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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四根手指

文/飞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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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的港岛,距离盛夏还有段日子,天就热得像要着火一样。

    小小的明记面馆,挤挤挨挨,人满为患,店里香气缭绕,食客们的脸沉在一片白色的雾气中,蒸得面色红润,吃得口齿留香。

    清汤牛腩面——这家小店的金字招牌,汤头地道,牛腩滑嫩,面条劲道爽口,刚刚登上港岛某著名美食杂志,被美食家点评为港岛十大必吃的民间小食之一,已然成为这片街区的传奇。

    食客捧场,生意兴隆,原本是件高兴的事,奈何店铺太小,容量十分有限。

    此刻正是饭口,客人一波一波的涌进来,老板明哥只得请客人们拼桌,所幸大家都是冲着牛腩来的,不是很在意。

    角落里——

    扎着牛角辫的小女孩,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懵懵懂懂地看着坐在对面的男人,慢慢伸出小手,吱吱呀呀地指着那人,眼神里充满好奇。

    年轻的妈妈觉得这样不礼貌,赶紧拉回孩子的手,小声训斥:“不能用手乱指人,没规矩。”

    小女孩不甘心,一双黑眼仁滴溜溜地转来转去,口齿不清地嘟哝:“那个哥哥……真好看。”

    妈妈忍不住笑了,小小年纪,就学会以貌取人了——虽说童言无忌,可是这样对人家的外貌品头论足,到底是件失礼的事。

    妈妈冲年轻男子笑了笑,眼神里满是歉意。

    对方回以浅笑,一言未发,却十分得体,用餐巾擦了擦嘴角,优雅地站起身,越过吵闹的人群,走到柜台那里结完账,转身离开了。

    年轻的妈妈望着那人的背影,忍不住叹道:的确是个好看的男人,还这么斯文客气。

    过了没多久,妈妈带着小女孩也付钱走了。

    老板明哥叫人过去收拾桌子。

    谷雨就拿着抹布和餐板,走过去拾掇桌上的碗碟,单薄的身子,细细的胳膊,手脚却十分麻利。

    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原木色的餐桌上,上面有颗黄豆大小的物件,在阳光下闪着璀璨的光,五色斑斓,仿佛一颗小小的星星。

    谷雨被它的光芒晃了眼,好奇地捡起来,对着阳光看了看——原来是一颗袖扣,钻石的。她又仔细看了看,眉心微皱,将那颗袖扣揣进口袋,继续忙店里的活计。

    店里的客人慢慢散了,那个丢了袖扣的客人,却一直没回来。

    谷雨将那颗袖扣交给了老板明哥,明哥拿在手里,啧啧有声:“钻石的,有钱人啊!”

    谷雨点点头。

    一般店里客人遗落了东西,明哥都会先收起来,有客人回来找,他就交出去。如果客人不回来,明哥会暂时帮忙保管,来往的都是街坊,这一片住的都是穷人,落下的物件大多不值钱。这么昂贵的“遗失物”,明哥是第一次遇到。虽然做人应该路不拾遗,可是如果那位客人不回来找,就这样交给警察,似乎有点可惜。他看了看谷雨,小姑娘乖乖巧巧地站在那儿,单薄的身板,齐肩的黑发,厚厚的齐刘海,午后的阳光笼在她身上,在逆光中看着,就像一个透亮的玻璃娃娃。

    一个五大三粗的中年男人,忽然就动了恻隐之心,将那颗袖扣直接塞进了谷雨手里,嘱咐道:“如果客人回来找,你就给他。如果不回来,你就自己留着吧。”

    谷雨垂下眼,那颗袖扣静静地躺在她掌心,18K铂金打造,12颗小巧的钻石切割完美,造型别致,这是专属于男人的低调和优雅,仿佛一件小小的艺术品。

    她就那样看着,不动,不说话,没揣进兜里占为己有,也没表示感激。

    明哥把谷雨的沉默,当做不好意思——想想也对,女孩子嘛,年纪轻,人又老实,当然不好意思占这个便宜。

    他抬起肥肥的手掌,在谷雨的瘦肩膀上拍了拍,打气似地说:“没关系,拿着吧!”怕小姑娘不敢接,又补了一句,“真没关系,那些有钱人不在乎这些,拿着它去财叔那里当,正好贴补一下家里。”

    谷雨被他拍得晃了晃,好不容易稳住身子,她把袖扣放回明哥手里:“不能要。”

    “哎呦,你这丫头怎么这么倔呢?让你拿着就拿着,还跟我客气。”明哥边说边往她手里塞。

    谁知小丫头退后一步,还是那句话:“不能要,你跟我,都不能要。”

    明哥奇怪地看着她,问:“为什么啊?”

    谷雨垂下睫毛,看了那颗袖扣一眼,说了一句:“他会回来找的。”

    明嫂在后厨喊人帮忙,谷雨转身进了厨房。

    明哥困惑地看着小丫头的背影,自语道:“你怎么知道他会回来找?”

    话音刚落,有人敲了敲店门,明哥回头,看到一个衣着体面、五官端正的男子站在门口,礼貌地问:“你好,我老板忘了一颗袖扣在那边的桌子上,请问贵店的人有没有捡到?”

    明哥望着男人高大的身影,攥着袖扣的手冒出一层薄汗,郁闷地想——这丫头还真是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

    秦川走出明记面馆,钻进一辆银灰色房车。

    等在车里的男子正在玩一款很热门的手机游戏,听到动静,抬头瞧了他一眼,问道:“拿回来了?”

    秦川点点头,将袖扣交到那人手上:“拿回来了,老板人很好,我一说,他就想起来了。”

    男子“嗯”了一声,将袖口装进兜里,不冷不热地回了一句:“在你眼里,能喘气的都是好人。”

    秦川被噎住了,不过面前这人就这德行,他见怪不怪,也懒得跟他计较,系安全带的时候,又随口问了一句:“你怎么会跑到这边来吃东西?”

    他记得这大少爷一直很怕脏,这种人流复杂的地方一般不会过来。

    那人指了指扔在车座上的杂志:“这本杂志上推荐的,就来试试,味道不错,就是人太多。”

    “那怎么会把巧巧送你的袖扣落在店里了?”

    “吃面的时候觉得热,随手就摘下来了,当时想着吃完再戴回去。谁想到,面吃到一半,遇到一个蠢妈妈带着个熊孩子,那熊孩子看着我直流口水,蠢妈妈一脸花痴样,我还不赶紧走?一着急,就忘在那儿了。”说到这儿,男子撇了撇嘴,“果然,傻是会传染的,以后真得离蠢人远一点。”

    秦川瞥了他一眼:“你说话能别那么损吗?”

    那人双手一拱:“我嘴损,您是圣人,什么时候修传立碑?我去祭拜您。”

    秦川又被噎了,忍不住反驳:“你大少爷吃碗牛腩面也能把这么重要的东西弄丢了,我帮你找了回来,至少在礼节上,你是不是该对我表示一下感谢?”

    那人眼睛都没抬一下,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语气:“你知道的,我这个人向来是有恩不报,有仇必偿。别装得好像第一天认识我一样,觉得不满你可以走啊,又没人留你。”

    秦川无语。

    是的,他的确不是第一天认识叶念泽,严格来说,他们是一起长大的。

    秦川是个可怜的孩子,五六岁的时候被亲生父母扔在大街上,眼看就快饿死了,是叶念泽的父亲——叶正豪把他捡回了家里,救了他一条小命。

    或许他跟叶家投缘,叶正豪很疼秦川,待他就像亲生儿子,秦川的生活待遇、吃穿用度都跟自己的两个孩子无异,就连秦川上学背的书包,都是叶家兄妹的同款,换了个颜色而已。

    秦川感激叶家大恩,叶正豪对他却没有别的要求,唯一的要求就是请他保护自己的一双儿女。就是这句殷殷嘱托,从一个父亲的美好愿望,变成了秦川一辈子都解不开的枷锁,和醒不了的噩梦。

    所以,五六岁的小秦川就变成了叶念泽的小跟班。所以,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这位叶公子的脾性。

    有人说,如果把港岛比作一块沧海横流、五光十色的英雄地,那么叶念泽就是这块英雄地的“林中秀木,人中翘楚”。他温文尔雅,风度翩翩,进退得宜,谦和有礼,虽是白面书生,却毫无萎靡之气,温润如玉面容下的雷霆手段,令一干老江湖都为之折服。

    对于以上传言,秦川的评价只有四个字——骗鬼去吧!扒开叶念泽那层好看的皮,这人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混蛋。

    叶念泽最遭人恨的地方,不是他作恶多端,不是他心狠手辣,而是他无论行善还是作恶,全凭自己一时高兴——没有道德,毫无廉耻,甚至毫无规律可循。

    他可以在某天早上醒来善心大发,打赏那个陪他春风一度的女人一座豪宅,出手阔绰到令人咋舌,只因她向他哭诉自己有一个人神共愤的悲惨童年,而他认为她的故事十分感人,且合情合理。

    他也可以毫无理由地给每一个他看不顺眼的人下套子,使绊子,设出一个又一个陷阱,让对方兄弟阋墙、父子成仇、夫妻反目,搅得人家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秦川不止一次反对叶念泽这些“无聊”的游戏。用秦川的话讲——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就算你手段缜密,心计无双,可你不让别人好过,有朝一日虎落平阳,人家也不会对你手下留情,作孽太多,早晚会有报应。

    可叶念泽的回答是:他作得起。

    事实也的确如此。

    有人说,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殊的才气和秉性,但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的天赋用在“作恶”上,秦川也不知道该给此人如何定义。

    说他是好人?他坏事做尽。说他是坏人?秦川扭头,看了看那个捧着手机玩得不亦乐乎的大少爷,在某个时刻,他觉得此人良心未泯。

    但更多的时候,他认为他十恶不赦,该下十八层地狱。

    就在秦川对自己儿时的小伙伴,如今的老板无限腹诽的时候,尽职的司机发动了引擎,车子开了出去。

    上路之后,秦川忽然想起什么,提醒旁边那人:“今晚八点,我们约了韩棠谈泰国那个基建工程。”

    叶念泽点头,手指在屏幕上灵巧地滑动:“地点定在哪儿?”

    “北城新区的会所。”秦川顿了顿,补了一句:“韩恕一也会去。”

    听到这个名字,叶念泽笑了:“对啊,他是律师,真要签约,少不得他在场。话说回来,那小少爷我倒是好久没见了,最后一次见到他,还是在我老爸的葬礼上,有五六年了吧?”

    想起当年的往事,秦川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是,这些年,他变化不小。”

    叶念泽“哼”了一声,没肯定,也没否定。

    秦川却有点担忧:“北城是韩家的地盘,我们去之前,需不需要提前准备一下?”

    听到这话,叶念泽笑了:“准备什么?你以为还是九十年代,跨区喝碗糖水都能搅得人仰马翻?时代不同了,我现在是正经商人,跟他们谈的是正经生意,你还怕他们吃了我不成?”

    秦川向来谨慎,说道:“还是小心点好,那兄弟俩可不是善茬。当年韩棠刚上位,他们就敢拿唐氏一门开刀祭旗,论手段,论决策,比起你可半点不差。”

    这句话,叶念泽认同,他边玩手机边感叹:“说起韩家兄弟,还真有意思。爷爷是军阀出身,跟咱们这些草根不一样,正经有权有势的大家族。出生就赢在了起跑线上的人,玩玩跑车,泡泡小妞,快快乐乐享受人生多好,他们偏不,能力出众,野心也不小,短短几年,就把韩棠老爹留下的烂摊子打理得有模有样,让我还得分神防着他们……”说到这儿,叶念泽啐了一口,神色不屑,“真瞧不起这种人,能靠出身混饭吃,偏跟我这儿拼才能。”

    秦川有点无语:“你不待见他们,还答应跟韩家合作?”

    叶念泽正玩得起劲,忙里偷闲地瞥了他一眼:“我是找生意伙伴,又不是找人生伴侣,还能由着我个人喜好?再说,这个基建工程是稳赚不赔的项目,韩家已经搭好了天地线,咱们出钱就能坐享其成,这么大一块肥肉送过来,我没理由不接着。”

    “你说的我都懂。只是……”秦川欲言又止。

    “只是什么?”

    秦川吁了口气:“你别忘了,你跟韩恕一之间,可有笔旧账。当年顾清明在收押所自杀之后,是韩恕一去领的尸体,以他跟顾清明的交情,只怕那时活剐了你的心都有,还有顾家那两姐妹……”说到这儿,秦川顿了顿,有点艰涩地问,“阿泽,六年了,你是不是真的不担心?”

    叶念泽转过脸,看着秦川端正的面孔,瞳仁就像河底被流水冲击的礁石,黝黑锐利,说:“我担心什么?六年前,我老头被火烧死,那些老家伙怀疑我弑父,天天诅咒我不得好死。六年了,我还不是活得好好的。”他冷笑,依旧是那副吊儿郎当的语气,“我就是喜欢看那些人整不死我,又恨我恨得咬牙切齿的表情。韩棠也好,韩恕一也好,无论是谁,想吞下我,得先有那么大的胃才行。”

    后厨的活干完了,接班的同事已经到位,谷雨告别了明哥,拿上明嫂送给她的牛腩当晚餐,一个人溜溜达达回家了。她工作的地方距离住处很近,走几步就到。

    谷雨回到家的时候,立夏正好出门。立夏见到妹妹进来,招呼都没打一个,背着小包,踩上高跟鞋,扭着腰出去了。没交代去哪儿,只留下一路刺鼻的香水味。

    谷雨没在意,立夏向来我行我素,搬回来这么久了,鞋子乱丢,衣服乱扔,吃的盒饭从来不收拾,对她这个妹妹也是爱理不理。谷雨已经习惯了。

    谷雨把挎包放在一边,把立夏扔在床上的衣物捡起来,一件一件叠好,转个身,差点撞到椅子。

    港岛寸土寸金,房价贵得令人发指,租金也是水涨船高。一间小小的出租房,只有一个卧室,一个卫浴间,十几平米的空间,就用掉了谷雨大半的薪水。

    卧室小得放不下两张床,姐妹俩只能住上下铺。楼宇之间的距离很近,采光极差,角落里放着一个书桌,上面是一台经常死机的电脑,除此之外,只有一条狭窄的过道。如果姐妹两个同时在家,基本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索性谷雨白天上班,晚上才回来。而立夏正好相反,白天在家蒙头大睡,晚上出去活动。

    谷雨换过衣服,冲了个凉,把带回来的牛腩在电磁炉上热了一下,倒进碗里,满室飘香。牛肉的香气混合了出租屋永远散不掉的霉味,有种说不出的怪异。然而谷雨并不在意,也没什么好在意的,这个地方她一住就是六年,早就习惯了这里的一切,包括霉味。

    她打开电脑,一边吃饭,一边浏览今天的新闻,财经、政治、军事、体育、娱乐,各个板块扫过一遍,这是她每天必做的功课。

    新闻看完,牛腩也吃完了,她将碗筷洗好,收拾妥当,回到电脑前面,打开一个炒股的软件,看今天的行情。一切都在预料之中,如今熊市当道,全线翻绿的状况下,她选中的这几支股票,却一路飘红。

    谷雨单手托着下巴,盯着那些曲线和数字,抿了抿两片嘴唇,轻轻地叹了口气。

    她有天赋、有能力、有眼界、有数据、有分析,还有操盘的本事,可是她没有钱,也没有人相信她——一个连大学都没上过,每天在小餐馆打杂的二十出头的小丫头,可以预测股市的风云变幻。

    如果手里能有点闲钱,不用太多,她就可以买这几支股票,然后赚一些钱,接着再买一些。或许,她就可以赎回过去住的房子,那才是她真正的家。

    当然,她也只是想想。

    立夏没搬回来之前,她的薪水刚够房租、水电、网费,三餐温饱,立夏回来了以后,她就开始入不敷出了。虽然立夏是姐姐,可指望她拿钱回来贴补家用,那是做梦。

    谷雨关上电脑,一时无事可做,又不想去睡觉,从抽屉里拿出一本相册,一张一张地翻看。翻到一张三人的合影,她的手慢慢顿住,目光定格在那张照片上,久久不能移开。

    照片上的合影是两男一女,其中的一男一女是对新婚夫妻,女的穿着洁白的婚纱,男的穿着帅气的燕尾服。一位风度翩翩的男士陪在新娘身边,衣着华贵,目光锐利,那双黑色的瞳仁就像河底的暗礁。

    谷雨与那人的目光稍稍对峙,转瞬移开,这一眼含义乏味,内容寡淡,说不上是怀念,还是厌恶。

    她的目光又回到新郎的脸上,慢慢地红了眼眶,吸了吸鼻子,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照片上的新郎,是她的哥哥顾清明,新娘是她的嫂子叶巧巧,而陪在新娘身边的那个人,是新娘的哥哥,叶正豪的儿子,如今叶家的主人——叶念泽。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玉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

    谷雨的眼睛又回到那人脸上。

    七年了,他没怎么变,还是她在哥哥的婚礼上见到的样子:无风无雨的眼睛,似笑非笑的神色,斯文有礼的外表下是睥睨一切的傲慢,永远是一副牛得二五八万、舍我其谁的表情,跟他的名字真是半点都不搭。

    可是,当他望着自己妹妹的时候,眼神却是那么温柔。而他身边那对新人,谷雨的哥哥,叶念泽的妹妹,却在结婚不到一年的时候,双双死于非命。

    时光飞逝如梭,往事不堪回首,回想起那段惨烈的过往,谷雨嘴边仍有血腥的味道。灾难仿佛一夜而至,太多的变故令人来不及防备,也防备不了。

    谷雨望着那张七年前的照片,想起下午明哥问她的那个问题:你怎么知道他会回来找那颗袖扣?

    那一刻,她没有回答自己为什么知道。现在,她看着照片上那人的袖口,低声说:“因为,那是他的妹妹,我曾经的嫂子,他在这世上最重要的人,留给他的遗物。”

    谷雨揉了揉额角,有点困了,单手拿起相册,想将它放回去,那本相册却从手中滑脱,掉在了地板上。

    她愣了一下,看着自己的右手,原本细细白白的手指,因为厨房的工作,已经没有过去的柔嫩光滑,变得粗糙。

    然而,她没有拿稳的原因,不是指尖那些薄茧。

    而是因为她这只右手,只有四根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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