自己的级别比他高,可是要对付于洪军,却也是无可奈何,只能是上报上去,让军队的头头去跟特勤交涉,他自己想对付于洪军那是不可能的。
“刚刚你说你是惹了麻烦,被于洪军安排进来避风头的,那你到底干了什么事?”重新坐了下来,那上校收拢了一下散落在桌面上的文件,目光不时在秦歌身上扫过,那眼神里充满了鄙夷。
在他看来,能让于洪军这个手握杀人执照的特勤成员如此大费周章,把人从新兵营转到特种部队,秦歌的背景应该不会简单到那里去,或许是国内某个大家族的公子哥儿也说不定。
对于每一个军人来说,这些公子哥儿大部分就是一群蛀虫,仰仗着父辈的功绩作威作福,这种人最让军人反感厌恶。
“报告长官,我因为看不顺眼别人仗势欺人,所以出手打了一个副团长和他的警卫员,并且抢枪威胁那名齐副团长,于先生怕我被报复,所以让我留在这边。”从这位上校的鄙夷眼神,秦歌猜出对方肯定误以为自己是那些个二代公子,当下便把中午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听到秦歌的回答,这位上校彻底就懵了,他猜测过,秦歌可能是跟别人争风吃醋,或是调戏女生总之就是干出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引起军训队伍上下的强烈不满,所以才不得不找上于洪军,来到特种部队避难。
以上各种理由,都是那些纨绔公子常做的事情,他自然也就认为秦歌也会这么做。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猜错了。
秦歌的回答不仅出于他的预料,还差点让他不禁嘴里差点蹦出‘我x’这两个字。
看到仗势欺人的狗腿子不顺眼就狠揍一顿,被人用枪指着,就把枪抢过来。
这个家伙的回答,简直,简直……太像我的风格了。
“这位长官,不管你怎么看待我,总之,锋刃特种部队的臂章,我是志在必得。”秦歌斩钉截铁地说道,语气中充满了不容置疑的坚定。
“如果你能熬得过来,这臂章我曹光皓亲自给你戴上都可以。”鄙夷之色骤然一收,曹光皓哈哈大笑起来,他并不担心刚才的话,是不是秦歌编撰出来糊弄自己的。这些事既然牵涉到一个副团长,想知道真伪,只需要出去打听打听,根本不难证明。
只要不是白痴,应该都不会撒这种随时可能被捅破的话。
“长官,我想尽快熟悉这里的环境,如果没什么事,我想去其他参加选拨的军人那边。”秦歌倒不在意对方对自己的态度如何,他只需要清楚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就足够了。
为了完成那个六星任务,得到那些丰厚的奖励,未来这段时间,他是一定要在这场选拨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再不济,也要在选拨中留下了,得到部队的认可。
“很好,年轻人,我开始有点欣赏你了。”曹光皓爽朗地笑了起来,道:“待会我会让人带你过去菜鸟营,顺带提醒你一句,第二轮选拨开始,将分成小队进行考核。”
“分成小队进行考核!”
秦歌眉头一皱,这次所接下的六星任务的任务要求,其中一项就是要完成所有特种部队的考核,如果以小队为单位进行考核,难度无疑会比单人考核,难上许多。
“按照我们锋刃的惯例,你将有一个代号,作为你在小队的称呼,就叫逆刃吧!”
接下来这段的时间里,秦歌彻底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真正的军人,和一帮来自其他部队的士兵,吃住一起,一起进行着各种各样的训练。他在高强度的选拨训练中,快速适应着军队的生活。
锋刃特种部队的选拨,要比王强当初设下训练项目要辛苦许多,不过秦歌并不感觉到辛苦,反而隐隐有些乐在其中。
在选拨的训练中,他最大的收益就是学会了开枪,在没来军营之前,他从来没有玩过枪。但是在这里,他不仅能碰到各种各样的枪支,而且弹药基本上管够,你爱打多少就打多少。
俗话好说,枪法是用子弹喂出来的,秦歌对此深以为然,在付出了大量子弹的消耗以后,他的枪法已经从最开始的新手小白,逐渐变得可以跟小队里其他成员大致持平。
对于秦歌的进步,有两个人最为上心。
作为选拨的主考官,曹光皓对所有参与考核的新人的资料最为知根究底,秦歌的进步他是看在眼里,虽然枪法和一些军事常识方面比较差,但是他的其他各项表现,基本上都是满分。
尤其是格斗这一项,就是真正的锋刃特种部队的成员也比过他。用曹光皓的话来说,这就是天生的军人。
“张酱油,你安排进选拨营的那只小菜鸟到底是什么来历?”
由于秦歌并非军中士兵,曹光皓就起了念头想将秦歌招进来,所以找上了张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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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秦歌注意的是,这位中年军人的肩上军衔,两杠三星,居然是一个上校。
“锋刃特种部队的待遇,果然不是一般军队能比的,难怪那么多军人削尖了脑袋都想往特种部队钻。”
秦歌暗自嘀咕了一句。不过他当然也清楚,张宪民和面前这位上校能得到目前地位,都是靠一枪一弹,靠自己流血流泪换回来的,人家这是有真本事,别人就是羡慕也羡慕不来。
“咦!”
正在审理选拨人员资料文件的那名上校眼皮子抬了一下,目光瞥向门口的方向,看到秦歌那张仍未脱去稚气脸庞,不由得惊咦了一声,抬起头来,仔细地打量起秦歌。
军队的士兵大多数都是服兵役的兵,再经过层层筛选,能留下了并且有资格让连队推荐到特种部队参加选拨的兵,至少也是个列兵。
偏偏秦歌的军服上连个军衔都没有,这倒是有点耐人寻味。
“你是哪个连队的,为什么不戴军衔。”这位上校以为秦歌是忘了戴军衔,语气略微有些不满。
军衔,老子一个大学生,哪来的军衔。秦歌如何看不出这位上校同志的意思,顿时哭笑不得。
正所谓,不知者不罪,秦歌也看出来对方是会错意了,因此站直了身子,挺直腰杆,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报告长官,我哪个连队都不是,更没有军衔。”
“那你是什么人?张酱油怎么把你送过来?”
前面的一句是这上校问秦歌的,而后面那句则是他自己在问自己。当了那么多年的兵,他还是头一遭遇上这种情况。
不属于任何连队的兵,就只有还没分兵的新兵,照例说,张宪民也不可能把这样的兵送来锋刃特种部队参加选拨。
“长官,我是今年岭南大学送到军区接受军训的新生,因为惹了点麻烦,张中校让我过来这边参加选拨,当作是代替军训。”秦歌老老实实地作答,这人的职务比张宪民还高,在他面前撒谎是不理智的,还不如一开始就老实交代。
“胡闹!张宪民疯了是不是,居然未经请示就擅作主张让外人来到这里,他的军皮不想要了是么?”猛地站了起来,那上校表情很是恼怒,操着手上那叠资料,狠狠地往桌上砸出,啪的一声异常响亮,声音帐篷外都能清楚听到。
他怎么都想不通,张宪民为什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锋刃特种部队作为军区的最精锐部队,每个成员都要签下保密协议,保守这支部队的秘密。
毕竟,锋刃特种部队所执行的任务异常艰巨,很可能会惹下什么仇人也说不定,保护部队的秘密自然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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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我也不清楚,是一位叫于洪军的先生让张中校差人带过我来的。”看出了面前这位上校是真的怒了,张宪民怎么说也是王强的战友,秦歌不想拖他下水,所以只好把黑锅扣到于洪军身上。
刚才在那间问讯室的时候,秦歌就察觉到跟张宪民在一起那个斯斯文文,好像白领一样的中年人不简单,似乎地位比张宪民还要高。所以在跟张宪民聊天的时候,他特意问了于洪军的名字,现在正好拿出来当替罪羊。
“他怎么也来了。”听到于洪军的名字,那上校脸色稍缓,张宪民和于洪军的关系,他自然是知道的,也清楚于洪军特勤的身份,但是他的目光中仍有几分不满。
就算你是特勤,也没资格插手特种部队的事情,这是军队的内部事务,你于洪军的手也未免申得太长了吧!你今天要喜欢就插一个人进来,明天喜欢又擦两个人进来,那他们这些管理层还怎么带队伍,直接把位置出来,让你于洪军管理得了。
不满归不满,对于于洪军这人,这上校也是相当无奈,就算自己的级别比他高,可是要对付于洪军,却也是无可奈何,只能是上报上去,让军队的头头去跟特勤交涉,他自己想对付于洪军那是不可能的。
“刚刚你说你是惹了麻烦,被于洪军安排进来避风头的,那你到底干了什么事?”重新坐了下来,那上校收拢了一下散落在桌面上的文件,目光不时在秦歌身上扫过,那眼神里充满了鄙夷。
在他看来,能让于洪军这个手握杀人执照的特勤成员如此大费周章,把人从新兵营转到特种部队,秦歌的背景应该不会简单到那里去,或许是国内某个大家族的公子哥儿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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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长官,我因为看不顺眼别人仗势欺人,所以出手打了一个副团长和他的警卫员,并且抢枪威胁那名齐副团长,于先生怕我被报复,所以让我留在这边。”从这位上校的鄙夷眼神,秦歌猜出对方肯定误以为自己是那些个二代公子,当下便把中午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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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白痴,应该都不会撒这种随时可能被捅破的话。
“长官,我想尽快熟悉这里的环境,如果没什么事,我想去其他参加选拨的军人那边。”秦歌倒不在意对方对自己的态度如何,他只需要清楚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就足够了。
为了完成那个六星任务,得到那些丰厚的奖励,未来这段时间,他是一定要在这场选拨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再不济,也要在选拨中留下了,得到部队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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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刃特种部队的选拨,要比王强当初设下训练项目要辛苦许多,不过秦歌并不感觉到辛苦,反而隐隐有些乐在其中。
在选拨的训练中,他最大的收益就是学会了开枪,在没来军营之前,他从来没有玩过枪。但是在这里,他不仅能碰到各种各样的枪支,而且弹药基本上管够,你爱打多少就打多少。
俗话好说,枪法是用子弹喂出来的,秦歌对此深以为然,在付出了大量子弹的消耗以后,他的枪法已经从最开始的新手小白,逐渐变得可以跟小队里其他成员大致持平。
对于秦歌的进步,有两个人最为上心。
作为选拨的主考官,曹光皓对所有参与考核的新人的资料最为知根究底,秦歌的进步他是看在眼里,虽然枪法和一些军事常识方面比较差,但是他的其他各项表现,基本上都是满分。
尤其是格斗这一项,就是真正的锋刃特种部队的成员也比过他。用曹光皓的话来说,这就是天生的军人。
“张酱油,你安排进选拨营的那只小菜鸟到底是什么来历?”
由于秦歌并非军中士兵,曹光皓就起了念头想将秦歌招进来,所以找上了张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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