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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逊虚头巴脑地说了几句话,因为象征意味太过浓郁,虽然把《神雕侠侣》独臂大侠、神雕纵横的内核传述了出来,但是对于完全听说过类似的齐磊等人,理解起来,还是有些麻烦。
毕竟,“独臂”的武侠经典桥段,自这部起。
“那这个故事我会非常期待。”陆婷婷似乎有所悟,率先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同时提醒齐磊道,“建议你提前拿到版权,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
齐磊也是点点头,说道:“之前一直都没有和你们说清楚,现在既然已经说出来了,那就没有什么好隐藏的了。《天龙》和《射雕》的电视剧版权,我们可以谈谈。当然,你要是觉得不行那就算了。不过刚才你说的独臂大侠,是不是指的新?”
钟逊看着齐磊笑道:“你要真想要,只要价格合适,我们合作又有什么不可。至于那个独臂大侠,就是我下本书的构思。”
齐磊喝了口酒,道:“那这个故事,我可以提前约下来吗?”
“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还没写的这个故事,影视版权都给我,其他的都好商量。”
钟逊洒然道:“这本书还都没有写,你怎么知道这本书会出成绩?”
“那不是我对你的信任嘛。”齐磊挑了挑眉,“我相信你!”
“你怎么突然这么勤奋上进?这跟我理解的你形象有出入啊,你不是对生意没兴趣吗?”
“主要是看和谁。”齐磊哈哈大笑,“最近你投稿的那篇《多情剑客无情剑》我可是看完了,真不错。”
“那是不错,网上现在的评论简直是铺天盖地的。”陆婷婷也是点头道。
“你还别说,我自己也发了一个帖子,叫如何评论李寻欢这个角色。”
“有人回复吗?”钟逊问道。
“那肯定有人回复啊。”齐磊理所当然的说道,“不过说实话,我对你写的李寻欢有很大的意见。不明白他为何那么迂腐,让我看的很憋屈,看书的时候分分钟想拿根棍子跳进书里,特么敲不醒这傻子。可是如果我真的能够拿着棍子站在他身后,他伸出脑袋来让我敲,我又下不去手了。以旁观者的角度看,我厌恶他的别扭和无条件的自我牺牲,讨厌他总是占领到了道德制高点。但再贴近一点,我发现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做的事是对的,心里没有“无条件的善良与施与”后的道德上的自我满足感。他只有痛苦和悔恨,又把气全都撒在自己身上。印象最深的是他与阿飞在林仙儿的小屋里吵了架,阿飞转身便走,说他终身不想再见李寻欢。李寻欢想追,却又不敢追,一个人扶着门框咳咳咳咳,血流到了地上。对于李寻欢这个人,我喜欢不起来,但又实在狠不下心讨厌他。真不知道你这家伙脑袋是怎么长得,这种剧情你都想的出来,太让人无语了。不过李寻欢和阿飞两人的感情,真是被你拿捏的恰到好处啊。”
其实说到这里,就说明齐磊对《多情剑客无情剑》也的确是认真的看进去了。
不过因为齐磊不是原世界的人,这个世界也没有什么可以对比的。但是在原世界不一样,钟逊从李寻欢身上看到了有很多李白的影子,好酒多情、才调绝伦、千金散尽、游侠任性。
或许当初古龙让他姓李,也正有此意。
只不过李白纵酒是为了以浇胸中块垒,斜眼睥睨高唱“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李寻欢求醉是为了让自己麻木、以求暂时性的忘记失去林诗音的痛。
李白年轻时候的侠名更多见诸于某年某月某地,一人一匕首手刃多少仇人。
武林中更认同的是他手中那把飞刀杀人的时候多,救人的时候更多,他生命的大部分都在奉献。
李寻欢不喝酒的时候,大部分时候在刻一块木头。木头是上好的松木,恰如他少年时的恋人林诗音的材质,有些女人,天生就质地高洁又单纯,如果非要挑些缺点,那就是她们的生命力太弱,没有经历过太多命运的挫败,所以当不幸来临时只能默默的流着泪接受。
他的手很稳,刀工娴熟,恰如他那颗对林诗音始终不曾磨灭的心,他原以为时间会慢慢熄灭那团火,孰料那团爱火就像他这雕工愈发的老练纯熟。
雕刻的过程中,他抚摸着那块木头就像抚摸着心爱的情人的脸,逐渐雕好的人像就是那张他想要努力去遗忘,但总是慢慢的变得越来越清晰的脸。
每刻好一个人像,他就立刻跳下车去挖个坑埋了,就像他当年亲手埋葬自己的爱情,在这种近乎程式化的动作里,他一次次的完成了对自己内心的煎熬,这煎熬写在脸上,就是他眼角那一条条的皱纹,每一条都写满了思念。
他的刀很普通,远不及藏剑山庄少庄主的鱼肠剑的来头,他的刀是大治的铁匠花了三个小时铸成的;他的刀法一如他的那把不起眼的小刀,没有任何花哨的招式,只有那出手一刀,就像日本剑侠里那种旋风一刀斩,只有一招但马上奏效。
至于有多快,古龙没有说,人们只知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即使是兵器谱上排在他之上的上官金虹也没能躲过那一刀。只可惜他救得了别人的危难却救不了自己的爱情救不了自己那颗为爱破碎的心。风骚蚀骨的蛇蝎美人林仙儿对他没有丝毫吸引力,所以最终他接受了天真烂漫的孙小红的爱情,也只有孙小红能救得了他。
李寻欢爱的深沉!
而少年阿飞一出场是慢慢的走在冰天雪地里,他的背影那么的孤独,他的身体是那么的瘦、但却不羸弱,就像一条饿了很久的孤狼慢慢的走着,既要保持体力又不能丧失斗志,所以阿飞虽然很穷,但是他的身子始终挺的笔直,像一杆直插天空的标枪,恰如他那自尊。
他的剑严格意义上来说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长的铁片,没有剑锋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不管怎么说,这样一柄寒酸的剑倒是跟寒酸的阿飞很般配。
阿飞没有师傅,他的剑也没有招式,因为他的剑只有一个特点:快。快到很多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咽喉上已经多了一个洞,致死都不相信那样快的一剑是怎么刺出来的。
阿飞拒绝了李寻欢的邀酒,因为他不想白占别人便宜,他帮李寻欢杀掉了想下毒害他的人,因为李寻欢帮他杀了想要偷袭他的诸葛雷、并给他上了江湖上的第一堂课。
作为一个剑客,阿飞是单纯的,他不谙世事,不懂人情险恶,他只有一腔热血和一柄快剑,他理解的江湖和大部分少年人一样,快意恩仇、恩怨分明,饮马流沙、扬名四海。
阿飞就像一块等待雕琢的璞玉,幸好初涉江湖的他遇到的第一个人是李寻欢。
人生的第一次总是很重要,阿飞是个野人,就是孔夫子说的那种,质胜文则野,他遇到了李寻欢,教会了他爱、正直、友情,而不是仇恨、报复。很多人类最宝贵的美德是不需要靠文字去学习的,因为这些东西就尘封在我们每个人的心头,在某一个不起眼的契机下可能就会唤醒我们心中的这些宝藏。我们要学会感谢我们生命中的贵人。
阿飞是个孤儿,自己在荒野上长大,他从来没感受过温暖,爱,没有感受过女人的温柔;所以阿飞被林仙儿迷得蒙蔽了双眼,消失了斗志。一个饿了很久的人突然掉到一堆食物里那种狂喜,只有挨过饿的人才会懂,大家都觉得阿飞很蠢,只有李寻欢能懂阿飞那种最纯粹的爱。阿飞爱的纯粹!
李寻欢为了唤醒阿飞的斗志,低下头去求吕风先故意输给阿飞。
吕风先是个非常骄傲的人,他出场的时候永远白衣如雪,羽扇纶巾,只因为他的铁戟被百晓生的排名第五,竟然不惜毁了手指扔了铁戟练成另外一种可怕的功夫。
要这种人败给一个无名的后辈剑客,显然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所以李寻欢开出的条件是可以答应他任何事情,即使是要李寻欢的命,一命换一命他也愿意。
为了让阿飞可以清醒,他几次苦心安排杀掉林仙儿,计划失败后,不领情的阿飞要跟他绝交,他什么都没说,因为他理解阿飞是因为爱,即使那爱在别人看来蠢的可笑,但是他尊重阿飞对爱的态度。
拯救阿飞是一回事,对阿飞那种对爱的虔诚的理解是另外一回事儿。李寻欢被困兴云庄,高手如云,龙潭虎穴,阿飞却故意撒谎支开了铁传甲只身涉险。
为了证明李寻欢不是梅花盗,他自己故意冒充梅花盗去作案。
本已沉寂多年的他听说李寻欢有难,马上第一时间赶去帮忙,对他来说,李寻欢既像朋友,更像老师、父亲。
真正的友情就是这样,不需要太多言语,惺惺相惜!
两人的友情,的确是天地可鉴。
“你们两个继续在这里讨论讨论剧情。”陆婷婷给了两人一个白眼,拉着她的闺蜜,“我们去上个厕所。”
钟逊如无其事地让开身子,让两人出去,举起手里的杯子示意齐磊喝酒。
两个女孩手牵手去上厕所。
这是男生们永远无法理解的一种现象,女生们去上厕所通常要拉帮结派手牵手地去,男生则绝对不能这么做。
不过齐磊和钟逊聊天聊了许久之后,两个女孩仍旧没有回来,外面却传来一阵吵嚷声。
“是她们。”齐磊反应迅速,慌忙起身。
两人走出包间,看到眼前的情景,怒气喷薄而出。
七八个醉醺醺地小青年围着陆婷婷和高倩倩,嘴里说着轻佻的话,说什么大哥想请两位过去喝一杯之类的。
齐磊脸色铁青,脾气本就不好的他更是要冲过去为两个女孩解围。但就在这时,他突然身侧一个人影迅捷窜出,那人抡着一个凳子对着正在说话的那个青年猛砸了下去。
“哐当”一声巨响,场面顿时大乱。
砸人的正是喝了点酒的钟逊,齐磊看到这里,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操起两个啤酒瓶,冲上去对着人头砸了起来。
以少敌多的架,钟逊不是第一次打。高中的时候,是他打架最多的时候,那时候的他也算是一个知名的小混混呢,这也是钱旭能够记得钟逊的原因,下手是真的狠。
钟逊打架的时候,可都是倾尽全力。
不过如今的倾尽全力和当初的倾尽全力差距可算的上是天壤之别啊!
要是以前,钟逊肯定不能一个人打这么多人。但如今不一样了,现在的钟逊可不是吃素的,上去一拳就撂倒一个,这几个小混混看似体格不错,但是在钟逊面前都是小儿科。
而一旁的陆婷婷和她闺蜜看到钟逊和齐磊两个人打对面七八个的时候,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各自拿起酒瓶,发疯一般地往敌人身上扔。
不过看似危机的战斗,却并没有持续多久。
因为这七八个小混混全部都被钟逊打的苦苦哀嚎。也是到了这个时候,酒吧老板才出面制止,这些小青年的老大一直坐在不远处,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等到酒吧老板出来的时候,他才笑眯眯地起身过来。
“可以了,等下警察就来。”酒吧老板显然不是第一次处理这种事情,面无表情地说道。
“我们好好来这里喝酒,交朋友,莫名其妙地被人用板凳和酒瓶砸脑袋,现在人又给我打成这样,我就要等警察过来呢,我倒是想看看,还有没有王法了?”那个老大愤愤不平地说道,同时微微挥手制止了手下,算是给酒吧老板一个面子。
“不怪里反复写这些人渣被踩的桥段,我如果有那些个主角们的武力,我也要让他们去吃屎。”身上有些挂彩的齐磊说道,“不过我倒是没有想到,你丫的打架居然这么厉害,隐藏的很深啊!这么多人都奈何不了你一个。”
齐磊在刚才的战斗中还挂了点彩,但是看看钟逊,一副很从容的样子,被他打过的人无一不是伤筋动骨。
齐磊笑道:“不过虽然你的武力很强,却并一定能让他们吃屎。而且,今天这件事情不可能就这么算了,你不要以为他们今天可以不吃屎。”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他很少有这种亲自动手打架的经验,今天能跟一张白纸一起并肩作战,心里只觉得痛快,不觉得痛。
警察很快赶来,不过并没有出现传说中胸大颜美的泼辣女警,而是一个中年男警和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警察,他们进了酒吧扫了一眼,看到酒吧老板和那个老大,淡淡问道:“谁先动手打人的?”
酒吧老板指了指钟逊和齐磊,道:“他们喝多了,先动的手。”
中年警察冷冷道:“你们两跟我回去做笔录,被打的也一起来。”
齐磊边用手揉着嘴角,边说:“等会,我要给我的律师打电话。”
场面为之一静,一个如此年轻的男孩在这种情况下,仍能淡然自若,居然还有自己的律师,其身份必然非同寻常。
当然,齐磊自然不是真的给律师打电话,而是给大哥打电话,自己惹事,大哥处理,这种流程对他来说早已是熟能生巧。
挂了电话之后,齐磊淡淡地跟两位警察说:“等下王局长会过来,我直接跟他说吧。”
说完之后,转头看向那个老大,轻描淡写地说道:“五分钟的时间,你们每个人把自己揍成猪头,这事情就算了,我不是那些动则就喜欢断人家胳膊腿的男主角,开始吧。当然,你们可以选择不,但到时候的结果可能不是你想看到的了。”
被陆婷婷扶着站在一旁的钟逊笑着说:“没想到居然还真有这种事。”
那个老大的脸色终于不再从容,威胁道:“我替赵公子做事。”
这是当今社会人际交锋的常用手段,在不知对方深浅的时候,主动亮出靠山,然后根据对方反应再做相应应对。
在场的除了齐磊和那个酒吧老板,别的人自然不知道高公子是谁。
齐磊笑道:“赵海洋?就他这个货色,你有能耐把他叫来,我就有能耐让他也变成你们这样。”
那个老大是一个老江湖,察言观色的本领自然不会差。
他看到齐磊提到高公子时的不屑,大概判断出对方的身份可能是自己连仰望的资格都不具备的,当机立断,先郑重地跟齐磊道个歉,接着果断自抽耳光,一帮手下来不及面面相觑,纷纷操起酒瓶对自己砸起来。
这是很合理的一个逻辑推断,如果对方真的是可以碾压高公子的人物,自己现在自抽还有被原谅的机会,如果对方是虚张声势,他有的是办法整得对方生不如死。
随后,王局长果然赶来,那帮人自抽得更加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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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独臂”的武侠经典桥段,自这部起。
“那这个故事我会非常期待。”陆婷婷似乎有所悟,率先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同时提醒齐磊道,“建议你提前拿到版权,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
齐磊也是点点头,说道:“之前一直都没有和你们说清楚,现在既然已经说出来了,那就没有什么好隐藏的了。《天龙》和《射雕》的电视剧版权,我们可以谈谈。当然,你要是觉得不行那就算了。不过刚才你说的独臂大侠,是不是指的新?”
钟逊看着齐磊笑道:“你要真想要,只要价格合适,我们合作又有什么不可。至于那个独臂大侠,就是我下本书的构思。”
齐磊喝了口酒,道:“那这个故事,我可以提前约下来吗?”
“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还没写的这个故事,影视版权都给我,其他的都好商量。”
钟逊洒然道:“这本书还都没有写,你怎么知道这本书会出成绩?”
“那不是我对你的信任嘛。”齐磊挑了挑眉,“我相信你!”
“你怎么突然这么勤奋上进?这跟我理解的你形象有出入啊,你不是对生意没兴趣吗?”
“主要是看和谁。”齐磊哈哈大笑,“最近你投稿的那篇《多情剑客无情剑》我可是看完了,真不错。”
“那是不错,网上现在的评论简直是铺天盖地的。”陆婷婷也是点头道。
“你还别说,我自己也发了一个帖子,叫如何评论李寻欢这个角色。”
“有人回复吗?”钟逊问道。
“那肯定有人回复啊。”齐磊理所当然的说道,“不过说实话,我对你写的李寻欢有很大的意见。不明白他为何那么迂腐,让我看的很憋屈,看书的时候分分钟想拿根棍子跳进书里,特么敲不醒这傻子。可是如果我真的能够拿着棍子站在他身后,他伸出脑袋来让我敲,我又下不去手了。以旁观者的角度看,我厌恶他的别扭和无条件的自我牺牲,讨厌他总是占领到了道德制高点。但再贴近一点,我发现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做的事是对的,心里没有“无条件的善良与施与”后的道德上的自我满足感。他只有痛苦和悔恨,又把气全都撒在自己身上。印象最深的是他与阿飞在林仙儿的小屋里吵了架,阿飞转身便走,说他终身不想再见李寻欢。李寻欢想追,却又不敢追,一个人扶着门框咳咳咳咳,血流到了地上。对于李寻欢这个人,我喜欢不起来,但又实在狠不下心讨厌他。真不知道你这家伙脑袋是怎么长得,这种剧情你都想的出来,太让人无语了。不过李寻欢和阿飞两人的感情,真是被你拿捏的恰到好处啊。”
其实说到这里,就说明齐磊对《多情剑客无情剑》也的确是认真的看进去了。
不过因为齐磊不是原世界的人,这个世界也没有什么可以对比的。但是在原世界不一样,钟逊从李寻欢身上看到了有很多李白的影子,好酒多情、才调绝伦、千金散尽、游侠任性。
或许当初古龙让他姓李,也正有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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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求醉是为了让自己麻木、以求暂时性的忘记失去林诗音的痛。
李白年轻时候的侠名更多见诸于某年某月某地,一人一匕首手刃多少仇人。
武林中更认同的是他手中那把飞刀杀人的时候多,救人的时候更多,他生命的大部分都在奉献。
李寻欢不喝酒的时候,大部分时候在刻一块木头。木头是上好的松木,恰如他少年时的恋人林诗音的材质,有些女人,天生就质地高洁又单纯,如果非要挑些缺点,那就是她们的生命力太弱,没有经历过太多命运的挫败,所以当不幸来临时只能默默的流着泪接受。
他的手很稳,刀工娴熟,恰如他那颗对林诗音始终不曾磨灭的心,他原以为时间会慢慢熄灭那团火,孰料那团爱火就像他这雕工愈发的老练纯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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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有多快,古龙没有说,人们只知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即使是兵器谱上排在他之上的上官金虹也没能躲过那一刀。只可惜他救得了别人的危难却救不了自己的爱情救不了自己那颗为爱破碎的心。风骚蚀骨的蛇蝎美人林仙儿对他没有丝毫吸引力,所以最终他接受了天真烂漫的孙小红的爱情,也只有孙小红能救得了他。
李寻欢爱的深沉!
而少年阿飞一出场是慢慢的走在冰天雪地里,他的背影那么的孤独,他的身体是那么的瘦、但却不羸弱,就像一条饿了很久的孤狼慢慢的走着,既要保持体力又不能丧失斗志,所以阿飞虽然很穷,但是他的身子始终挺的笔直,像一杆直插天空的标枪,恰如他那自尊。
他的剑严格意义上来说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长的铁片,没有剑锋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不管怎么说,这样一柄寒酸的剑倒是跟寒酸的阿飞很般配。
阿飞没有师傅,他的剑也没有招式,因为他的剑只有一个特点:快。快到很多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咽喉上已经多了一个洞,致死都不相信那样快的一剑是怎么刺出来的。
阿飞拒绝了李寻欢的邀酒,因为他不想白占别人便宜,他帮李寻欢杀掉了想下毒害他的人,因为李寻欢帮他杀了想要偷袭他的诸葛雷、并给他上了江湖上的第一堂课。
作为一个剑客,阿飞是单纯的,他不谙世事,不懂人情险恶,他只有一腔热血和一柄快剑,他理解的江湖和大部分少年人一样,快意恩仇、恩怨分明,饮马流沙、扬名四海。
阿飞就像一块等待雕琢的璞玉,幸好初涉江湖的他遇到的第一个人是李寻欢。
人生的第一次总是很重要,阿飞是个野人,就是孔夫子说的那种,质胜文则野,他遇到了李寻欢,教会了他爱、正直、友情,而不是仇恨、报复。很多人类最宝贵的美德是不需要靠文字去学习的,因为这些东西就尘封在我们每个人的心头,在某一个不起眼的契机下可能就会唤醒我们心中的这些宝藏。我们要学会感谢我们生命中的贵人。
阿飞是个孤儿,自己在荒野上长大,他从来没感受过温暖,爱,没有感受过女人的温柔;所以阿飞被林仙儿迷得蒙蔽了双眼,消失了斗志。一个饿了很久的人突然掉到一堆食物里那种狂喜,只有挨过饿的人才会懂,大家都觉得阿飞很蠢,只有李寻欢能懂阿飞那种最纯粹的爱。阿飞爱的纯粹!
李寻欢为了唤醒阿飞的斗志,低下头去求吕风先故意输给阿飞。
吕风先是个非常骄傲的人,他出场的时候永远白衣如雪,羽扇纶巾,只因为他的铁戟被百晓生的排名第五,竟然不惜毁了手指扔了铁戟练成另外一种可怕的功夫。
要这种人败给一个无名的后辈剑客,显然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所以李寻欢开出的条件是可以答应他任何事情,即使是要李寻欢的命,一命换一命他也愿意。
为了让阿飞可以清醒,他几次苦心安排杀掉林仙儿,计划失败后,不领情的阿飞要跟他绝交,他什么都没说,因为他理解阿飞是因为爱,即使那爱在别人看来蠢的可笑,但是他尊重阿飞对爱的态度。
拯救阿飞是一回事,对阿飞那种对爱的虔诚的理解是另外一回事儿。李寻欢被困兴云庄,高手如云,龙潭虎穴,阿飞却故意撒谎支开了铁传甲只身涉险。
为了证明李寻欢不是梅花盗,他自己故意冒充梅花盗去作案。
本已沉寂多年的他听说李寻欢有难,马上第一时间赶去帮忙,对他来说,李寻欢既像朋友,更像老师、父亲。
真正的友情就是这样,不需要太多言语,惺惺相惜!
两人的友情,的确是天地可鉴。
“你们两个继续在这里讨论讨论剧情。”陆婷婷给了两人一个白眼,拉着她的闺蜜,“我们去上个厕所。”
钟逊如无其事地让开身子,让两人出去,举起手里的杯子示意齐磊喝酒。
两个女孩手牵手去上厕所。
这是男生们永远无法理解的一种现象,女生们去上厕所通常要拉帮结派手牵手地去,男生则绝对不能这么做。
不过齐磊和钟逊聊天聊了许久之后,两个女孩仍旧没有回来,外面却传来一阵吵嚷声。
“是她们。”齐磊反应迅速,慌忙起身。
两人走出包间,看到眼前的情景,怒气喷薄而出。
七八个醉醺醺地小青年围着陆婷婷和高倩倩,嘴里说着轻佻的话,说什么大哥想请两位过去喝一杯之类的。
齐磊脸色铁青,脾气本就不好的他更是要冲过去为两个女孩解围。但就在这时,他突然身侧一个人影迅捷窜出,那人抡着一个凳子对着正在说话的那个青年猛砸了下去。
“哐当”一声巨响,场面顿时大乱。
砸人的正是喝了点酒的钟逊,齐磊看到这里,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操起两个啤酒瓶,冲上去对着人头砸了起来。
以少敌多的架,钟逊不是第一次打。高中的时候,是他打架最多的时候,那时候的他也算是一个知名的小混混呢,这也是钱旭能够记得钟逊的原因,下手是真的狠。
钟逊打架的时候,可都是倾尽全力。
不过如今的倾尽全力和当初的倾尽全力差距可算的上是天壤之别啊!
要是以前,钟逊肯定不能一个人打这么多人。但如今不一样了,现在的钟逊可不是吃素的,上去一拳就撂倒一个,这几个小混混看似体格不错,但是在钟逊面前都是小儿科。
而一旁的陆婷婷和她闺蜜看到钟逊和齐磊两个人打对面七八个的时候,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各自拿起酒瓶,发疯一般地往敌人身上扔。
不过看似危机的战斗,却并没有持续多久。
因为这七八个小混混全部都被钟逊打的苦苦哀嚎。也是到了这个时候,酒吧老板才出面制止,这些小青年的老大一直坐在不远处,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等到酒吧老板出来的时候,他才笑眯眯地起身过来。
“可以了,等下警察就来。”酒吧老板显然不是第一次处理这种事情,面无表情地说道。
“我们好好来这里喝酒,交朋友,莫名其妙地被人用板凳和酒瓶砸脑袋,现在人又给我打成这样,我就要等警察过来呢,我倒是想看看,还有没有王法了?”那个老大愤愤不平地说道,同时微微挥手制止了手下,算是给酒吧老板一个面子。
“不怪里反复写这些人渣被踩的桥段,我如果有那些个主角们的武力,我也要让他们去吃屎。”身上有些挂彩的齐磊说道,“不过我倒是没有想到,你丫的打架居然这么厉害,隐藏的很深啊!这么多人都奈何不了你一个。”
齐磊在刚才的战斗中还挂了点彩,但是看看钟逊,一副很从容的样子,被他打过的人无一不是伤筋动骨。
齐磊笑道:“不过虽然你的武力很强,却并一定能让他们吃屎。而且,今天这件事情不可能就这么算了,你不要以为他们今天可以不吃屎。”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他很少有这种亲自动手打架的经验,今天能跟一张白纸一起并肩作战,心里只觉得痛快,不觉得痛。
警察很快赶来,不过并没有出现传说中胸大颜美的泼辣女警,而是一个中年男警和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警察,他们进了酒吧扫了一眼,看到酒吧老板和那个老大,淡淡问道:“谁先动手打人的?”
酒吧老板指了指钟逊和齐磊,道:“他们喝多了,先动的手。”
中年警察冷冷道:“你们两跟我回去做笔录,被打的也一起来。”
齐磊边用手揉着嘴角,边说:“等会,我要给我的律师打电话。”
场面为之一静,一个如此年轻的男孩在这种情况下,仍能淡然自若,居然还有自己的律师,其身份必然非同寻常。
当然,齐磊自然不是真的给律师打电话,而是给大哥打电话,自己惹事,大哥处理,这种流程对他来说早已是熟能生巧。
挂了电话之后,齐磊淡淡地跟两位警察说:“等下王局长会过来,我直接跟他说吧。”
说完之后,转头看向那个老大,轻描淡写地说道:“五分钟的时间,你们每个人把自己揍成猪头,这事情就算了,我不是那些动则就喜欢断人家胳膊腿的男主角,开始吧。当然,你们可以选择不,但到时候的结果可能不是你想看到的了。”
被陆婷婷扶着站在一旁的钟逊笑着说:“没想到居然还真有这种事。”
那个老大的脸色终于不再从容,威胁道:“我替赵公子做事。”
这是当今社会人际交锋的常用手段,在不知对方深浅的时候,主动亮出靠山,然后根据对方反应再做相应应对。
在场的除了齐磊和那个酒吧老板,别的人自然不知道高公子是谁。
齐磊笑道:“赵海洋?就他这个货色,你有能耐把他叫来,我就有能耐让他也变成你们这样。”
那个老大是一个老江湖,察言观色的本领自然不会差。
他看到齐磊提到高公子时的不屑,大概判断出对方的身份可能是自己连仰望的资格都不具备的,当机立断,先郑重地跟齐磊道个歉,接着果断自抽耳光,一帮手下来不及面面相觑,纷纷操起酒瓶对自己砸起来。
这是很合理的一个逻辑推断,如果对方真的是可以碾压高公子的人物,自己现在自抽还有被原谅的机会,如果对方是虚张声势,他有的是办法整得对方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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